再读《电影美学》

作 者:
黄琳 

作者简介:
黄琳,重庆大学电影学院,重庆市 400044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8
分类名称:影视艺术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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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牙利著名电影理论家贝拉·巴拉兹的名著《电影美学》(1952)十分具有特色,他在这本名著中,首先对电影理论的功能做出了要求和承诺:“我们需要的是从理论上来理解影片和这样一种美学,它并不是从已有的艺术作品中去得出结论,而是在推理的基础上要求或期望某种艺术作品。”(巴拉兹著,何力译:《电影美学》,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6年:6页。以下引用此书,只注页码)“这种理论不能只是事后总结前人的结论。它应该是一种创新上说的理论,它应该能指示未来,在地图上为未来的哥伦布画出尚未发现的海洋。 它应该是一种启发性的理论,是以激发未来的新世界探求者和新艺术创作者的想象力。”(7页)

      巴拉兹的上述论断有下列几种含义:

      第一,“美学”名词的释义。巴拉兹所谈到的“电影美学”,这里特指“理论”的意思,“电影美学”即电影理论。

      第二,巴拉兹对电影理论的功能的要求。首先是电影理论应该能够成功地解释艺术现实,不应该“只是事后总结前人的结论”,而应该成功地预测未来,用规律性质的立法去昭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甚至是预测未来的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某些具体应用规范。

      对于电影理论解释现实成功与否的标准,巴拉兹意识到了这种标准的困难性。巴拉兹警告说:“艺术的命运和群众的鉴赏能力是辩证地互为作用的,这是艺术和文化历史上的一条定则。”“电影如果没有正确的鉴赏,首先遭到灭亡的不是艺术家,而是艺术作品本身。”既然如此,那么“我们需要的观众是负责的和有能耐的美学家”。

      预测未来正确与否是由未来的艺术实际给出的;解释现实正确与否不应该由某种理论给定,而应该由艺术的现实实践给定,这时候,当然需要“观众是负责的”。“负责的”接受主体不仅仅是检验“有能耐的美学家”给出的理论规范正确与否的最后标准,而且有决定电影艺术本身生存与否的至关重要性——这就是巴拉兹的实践决定论与理论先导论的有机统一的思想。巴拉兹本人成功贯彻了这一思想。在《电影美学》成书20年以前,巴拉兹在《人类的精神》这本著作中,成功而正确地预测了“声音”作为技术条件而冲出无声片时,声音成为电影艺术的可能性以及必要条件。他写道:“如果有声片只会讲话,放送音乐和模仿各种声音(这是戏剧几千年来早已做到的事情),那么,即使它在技术上终于达到了完美的描摹,它也只是一种复制方法而已。”而声音作为电影中的艺术元素的总体原则是:“它应当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表现现实生活,应当可发出一个全新的人类经验的宝库”,“只有当它发现并展示了我们的眼睛或耳朵迄今未看到或未听到过的某些东西,这才算是一桩创举”。

        他从理论上预测了声音成为电影表意元素的具体美学规范。这些美学规范是:

      (1)声音的应用应该展示人类环境中的声音特征。即“从机器的轰鸣到秋雨敲窗时的淅沥之声;从海洋的喃喃自语到大城市的一片嘈杂……”。

      (2)艺术地运用噪声。即不是无条件地反映一切声音,而是为选择录取,使用噪声。“有声片的使命是发掘出这一片混乱的噪音的表现力、含义和内容,拯救我们脱离这种混乱状态。”

      (3)声音应成为剧作元素,不仅是“画面的必然产物”,而且也“成为动作的泉源和成因”,因此它将成为主题。

      (4)声音应该具有思想意义。例如《国际歌》在影片中的使用可以直接感染观众,从而富于思想意义。

      实践证明,巴拉兹在有声片初期的技术主义倾向的批评是正确的。他指出:把声音作为一种技术在影片中滥用是错误的,大量的对白在影片中滥用,导致已在无声片中得到相当发展的其他艺术元素和艺术手段的萎缩,是电影艺术的退步而不是进步。他区别了滥用对白片与成为艺术的“有声片”。前者是滥用技术手段扼杀艺术的。这是一个正确的、成功而重要的界定。但是,巴拉兹与爱因汉姆根本不同,他并不根本上反对电影技术的进步,而是从根本上赞同电影技术的进步。他指出:“在艺术领域中,每一次技术革新都带来新的灵感。”“工具必须先于它的艺术目的而存在,只有当工具的存在促使人们发现了它的艺术目的之后,这一自觉的目的才会继续寻找技术上更新的表现可能性,从而促成整个辩证的发展过程。从这个观点出发,可见技术发展的方向和任务,完全是由艺术根据其本身需要来决定的。”(P82页)

      应该说,巴拉兹在有声片初期对待新技术的根本态度是正确的,尤其是对声音“艺术地使用”的具体美学规范,更带有根本性质的预测性和实用性。有声电影的艺术实践中涌现的种种在“声音蒙太奇”名下的具体艺术手法,在相当程度上仍在巴拉兹预测的宏观制约之中。

      巴拉兹总结了声音近20年来的艺术形式,指出其种种具体使用手段,它们包括(185—205页):

      第一,声音作为剧中人物;

      第二,声音作为人物动作的直接动机;

      第三,声音的象征和替代作用;

      第四,静默作为特殊状态的声音;

      第五,声音作为提示事物运动状态的功能;

      第六,声音的空间感、环境感、方位感;

      第七,声音解释画面(同步声);

      第八,声音提示画面意义(非同步声)。

      在巴拉兹所处的20世纪50年代,彩色片、立体电影作为新技术已经出现,而对于彩色、立体这种新的技术条件,巴拉兹写下了“对彩色片和立体片的意见”的章节,预测了其成为艺术元素的表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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