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与语言的转向

——后形式主义、图像学与符号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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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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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0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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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图像学与符号学符号学与视觉图像

      符号学是一门现代学科,(注:符号学[semiotics],顾名思义,是一种关于符号[signs]的理论,而符号则是此物指代彼物的标志。例如,窗外的一棵树,可有许多符号表示这个物体。首先是文字“树”,而“树”这个字又是由“木”、“又”、“寸”三个符号组成的符号。画中的一棵“树”是另一种符号,而塑料盆景中的“树”也是一种“树”的符号。符号不但以语言、声音、图像、物象的形式出现,而且也以姿态、甚至观念的形式表示。在哑剧字谜游戏中,参与者如高举双臂,做V形姿势,就可被同伴辨认为“树”的符号,而人们看到窗外的树,在头脑中产生的“树”的思想也是一种符号。虽然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成为符号,但惟当某物被解释为符号时,才能起符号的作用。)但自古代以来,它就以不同的形式而存在了。现代符号学源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前者认为符号即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符号呈现的形式,例如画中的一株树,这称为“能指”[signifier];二是符号再现的观念,如在纸上写出的“树”这个字,这称为“被指”[signified]。“能指”和“被指”的关系是一个表意的过程,“树”这个字可使人联想到真实的树,而见到真实的树,可使人在心目中想到“树”这个字。(注: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一般语言学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London,1983年。)

      皮尔斯提出了与索绪尔相异的符号构成理论,他认为符号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符号采纳的形式(不一定是物质的形式),被称为“再现”[representation];二是由符号组成的感觉或意义[sense],被称为“解释”[intepretant];三是符号所指的事物,被称为“物象”[object]。(注: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皮尔斯哲学文集精粹》[The Essential Peirce:Selected Philosophical Writings (1867-1893)],Bloomington,1992年。)

      在皮尔斯的符号模式中,马路上的一组红绿交通灯,一旦红灯被视为停车的观念符号,这个符号就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是交叉路口的红灯即再现[the representamen],其次是停止的车(物象),最后是红灯表示必须刹车的观念(解释)。皮尔斯认识到,解释符号的过程往往激发更多的符号,如驾驶员见到红灯,形成必须停车的观念,即是一个符号也是一个解释。皮尔斯的符号系统的基本结构是一种三角关系,车的符号和被指的关系表明两者之间没有自动的关联,而这种关联必须加以建构。

      皮尔斯的符号系统比索绪尔复杂得多,艺术史家运用的大凡是他的体系。皮尔斯提出了59000种以上的符号分类,而对艺术史家最有用处的是他对三种基本的符号的辨认系统:象征[symbol]、图像[icon]、索引[index]。“象征”即“能指”,如字母表、数字和交通灯等,“能指”全然是随意的,约定俗成的,它并不类似“所指”之物。“图像”也是“能指”系统,这个“能指”模仿或类似“所指”,或者说,它与“所指”的某些物质相似,如肖像画、汽车模型等。“索引”也是“能指”,但它不是随意的,而是在某些方面与“所指”直接相关联,例如病症、烟雾、脚印、摄影和电影等。当然,符号系统并不仅仅属于一个类型,符号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总是相互作用的,交替产生更多的符号。例如一个人的照片,它不仅是“图像”也是“索引”,因为它是一个人的物质存在的影像,同时又与这个人相似。

      皮尔斯认为,符号是一个过程,而索绪尔则认为符号是一种结构。但皮尔斯符号的三个组成部分即再现、解释、对象的无穷生发能力也令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其指号过程何处结束?假如解释一个符号的过程总是激发另一个符号,那么指号过程就可无休止地进行下去。意大利符号学家和小说家埃科[Umberto Eco]就认为,这种可以无限的方式读解符号文本的观念,与其说是真实可行的,不如说纯然是假说而已。在皮尔斯的基础上,埃科进一步指出,一个符号所产生的可能意义,虽然从理论上说可以是无限的,但在现实中,这些意义受社会和文化上下文的制约。(注:《符号学与语言哲学》[Semiotics an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London,1984年。)

      在符号学中,代码[code]是最基本的东西。代码是在任何社会中流传的符号的复杂体,因此当代符号学家都强调不应孤立地看待符号,应将之视为“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亦即将符号相互之间联系起来加以解释。美裔俄国语言学家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强调指出,符号的产生与解释有赖于代码的存在,有赖于交流的惯例。(注:《结论:语言学与诗学》" Closing Statement:Linguistics and Poetics" ,in Thomas Sebeok,ed.《语言的风格》[Style in Language],Cambridge,MA,1960年。)一个符号的意义是由所处某种情境的代码所决定的,亦即代码提供参照系,而符号在这参照系之中产生意义。从符号学的角度解释一个文本,读解一个图像,涉及到将之与相关的代码联系起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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