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革命精神三者间关系的思辨

作 者:
周玲 

作者简介:
周玲,杭州师范学院社科部;杭州 310039   周玲(1965-),女,浙江龙游人,硕士,杭州师范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杭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民族精神等研究。

原文出处:
前沿

内容提要:

中华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源泉,爱国主义精神、革命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革命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继承和发展。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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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06]9—0032—03

      一、中华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源泉

      精神是指一个民族或民族群所共同具有的意识观念、文化传统、意志情感、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等。民族精神是同一民族或民族群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并为民族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精神。作为一种自觉的社会意识,民族精神建立在一定民族心理基础之上,有其自身发展的独特规律。民族精神作为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也是如此。民族精神是民族的守护神,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

      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既是一种历史的沉淀和继承,又受时代的锤炼而提升,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先民们在长期劳动、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它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以激发的关节点,是推动本民族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的力量源泉。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的确,中华民族精神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在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斗争中逐渐形成的精神理念和价值选择,表达了各族人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坚持了国家强则民族兴,国家弱小则民族衰败的信念。

      民族精神也是一个时代范畴。民族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创新,它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增添新的时代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的时代课题,这种伟大的民族精神就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酿造出以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全国富强的整体观念;爱国爱民、忧国忧民、救国救民的使命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感;自尊自信、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奋斗意识;抗击强暴、百折不挠、英勇不屈的民族气节;同甘共苦、团结互助、宽以待人、严于律己、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伦理规范;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勤劳忍耐的责任意识;清正廉明、言行一致、忠诚老实、实事求是的道德追求等等为表现形式的中华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激励中华儿女坚强不屈、不畏强暴、奋勇前进的一种内在推动力,是开启中华民族心智、唤起民族创造力的一种外在压力,这种推动力和压力构成了始终流淌在民族精神之中的,具有强烈民族色彩的中华爱国主义。中华民族总是紧密团结在一起,为了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表现出空前巨大的凝聚力——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得以形成的根基,中华民族精神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源头。

      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民族精神的弘扬始终对爱国主义与爱国精神的发育和生长起着推动作用。前面提到的各种民族精神现象,不论是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整体观念,还是自尊自信、自强不息的奋斗意识,百折不挠、英勇不屈的民族气节,都可以在爱国这个层面上找到它们的共同点,即它们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富强这一点上是相辅相成的。各种民族精神现象虽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但无不包含了爱国爱民、忧国忧民、救国救民的价值观[1]。成为中华爱国主义精神发育成长发展的不断源泉。

      二、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1994年8月23日中共中央颁布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我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何谓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个国家对其社会存在、社会生活的反映,是民族文化的深层内涵。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爱国主义精神是其成员所认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遵循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体现的心理素质、理想信念和性格特征的总和。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爱国主义精神是一个国家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认同,是一个国家的集体人格的体现,一个国家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精神特质的总和。爱国主义精神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它是一个国家得以维系和凝聚的精神纽带,对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来说起着精神支柱的作用。[2]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在我国古代社会,爱国主义主要是同反对分裂、反对民族压迫、反对统治阶级内部昏庸腐败和封建专制的斗争相联系。进入近代之后,爱国主义增加了新的内容和特点。它主要表现为对外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捍卫祖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对内反对同列强相勾结、出卖祖国利益的反动统治阶级,要求改变造成祖国贫弱、阻碍祖国振兴的封建专制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爱国主义又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大业相联系;同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相联系。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3] 这是对新时期爱国主义精神最精辟、最科学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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