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物流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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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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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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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物流体系演变

      中国汽车销售物流体系大体经历了4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以高度计划为主要特征的汽车产品分配物流阶段;1979年至1993年汽车厂家逐步建立自己的销售物流体系的阶段;1994年至2000年以汽车生产厂家自建销售物流体系为主导的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的部分汽车生产厂家外包物流的发展阶段,这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汽车产量的稳步增长,中国汽车销售物流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进入90年代后,中国汽车市场开始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私人购车比例更是逐年大幅度上升,90年代中期正式进入了买方市场状态。原来构筑的汽车销售物流体系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以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各汽车生产企业开始重新构筑现代化的营销战略与销售物流体系。如天津汽车工业销售公司自建的销售网点的销售量约占汽车总销售量的70%-80%。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销售物流体系正在进一步完善,其主渠道的作用日益增强。

      同时,在这一时期,中国汽车销售的经营方式开始向品牌经营过渡。特别是轿车市场开始进入品牌经营的起步阶段,特别是进入1999年后,随着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一汽—大众奥迪A6等相继投产后,以新车型为代表的营销体系建设为标志,中国轿车市场品牌经营的发展步伐随之加快。

      进入90年代后,国家对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物流企业的行政干预逐渐弱化,市场机制在汽车销售物流过程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是多渠道的销售物流格局依然存在。目前中国汽车销售物流的渠道主要有如下几种:

      汽车生产企业自建的销售渠道。从改革开放以来,汽车生产企业逐步由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逐步建立了自己的销售渠道。各主要大型生产企业均建立起自己的销售公司和销售网络,担负着直销和对经销商批发的销售业务。尤其是最近几年来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和专营代理的实行,汽车生产企业与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合资建立的联营,联合公司,实行代理专营,成为各汽车生产企业的主要经销体系,并得到进一步发展,其销售量约占汽车总经销量的60%-70%。近几年,这种销售渠道突出表现在4S等专卖店等形式。

      各地的汽车交易市场。如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北方汽车交易市场等。从80年代中期,自国家批准在主要中心城市建立汽车交易市场以来,这种交易市场迅速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汽车交易手段,虽然在其形式上受到部分汽车生产企业的排斥,但是由于其具有销售量大,并实施销售、保险、上牌照等一条龙良好的服务,已逐渐为汽车生产企业和用户所认可,成为中国汽车销售物流领域中的一个新生力量,发展迅速。例如亚运村和北方两个市场已成为北京地区最大的轿车零售网点。

      汽车物流症结

      目前汽车市场已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但现阶段市场机制远没有贯穿到有关政策以及汽车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中去,无法适应新形势下规模经营的要求。具体表现为:

      汽车生产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不稳定。由于汽车生产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尚未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稳定的工商关系,而且国家、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及消费者四者的利润分配不合理,造成四者之间的关系不稳定,汽车销售合同的履约率很低。尤其是在最近汽车市场连续几年不景气,致使许多经销商利润极低,影响了它们开拓市场的积极性。

      汽车经销商的功能不健全。目前大部分汽车经销商仅具有整车销售功能,提供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维修和信息反馈四位一体服务的经销商仍然相对较少。虽然这与长期以来经销商的观念尚未完全改变有关系,但是政府部门的一些约束性措施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例如,轿车经营受国家政策限制,如果一个汽车维修厂想要取得轿车经营权则是难上加难,最终往往以没有结果而告终。从而为汽车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四位一体经销网络时制造人为障碍。

      同时,由于观念上的原因以及投资来源欠缺,经销商往往仅注重销售网点和营业厅建设。而对于维修服务场所及其设备投入就会相应减少。而代理商建立的经销网点功能更为单一,只做柜台买卖。因此许多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不再重新构筑另一套维修站,以弥补经销商功能的欠缺,如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即是如此,这无形中又增加了生产企业的负担。经销商的销车功能与维修和售后服务功能分离,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用户对经销商的信任度降低,经销商不能及时地向生产企业反馈产品质量、最终用户情况等信息,以致无法更好地开拓和占领市场。特别是对于蓬勃发展的私人购车市场来说,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就根本无法适应其层出不穷的需求。

      汽车物流企业的物流功能模糊,批发零售不分。由于目前的汽车销售物流体制尚不完善,经销商的物流功能未能严格按批发与零售功能,即批发商和零售商来划分,导致大多数经销商批零兼营,造成价格混乱,无序竞争。

      未实施严格的区域负责制,汽车价格混乱。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大部分企业各地运价不同而无法实施全国统一的定价,以及生产企业提供给不同的经销商的价格不同,而又未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独家代理的区域负责制,有些经销商参与倒买倒卖,扰乱了市场价格的正常秩序。另外,由于互相拖欠资金,主机厂用汽车给配套厂和原材料厂顶帐,配套厂、原材料厂为了尽快地取得现金而低价抛车,也是造成价格混乱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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