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视角下的物流运作模式

作者简介:
蒋有凌,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陈盈、杨家其,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原文出处:
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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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物流运作模式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关注。众所周知,一项交易的履行,是由其技术效率和交易效率共同决定的。人们对物流技术效率的认识已经十分明确,即如果考虑物流的技术效率,物流应该完全外包。然而,人们对物流的交易效率却很少有所考虑或深入研究。有时,人们虽然感觉存在某种技术外的因素影响着物流的外包,却未能从理论上进行解释。本文分析了企业在不同环境下的物流运作模式选择,以期直观地为企业的物流决策提供借鉴。

      一、与交易相匹配的物流运作模式类型

      物流运作模式指的是物流交易的组织模式,通常它是分布在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交易组织形式。交易成本理论决定了某项活动是应该内部产生还是到市场上获取。

      资产特殊性是交易的主要特征,它限制着合作交易的投资和外部资源的使用价值,通常将其分为物理资产、场所、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交易中在特定资产上的投资往往会导致相互依赖,要求服务商一方根据客户的需求投资特殊生产部件的专用设备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委托商与服务商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捆绑起来。供应商投资生产一种特定机器,这种机器只能生产出为特定客户服务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供应商一定要依赖客户。另一方面,客户在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供应商,除非还有别的供应商生产同样的机器。可以从不确定性、频率、绩效评价的难易程度和资产特殊性等交易特征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管理结构是最合适的。表1中的矩阵描述了不确定性、资产特殊程度和物流管理模式的选择之间的关系,假定在这六种情况下,交易的频率较高、绩效评价易于实现。

      当资产不具有特殊性、专用性时,从市场获取是最有效的方式,价格由市场决定,商品和服务的产生不需要特别的知识和技能,由于任何不良企图都会被发现而失掉客户,所以也不会发生投机行为,这个可以用到道路运输市场上,有大量的运输业者提供从A点到B点的运输服务,价格是供需之间的调节机制。

      如果交易需要特殊资产,又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就建议采用内部操作。如果绩效评价也比较困难,也会需要内部运作,内部交易的好处就是防止投机行为。如果交易需要特殊资产但不确定性不大时,可以考虑在内部物流运作和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之间选择。当交易相当频繁而且要求中等程度的专用资产时,Williamson威廉姆森推荐了一种混合管理模式,例如市场和管理层之间形成一种协议,同样的资产可以应用到不同的合同中而且能够形成规模经济。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物流是一种明显的选择。这样的物流提供商有两方面的潜在优势,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并以专业化使客户受益的可能性。

      由上可知,由于交易特性的不同,物流运作模式除了自营和市场这两个极端之外,中间还存在着一系列的、数个市场和组织相混合的交易组织形式。威廉姆森根据交易过程中的特性,把交易方式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市场规制”方式,交易条件通过多次“讨价还价”达成,适用于非专用性交易(如公共物流服务);二是“三方规制”方式(如采用共同物流),在这一结构下交易的特征是资产具有混合性和高度异质型且交易频率较高的交易,通常是双方事先约定一个共同接受的第三者,授予这个第三者以相机决策的权力;三是“双边规制”的方式(如建立物流联盟),交易双方仍然保持各自的独立地位,但相互之间出现了某些旨在维持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机制;四是“统一规制”的方式(如设立物流子公司),也称一体化规制,单边规制。市场交易和企业自营构成了两种最基本的交易协调方式,而“三方规制”和“双方规制”则属中间组织形式。

      

      图1 物流联盟的合作形式

      表1 不确定性与资产专用性的关系

      

      二、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物流运作模式类型

      据联合国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统计,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战略联盟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在物流领域,也终将以战略联盟的形式出现。物流战略联盟模式有多种类型,其中物流联盟和物流虚拟企业是两种值得我国物流业发展选择的模式。这两种模式除了具备上文所提到的中间组织优势外,两者之间还形成了一种很强的互补性,即以物流虚拟企业的形式加强并扩展了综合型物流执行主体的能力,为与综合型物流企业结盟的需求方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物流服务。

      采用战略联盟的以下具有两种优势:一是节约交易费用。物流联盟与物流虚拟企业建立后,属于一种双边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适合于具有中高程度资产专用性、次数多;交易变化大的物流交易,有助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在交易过程中减少相关交易费用;二是具有双重优势的中间组织。在治理结构谱系中,物流联盟和物流虚拟企业都是处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形式。这种中间组织形式能够发挥一体化治理结构的优势,避免交易中的盲目性,降低交易中讨价还价的成本,并有利于提高双方对不确定性环境的应变能力。同时,结成中间组织的各方在相互合作组织协调交易的同时,仍保持各自的相对独立性,组织成员仍存在着竞争(围绕自营、外购),维持较高的市场效率,从而避免一体化组织中的僵化失灵而产生的组织费用。可见,物流联盟和物流虚拟企业是能够克服市场和组织失灵的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有效利用组织和市场双重优势的一种治理结构。以下分别介绍这两种物流治理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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