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李扬通报了“十五”时期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十五”时期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得到重视。5年前,现代物流作为一门组织管理技术在我国开始起步,没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为适应国际物流发展的趋势,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性意见;2002年,全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国务院领导对全国政协提出的《现代物流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从体制、政策、人才等方面加强研究,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有效措施”;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05年,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并组织召开了首次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2006年3月,在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里单列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这在历史上从未有过,标志着现代物流作为产业的地位在国家层面得到确认。 第二,物流经济运行呈快速发展的态势。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十五”时期,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158.7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近1.4倍,年均增长23%。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15%左右,明显快于“十五”时期GDP增长9.5%的水平。“十五”时期,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由2000年的19.4%下降到2005年的18.6%,五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2005年超过1.2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占当年服务业增加值的16.6%。 第三,物流企业和物流市场成长迅速。专业化的物流企业成长、成熟,是“十五”时期物流产业地位得以初步形成的基础。中远、中海、中外运、中邮、中铁、中储等传统大型国有物流企业都在“十五”期间进行了改制重组,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宝供、南方、大田、宅急送、远成等民营物流企业“十五”期间发展势头迅猛;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荷兰天地(TNT)、敦豪(DHL)、总统轮船(APL)、马士基(MAERSK)等外资物流企业,利用我国扩大开放的机会,抢滩中国市场。 第四,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快。“十五”期间,我国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达19.7%,比“九五”时期加快4.2个百分点。铁路提速,公路联网,专业化泊位相继建成投产,长距离油气管道开通,车船运力加快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交通运输全面紧张的状况开始缓解。到200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7.5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达19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万公里。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建设在“十五”期间起步,促进了各种物流功能和要素的集成整合。“十五”时期,我国物流信息化取得突出成就。在企业物流信息化不断整合、优化与提升的基础上,行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十五”期间,我国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极大地改善了现代物流运作的基础条件,物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