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测试及审计技巧

作 者:
万平 

作者简介:
万平,保山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云南 保山 678000。

原文出处:
保山师专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读本)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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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金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资产,其流动性强,具有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等职能。由于货币资金的收付较频繁,比较容易出现错、漏等情况,也比其他资产更容易被盗窃、挪用和贪污,它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舞弊的首选对象,企业发生的各种舞弊现象也主要涉及到货币资金。所以,无论在资产负债表日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庞大,审计人员都应对货币资金进行认真地审计。要做好货币资金的审计工作,就要做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评价,掌握银行存款、现金审计的重点及技巧。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

      审计人员在审计货币资金时,要对货币收支业务进行验证,也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及研究评价,从而保证审计的质量。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各点:第一,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制度。货币收支由出纳人员和记账人员分工负责和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第二,授权和批准制度。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必须经过授权或按权限进行调查批准。第三,内部记录和核对制度。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录。货币资金的账面数字和实际数字应定期核对相符。第四,安全制度。对货币资金须有健全的保护措施,有人负责保管,有人进行内部监督。第五,严密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货币资金的收支事项,均应有一定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使各项业务按正常渠道运行。第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收入现金应按规定存入银行,遵守关于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不得坐支现金;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开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得出借银行存款账户。

      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审计时,首先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和一贯地被执行。是否可以加以信赖。符合性测试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采用抽样的方式,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效果进行的测试。其目的就是要验证其是否可以信赖,有哪些严重缺陷,然后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或修正实质性测试的程序。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一)了解和描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通过调查询问和实地了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从三个方面加以描述:

      1.书面说明。将调查所得用文字逐条说明。

      2.编制调查表。将内部控制中每一项内容用表格列示出来,逐条说明其执行情况。如:“现金出纳和现金账是否规定分别管理”;“现金支票与支票印鉴是否规定分别保管”;“支付现金是否有规定审批手续”等。

      3.编制流程图。将货币资金的业务处理程序用图解形式表达出来,可以通过流程图,采用一定符号,将业务处理程序和凭证进行联结,并用简要的文字说明将内部控制制度表达出来。其主要优点是形式简明,便于找出薄弱环节,也便于评审。但绘制需要一定技术,有一定难度,所以评价时要与其他两种方法相互结合。

      (二)测试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虽然有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否发挥作用,需要经过下列各方面的测试:

      1.对某些资金流程进行重点抽查。对现金的收支,费用的开支,备用金的管理等应按制度规定的程序作重点的抽查。如审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看其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是否有不正当的费用支出,是否存在有非正常的重要货币资金收支等。

      2.对某些重要的业务内容进行验算。如对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复核,核对调节表是否正确,在途存款是否调整,对购进业务和销售业务进行追踪检查,检查每一环节是否按制度规定进行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复核工作,是否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3.了解实际的操作过程。如支付款项是否核对凭证,开具空白支票是否符合规定手续等等。

      二 银行存款审计的重点及技巧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全面情况

      审计时应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一览表,有助于审计人员了解开设银行账户的部门、开户时间、销户时间、开户银行、用途等信息,要包括已经销户和近期没有业务发生的银行账户。同时,统计开设账户的范围要涵盖被审计单位下设的有银行账户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如外派机构、工会等,有些企业常利用这些监督的盲点进行一些舞弊活动,所以,关注的范围应涵盖这些部门机构。

      (二)分析被审计单位货币资金的构成形式

      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的货币资金主要是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一些资金充裕的企业也常常选择定期存款,将资金投入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国债等投资,或者进行委托理财等方式对货币资金进行经营和管理。审计时要关注银行存款科目下的二级科目,除了活期、定期银行存款外,企业有无将存放在证券公司的款项,委托贷款等具有风险性的资金放在银行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

      1.对于定期存款,应对银行进行函证或审计人员亲自到银行进行调查,核实定期存款是否真实存在,有无质押、担保等情况。如果有质押、担保情形,应取得相关合同,进一步了解该业务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2.对于存入证券公司的款项,要跟踪资金走向,到证券公司延伸调查。一方面要看资金转到证券公司的真实用途,即交易性质是进行委托理财还是进行证券交易业务。另一方面要看资金的流动轨迹,关注资金的去向,核算交易的损益;对于委托理财,要索取委托理财合同,关注其风险性及核算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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