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及相关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凤莲,河套大学总务处。(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

原文出处:
前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读本)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会计与经济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在联系,会计的发展,不仅与经济水平的提高有关,而且与经济形态的更替有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也不断向前发展。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的处理、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报表信息的披露等作出了系统的规定,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进一步学习,使我对准则中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下面谈谈我学习准则后体会与感想。

      一、关于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固定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固定资产准则取消了过去资产价值方面过死的规定,也不再简单地以“以非出售为目的”,“持有期不改变实物形态”等作为特征。这样的处理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固定资产的分类方法等。

      二、关于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

      固定资产准则没有具体的规定固定资产价值的判断标准。这是因为不同行业的企业以及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其经营方式、资产规模及其管理方式往往存在较大差别,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执行同样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比如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既不切合实际,也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信息;此外会计准则不规定具体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既符合国际会计惯例,也符合我国会计改革的具体思路。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因此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关键是需要判断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即使满足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也不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标准过程中,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凡是所有权已属企业,无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企业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时,企业虽然不能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是,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企业,此时,企业能够控制该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企业虽然不拥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到企业(承租方),此时,企业能够控制该固定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因此,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第一个条件。

      2.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固定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固定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予以确认,其为取得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也必须能够确切地计量或合理地估计。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并同时满足其它确认条件,就可以在会计报表中加以确认;否则,企业不应加以确认。

      固定资产准则在规范了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后,还对特殊情况下固定资产确认作了规范。分为两种情况:(1)对于企业购置的某些设备,有可能符合国家资产的定义,同时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但是,它的使用却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是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对于这类设备,固定资产准则要求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如净化环境或者满足国家有关排污标准的需要,企业专门购置的环保设备,企业购置的各种消防设备,救护车等。(2)构成一整体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此时该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等。

      四、关于固定资产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折旧

      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有所调整。并且扩大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将以前不计提折旧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纳入折旧计提范围。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基础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的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及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准则对折旧的处理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增加了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考虑。

      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即固定资产准则中所定义的“使用寿命”,固定资产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了调整。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的磨损,房屋建筑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的限制。如对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规定,能够合理确定租赁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准则通过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调整,进一步反映出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会计信息的真实、合理,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作出恰当的经济决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