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与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琼,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赵喜仓,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江苏 镇江 212013。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学术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读本)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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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美合并会计报表的差异分析

      (一)合并理论的差异 目前美国主要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三种。母公司理论强调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不考虑非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实体理论强调集团中所有公司的经济实体,不论是少数股权或是多数股权,都予以同等对待。所有权理论着眼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而非法律上的控制权或是业主权。美国的惯例是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的,但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5年发布的合并报表《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正文稿中,建议采用“实体法”。从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及实务操作看,主要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片面强调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忽略甚至不惜牺牲少数股东权益。

      (二)合并范围的差异 美国的子公司概念是以产权为基础的,只有当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半数以上的产权时,才认为它们之间是一种母子公司关系。美国的合并惯例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以及有关会计准则的制约。在SEC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都必须提交合并报表,以下子公司除外: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是暂时的;子公司面临破产;由于外汇的管制或其他政治因素引起子公司在不确定性事项较多的情况下从事经营,以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产生重大疑义。而我国的子公司概念是以控制关系为基础的,只要当一个公司在实质上控制了另一个公司,就认为它们之间是母子公司关系。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范围具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即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另一类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主要通过与被投资公司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决策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上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有些子公司随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为母公司所有,母公司却并不能有效地对其实施控制,或者对其控制权受到限制。对于这些子公司,可以不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的子公司。(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三)合并方法的差异 在美国,当企业合并符合《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中权益结合法的适用条件时,才可采用权益结合法;否则,应采用购买法。2001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141号《企业合并》替代了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该准则废除了权益结合法,而统一采用“购买法”。从现有的会计规范内容来看,我国允许企业采用的实质上是购买法。但权益结合法却在我国合并实务中得到了应用并获得监管层的默许。

      (四)外币报表折算处理的差异 197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第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要求采用“时态法”,即以资产、负债项目的计量基础作为选择汇率的依据,对于以现行价格计价的资产项目采用的是现行汇率,其他资产、负债项目采用历史汇率。对于折算差异的处理以“折算损益”项目列示于报表中,并合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之中。1981年又公布了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52),取代了SFAS8成为当今美国外币折算会计的依据和指南。从SFAS52看,外币折算将更多的采用现行汇率法,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采用时态法。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我国使用现行汇率法将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其折算差额以“折算调整额”列示于股东权益中,按累计递延处理。

      (五)合并价差处理的差异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应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长期投资项目的调整项目单独列示。”而美国则将合并价差具体分配到了可辨认资产负债和商誉项目,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存续期间予以摊销,对商誉按最长不超过40年平均摊销。

      (六)合并会计报表发布要求的差异由于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目的认识的不同,各国对合并会计报表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的要求也不同。美国的公司仅公布合并会计报表,而不公布母公司的任何报表。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既公布母公司会计报表,也公布公司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二、中美合并报表差异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背景差异的影响 会计是受其环境影响的,包括其所处的国家的文化。美国的文化是一种混合型的“移民文化”,美国在历史上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其人口大部分为欧洲移民,因此其文化传统深受欧陆文化的影响。欧洲大陆在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行、启蒙运行之后,在反对宗教神学意识形态中建立起来的以个人价值为中心的个人理性精神,对美国的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美国社会经济活动崇尚个人主义,富于创造精神,企业广泛采用股票和债券向社会个人集资,迫使公司向债权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会计信息,所以美国合并会计信息披露偏向透明。而我国作为强避免不确定性的国家,会计人员对公开会计信息较为抵触,对由于公布会计信息而引起的风险,包括公众的质询、股价的变动感到不安,在合并信息披露方面倾向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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