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现状分析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的内部优势、劣势分析 首先,从优势上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现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从地域分布上很广,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历史上与某些政府部门有“挂靠”关系,与地方上的财政、税务、企业有良好的业务和人际关系,熟悉国内各种的政策法规并拥有良好的社会信息及资源网络,这使得它们更容易和客户进行沟通与交流,这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争取客户、开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服务于本地区客户,所以事务所运营成本较低;各地区生活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审计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地区性差异很大,与四大所相比在人才成本方面有成本优势,如北京国内所主任、副主任每小时收费300元左右,西部的(四川)70~90元,而安永为2750元。我国会计师事务的总体上规模较小,在经营方式上比较灵活,管理成本较少,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几个规模较小的事务所比较容易形成联合或进行合并,共享信息和资源,共同承担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承担的业务,从而提高事务所的竞争力。其次,从劣势上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现在: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脱胎于挂靠体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一股独大”或“数股掣肘”等问题,模糊的产权状况限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内在的发展动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品牌效应。与四大相比,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一家具有国际品牌优势,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我国企业去海外上市的话,必须是“四大”出具的审计报告才会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承认,这不利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拓展和提供增值服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技术力量上与“四大”差距很大。目前,国际四大所是按照风险导向进行审计,这就需要事务所有强大的风险控制技术,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上加大投入,有一批专家队伍研究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行业的发展趋势,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这方面投入不足,导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单位项目审计成本高,而审计风险还得不到控制。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差。执业质量差也就意味着事务所向社会提供了不合格的“产品”,这在我国事务所尤其突出。如2002年,财政部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在涉及到的9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有64家(占70%)未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主要出现的问题如表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差的直接后果是损害了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原则,导致了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间接的后果是使客户对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失去信心,造成优质客户的流失,不利于会计事务所品牌的建立和吸引新客户,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出现的问题 涉及事务所 比重 未按要求编审计计划 30 33% 缺乏对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的评估或重要性水平运用不当23 25% 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取得充分证据而发表审计意见59 65% 审计差异事项不全面 28 31% 底稿内容不完整、标识不全、结论不明确、复核不到位52 57% 对重要事项关注不够、投资不充分、存在审计遗漏问题64 70% 资料来源:《中国会计年鉴2003》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外部机会、威胁分析 首先,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外部机会来看,主要有:从增长的周期看,中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平台上,2004年GDP增长达9.4%,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使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17万家国有企业(国资委旗下的中央大型国有企业168家),41万家外资型企业,220万家民营企业,这说明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容量处于不断扩大中。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及企业对会计事务所的鉴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鉴证服务由以前的强制性需求向自愿性需求过渡。我国已经建立了较完备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质量控制、后续教育、技术提示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同时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也相应开展了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的检查,这为我国会计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外部威胁来看,主要有:加入WTO后,会计服务市场的开放将会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产生重大冲击。我国承诺在2005年后全面开放审计服务市场,以“四大”为代表的国外大所会凭借其资金、品牌、技术优势全面进入我国,他们会通过直接投资成立事务所或合并国内的事务所迅速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争夺市场,这种趋势现在已经显现。我国企业对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偏好的改变。随着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对审计服务的提供者的偏好从国内所向国际所转变,反映了上市公司对国外合作所有偏好,并且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中这一点表现比较突出。会计国际化对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形成巨大威胁。 二、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的策略 (一)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治理 (1)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模式的选择策略。我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而有限责任制占了绝对多数(85%),而合伙制较少。从平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发展和保持独立性来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依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来选择组织模式: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适合选择合伙制,一方面合伙制要求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有利于约束执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审计商品的需求者对合伙制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更加信任,这种偏好会通过企业传递到事务所的选择上,表现为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个人执业与合伙执业的事务所;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适合选择有限责任制,虽然这种模式可能弱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但在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这种模式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稳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尽快促进我国出现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会计师事务所。(2)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策略。在许多事务所里,“一个合伙人一座山头”是普遍现象,拥有客户资源的合伙人领头组成一个团队,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只是一种业务收入分成的关系,这显然不利于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要明晰产权,从法律上确定出资人的地位,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可以仿效—般的股份制公司,设立由合伙人组成的股东大会(或合伙人联席会议)、由合伙人聘任的经理人、由事务所普通员工和监管部门代表组成的监事会,以在事务所内部形成权力制衡的机制,其中股东大会(或合伙人联席会议)行使事务所重大事务的决策权,经理人行使事务所业务管理权,对股东大会(或合伙人联席会议)负责,监事会行使对股东和经理行为的监督权,这种内部治理结构可以保证事务所内部决策的民主化、责任的清晰化,提高事务所管理的效率。(3)会计师事务所薪酬安排策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薪酬模式基本上是采用“浮动工资制”,员工的收入与其项目的收、费用紧密相关,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争取到更多的业务,但容易使审计质量和风险难以控制,如在业务提成制下这就相当于该客户直接给了审计人员报酬,审计收费的多少与CPA满足客户的要求程度相关,从而使得审计人员在关键问题上容易让步。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首先应建立一套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制度遵守、项目收费金额六个方面的业绩评价体系,根据相应的评价效果再结合项目和事务所的整体盈利情况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激励;对于业绩优秀或掌握关键客户源的员工应通过考核吸收成为合伙人,使普通员工有一个晋升的通道,以稳定人才队伍;对合伙人的薪酬制度应主要为股权制,该薪酬制度可以单位计,每个合伙人有不同的起始单位,每年年终会有一次考核,根据当年的业绩确定其年底的单位数,以分享公司的权益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