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是指债务人可以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清偿债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债务人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所接受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所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时与相关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 例一: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70,000元,甲企业在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持有的短期股票支付货款,甲企业短期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为50,000元,已提跌价准备8,000元。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对收到的股票作为短期投资核算。根据上述资料,甲、乙企业应在债务重组日作如下会计处理: (1)甲企业的会计处理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70,000-(50,000-8,000)=28,000(元)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7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8,000 贷:短期投资5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000 (2)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短期投资65,000 坏账准备5,000 贷:应收账款70,000 如果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成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成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存货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存货价值已经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时与其他存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 例二: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000元。由于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800,000元,实际成本650,000元。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时,将该产品作为产成品入账,并不再单独支付给甲企业增值税额,乙企业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资料,甲、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甲企业的会计处理: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1,000,000-650,000-(800,000×17%)=214,000(元) 借:应付账款——乙企1,000,000 贷:库存商品6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14,000 (2)乙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86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0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1,000,000 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结转,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扣除残值收入)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结转相关的减值准备。债权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固定资产。受让的固定资产如果已经发生减值,待期末与其他固定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 例三:2003年2月1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原值为120,000元,累计折旧为30,000元,清理费用等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000元。甲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乙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90,000 累计折旧30,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借:应付票据103,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1,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500 (2)甲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103,500 贷:应收票据103,500 二、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债务重组准则修改后,债务重组的范围扩大了,不再仅仅局限于债权人必须让步。但目前我国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绝大多数债权人都是作出了让步的,也就是说,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资产的价值一般都是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而债权人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则使所接受的资产的价值提高了很多,即在重组日到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期间虚列了资产价值,尤其是当债务的账面价值远远高于非现金资产的实际价值时,债权人大规模的虚列资产,容易使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