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与社会和谐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中建,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张琳,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社会冲突是导致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为此需要对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生成性分析,从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此同时,积极倡导青少年权益保障的社会政策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上的补偿和救助,而应该与达致社会公平和正义之消除社会排挤、实现社会吸纳的要求结合起来。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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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不容推卸的责任。当前我国社会各个领域都进入了快速转型期,此时利益的调整和社会的冲突,使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研究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的现实表现及其对策,对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状分析与问题的提出

      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对青少年权益及其保障的认知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从人权的视角来把握青少年权益;而当代则把青少年的权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因素,于是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及发展就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现实焦点。由于青少年的权益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国际社会以及各国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的改善青少年生存状况的举措来加以保障。国际社会如国际人权大会、联合国青少年会议、区域性的青少年会议等都强调了对青少年权益的保护,而各国政府则由于自身的现实国情、历史传统以及立法思想等方面的差异,对青少年权益保障措施的制定呈现出一定的多样性:比如英美等国家通过制定专门性、综合性的少年法律制度来体现对青少年权益的保障;北欧一些国家则是通过社会高福利政策把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放到福利领域内来加以解决;日本等国则是通过制定多元化的青少年法规以及净化社会环境等诸多方法来实现对青少年权益的保障。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加之目前正处于社会结构整体性的变迁过程中,因此我们的青少年权益保障基本上属于社会救助为主的模式,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保障功能尚未完全显现,已有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保障也还存在着诸如重义务轻权利、重刑轻民、重专门机关职责轻社会保护、重突击治理轻长效机制建设、重原则性轻操作性、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上的误区[1]。所以,我们需要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不能将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措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补偿和救助,而应与国家现实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整合与完善结合起来。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应以当前国家所提倡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契机,以其所倡导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原则为切入点,构筑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政策体系的整体架构,进而有效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反哺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及其引发的问题是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社会因素与个体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不良社会现象,反过来会进一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因而首先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现状调查是该命题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其次,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及其引发的问题是现实的、多因的结果,但无论原因如何复杂多变,只要探索出青少年权益的应有内涵、发掘权益侵害之深层次原因以及引发其它问题的机理,就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我们应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把握青少年权益侵害及其引发问题的现状,找出青少年权益保障之关键,分析其顺利实现社会化之要件,从而寻求解决青少年权益救助之科学对策。调研内容主要应包括青少年权益侵害与权益保障问题及其社会化障碍问题。

      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如失学失教、家庭暴力、贫困流浪、黄色污染等;权益保障问题如制度缺失、机构缺位、司法不力、救助不及等;社会化障碍问题如交往受阻、信仰危机、自我迷茫、角色错位等。青少年的权益侵害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其社会化障碍也是非常突出的,虽然现实的社会矛盾或社会条件是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但是外在的条件并非必然导致结果的出现,而人为因素则是导致结果出现的直接诱因。所以还需要我们指认客观现实,并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揭示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发生的外部环境,剖析青少年权益侵害之因果链,透视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发生的机理和规律以及青少年权益侵害问题与社会化障碍的内在联系,从而把握青少年权益救助之重点,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在此基础上,借助于家庭、学校、社会多边互动的体制架构解决青少年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权益的角度(法律范畴)、需要的角度(心理范畴)和认知的角度(社会范畴)建构不同于传统的对策体系,克服单一从某个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弊端,进而为完善青少年的学科体系增加新的理论预设。

      基于以上思考,重点应研究和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青少年权益的基本问题:青少年弱势地位之界定;权益概念的分疏与厘定;权益与权利之辩;青少年权益的元素分析;青少年权益的问题启示;青少年权益问题研究的发端、沿革、思想进路。

      2.青少年权益侵害的社会现状:“权益侵害”概念的历史溯源;对青少年权益侵害的再认识——社会存在性研究;对青少年权益侵害的社会展开:受教育权的不平等性、家庭环境的隐性伤害、校园暴力的恶性循环、社会参与的缺失、司法救助的扭曲等;青少年应对权益侵害之回应及其路径;权益侵害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之间的关联性思考。青少年权益侵害引发社会问题的机理探索。

      3.青少年权益保障的现实进程:青少年权益保障的社会认知现状及价值理性分析;外域法制中青少年权益保障制度及其社会应对的借鉴;调适多元利益,夯实权益保障的根基:家庭维护、学校教育、社会救助、司法保障;构建青少年权益保障体系的一个新视角——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性研究。

      4.青少年权益救助之重点项目及其运作:权益救助之常态模式;流浪儿童安置;贫困儿童救济;女性青少年关注;残障青少年医治;青年民工帮扶;未成年罪犯接纳;失学青少年援教;罪犯子女呵护等。

      三、青少年权益保障与和谐社会建构的逻辑思考

      虽然青少年权益保障问题的提出是基于当今社会变革过程中青少年群体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一现实为前提的,但是在青少年权益保障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又会因经济、政治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而且每一个国家社会政策体系的完善都需要依赖社会中各个阶层间相互协调一致的和谐程度,依赖于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理念。因此,坚决反对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排挤,引导他们相互间的吸纳和融合,才能使各社会阶层成员的权益得到最佳保障,进而使整个社会达至真正的和谐与公正。所以,我们认为青少年权益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逻辑联系,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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