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他们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态道德素养,是我国能否逐步走上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正确认识和谐社会目标下青少年的生态道德教育,进而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一、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有政治和谐、经济和谐,也有人与人的和谐,还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之间特别是经济活动与环境发展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人的社会性是建立在人的自然属性基础之上的,恩格斯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与自然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人类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自然环境,人必须同自然界进行各种不间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并通过改变自然和利用自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评价尺度。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是,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也是不可再生的,人类需求的增长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自然资源必须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也是人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在人与自然协调与和谐中得到体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发展变化。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使人们在征服自然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与此同时也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与自然的对立隐含着巨大的危机。过度地开发征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使当代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危机。人与自然发生对立,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势必造成社会发展失调、动荡甚至灾难。因此,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须作出理性的抉择,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人们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就把生态道德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第一次载入党的正式文献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对一个国家而言,生态环境是全民族的共同财富。可以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的指标宽泛而具体。根据1995年国家统计局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课题组所制定的《全国人民生活小康水平的基本标准》,人民生活只有达到规定的经济发展、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与生活环境五大类16项具体指标的要求,才能称得上实现了小康。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的总体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所谓“不全面”,是指总体达到的小康标准主要从经济方面看,侧重于物质文明,而对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则关注不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推进、和谐发展的目标。社会发展不仅包括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包括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包括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就是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从而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显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社会的整体进步,既重经济学指标,更重社会学指标,这不仅是量的发展,也是一个质的跨越。 三、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现有的学校道德教育体系中,多是对青少年进行人与人、人与社会等方面关系的规范,而对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等关系的规范不很明确。因此,重新构建我国道德建设体系,把生态道德教育纳入道德建设领域。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有一章专门讲环境教育问题,提出:“从小学学龄到成年都接受环境与发展的教育”,“鼓励大学设立对环境有影响的跨学科课程”,“推广与当地环境与发展问题有关的成年教育计划”。环境道德教育包括学龄前儿童环境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大学环境教育以及专业环保科技教育。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我国,保护环境第一次成为公民社会公德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道德建设的客观实际和规律,也体现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人类发展史表明,人类文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一种文明,因生态环境恶化而消失的例子,不胜枚举。生态环境危机将成为21世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威胁。为了防止人类生存和发展依赖的生态系统被破坏,避免生态环境危机加深,建立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生态文明,除经济和法律手段外,还必须依靠道德的约束,即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道德规范约束人们,在人们心中形成道德信念,在社会上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使人们更加自觉地发挥聪明才智去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一系列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的道德规范,就是生态道德。作为公民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道德是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生活空间日益扩展、公共道德内容相应增加的体现。因此,培养青少年的生态道德意识,是21世纪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