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与政府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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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济南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原文出处:
青年探索

内容提要:

近年来关于女大学生就业的诸多调查数据说明,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正在呈现出显性化发展的态势,政府对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支持因此尤为必要。从目前看,我国已经结束了对女大学生就业提供完全保障性政策的时期,而开始了积极支持性政策的实践,因此,积极支持性政策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抑制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显性化趋势有着重要的作用。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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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个社会都存在就业问题的背景下,女大学生就业虽不能算作一个特别突出的社会问题,但从历史与现状的考察中,也可以看出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正在呈现出显性化的态势,这不仅影响着高层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制约我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影响的复合性的社会问题。对此,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公共政策调控,保证女大学生拥有公平而充分的就业机会。

      一、当前我国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显性化态势

      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原来潜伏在社会深层的就业矛盾与性别差异逐渐表露出来,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是指女大学生在职业获得过程中,由于性别差异而存在着全方位的困难与障碍,使得女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上,相对于男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有学者将之称为“同民不同工”现象。(注:叶文振.《女大学生的“同民同工”——2002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调查的启示》[J].《中国人口科学》,2002(6).56页.) 近年来,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众多社会调查数据,都显示了当前女大学生问题正在呈现出显性化发展的态势。

      1.女大学生就业数量低于男生,一次就业率下降。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仅仅体现在就业过程的相对难度上,那么从当前来看,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已从就业的绝对数量上直接体现出来,即从就业率来看,女大学生普遍低于男生。据2002年福建女性发展研究中心在厦门大学的2002届1068名本科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女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仅为63.4%,比男大学生低8.7个百分点。另外,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男大学生的就业机会要比女生多14%。(注:叶文振.《女大学生的“同民同工”——2002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调查的启示》[J].《中国人口科学》,2002(6).57页.) 据江苏省妇联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数据显示,在同等条件下,男生签约率明显高出女生8个百分点。(注:乔虹.《2003年高校80万女生的就业前景与危机》[N].《中国妇女报》,2003.1.6.) 从表面来看,男大学生面临就业压力似乎比女生要大,但在择业过程中,男生的性别优势以及比较务实的就业心理确实带来相当明显的就业优势。

      2.女大学生在职业获得过程中的难度加大,这就意味着在就业过程中女大学生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社会资本。据2002年南开大学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求职过程中,女生投递简历的份数多于男生,而获得面试机会却少于男生;寻找工作的时间花费要多于男生。从男女生签约意向个数上看,也是男生略多于女生。不论最后找到的工作如何,寻找工作的时间成本与心理成本女生要高于男生。(注:王小波.《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入口处的性别差异与性别歧视——关于“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实证分析》[J].《青年研究》,2002(9).14页) 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性别原因,身高、相貌成为重要的资本,为了增加求职成功率,有些女大学生甚至进行了非常规的投入,如美容、化妆、甚至拍写真集等。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对父母、亲属等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程度远远高于男大学生。在一项调查中,在已签约的女大学生中,有一半以上的认为自己能找到工作与父母亲朋的帮助分不开。而在没有签约的女大学生中,农村籍女大学生比城市籍女大学生要多。(注:郭秀芬.《女大学生就业现状的分析与对策探讨》[J].《青少年研究》,2004(2).23页.)

      3.女大学生所获得的职业质量远远低于其职业预期。由于职业获得过程难度加大,结果所获得职业往往与女大学生相对较高的期望值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女大学生普遍对自己获得的职业满意度较低。一部分人认为,她们为了找到工作而降低了自己的标准,还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大材小用,人才高消费”。为了逃避这种境地,有些女大学生选择了其他的出路:如升学“考研”,通过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其就业竞争力。还有女大学生毕业后选择成家作为立业的捷径。对结婚对象的选择,也都把“稳定的工作、可观的收入”的标准放在前面考虑,“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价值观念在女大学生中颇为盛行。可见,沉重的就业压力使高学历女性也难以坚持男女平等的自信了。

      4.女大学生的初次职业收入相对低于男大学生。从整个女性群体的职业收入来看,与男性的职业收入存在很大的差距,而这一差距逐年在上升。据上海妇联最近公布的关于大学生就业收入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上海十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中,男生收入比女生偏高,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男生的月均收入为1915元,女生为1820元;转正后,男生的月均收入为2706元,女生为2441元。(注:姜澎.《性别歧视已非女大学生就业主障碍,校际差异成新题》[N].《文汇报》,2004.8.18.10页.) 在上述厦门大学进行的就业调查发现,签约时雇佣单位拟付工资低于3000元的,占全部女生的78.8%,高出男生11.3个百分点;拟付工资2000元以下的,占全部女生的64.8%,超出男生14个百分点。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签约单位对男生的拟付工资平均要高出女生11%。(注:叶文振.《女大学生的“同民同工”——2002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调查的启示》[J].《中国人口科学》,2002(6).58页.) 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大学生的职务升迁的机会较女性更多,男女大学生之间毕业后的收入差距还会将进一步加大。

      5.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受性别歧视,产生社会挫折感。这种针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用人单位不愿意接受女生,招聘条件中直接提出性别界限。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75家,有42家(56%)表示,在工薪相同的情况下,愿意招收男大学毕业生;只有3家表示愿招女大学生。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直接打出“限招男生”的字样,有的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招女生或以“名额已满”为由拒绝女生。(注:潘锦棠.《北京女大学生就业供求意向调查分析》[J].《北京社会科学》,2004(3).80页.) 二是一些用人单位任意提高聘用女生的标准,对女生提出了除职业要求外的一些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的,有的用人单位还要额外要求再带一名优秀的男生入伙才可被录用,或者签约时规定三五年内不得生育。三是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以招聘为名义的性骚扰,这虽然是极个别的现象,但也对女大学生群体产生了极大压力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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