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研究

——对潮汕地区的调查

作 者: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 汕头 515041)

原文出处:
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潮汕地区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现状描述为基础,对其背景资料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论述了青少年学生团伙集结的根源。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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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现状

      青少年学生团伙犯罪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但那时的犯罪团伙大都结构松散,很少有明显的核心人物,犯罪的盲目性大,偶发性强,聚得快,散得也快。而1990年代至今,潮汕地区又出现了有一定组织结构和组织纪律、有某种“纲领”和行动计划的未成年犯罪团伙。据汕头市的调查材料,1998~2000年检察机关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909人,占批捕总人数的50.5%,其中1998年批捕1132人,1999年批捕1354人,2000年批捕1423人。在这些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团伙犯罪占40%,其中包括1/3的在校或辍学学生。(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近些年来,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团伙、帮派组织逐渐增多,有些地方发展到十分猖獗的地步。据调查,潮汕地区在校青少年学生团伙达30个,其中某市在2000~2001年期间就达15个,他们以帮派体系活动在学校中,如“大刀帮”、“青龙帮”、“东堂主”、“西堂主”、“蜘蛛会”等帮会组织。这些团伙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大多有自己的帮名和帮规,实施犯罪时有计划、分工协作,加入团伙的学生受团伙保护,违规将受到处理;每人每月交纳5~10元不等的入伙费,团伙成员接受头目领导,成员必须完成头目交代的任务。青少年学生团伙中有在校学生也有辍学学生。从近两年情况看,基本上是辍学学生与在校学生的集结。随着青少年学生团伙的集结,出现的是一起起敲诈、勒索、殴斗、抢劫、绑架、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

      几经整治,潮汕地区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虽然得到了控制,但笔者并不持乐观态度。一是从潮汕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态发展看,目前潮汕地区青少年犯罪数量比以前有较大增长。据潮州市“两县一区”统计,起诉犯罪未成年人2001年53人,2002年79人,2004年82人。(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在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在校学生占有较大比例;二是团伙犯罪、共同犯罪有增多趋势。青少年犯罪中大部分属于团伙作案,他们三五成群,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相互影响,就容易形成共同犯罪。在已知的案件中有的是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团体犯罪,有的是辍学学生拉拢在校学生形成团伙实施犯罪。据调查,揭阳市2004年被起诉的124宗未成年人案件中,2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有89件涉及125人,分别占总件数的71.77%和总人数的78.13%,比去年同期的36宗上升了147.2%,其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参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有些共同犯罪正朝团伙性犯罪发展。(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三是潮汕地区与我国其他地区一样,违法的未成年人的数量要明显多于已经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法犯罪年龄在14~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杀人、强奸、绑架、放火、投毒、贩毒等严重犯罪外,不予起诉,由监护人或学校监管、教育,我们称之为违法未成年人。在对各地派出所的调查中得知,只要是在校学生违法的,一般由派出所、所在学校及家长共同教育,免予起诉。这批违法未成年人所构成的团伙是潜在性的犯罪人群,如果对这些数量较大的违法未成年人不加强教育管理,就很有可能会成为团伙犯罪“预备军”。

      从地理环境看,潮汕三市呈三角形连线,彼此相距几十公里,交通便利,三市青少年容易集结在一起。以汕头市为中心的周边地区,青少年容易利用节假日时间,以烧烤店、迪斯科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等作为集结场所,甚至在城中村租房,作为集结地点。如汕头市某派出所2004年抓获的由17人组成的青少年学生团伙,除了3名是本市学生外,其余均是其他两市青少年。三市的地域因素,给三市青少年的团伙集结提供了便利条件。

      从人口的流动性看,潮汕地区外来人口虽然比前几年下降,但在潮汕三市的几个县、区工业企业集中地,外来青少年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这些外来的青少年中,大部分是失学或辍学的学生,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因为各种原因已经不上学,并找不到工作。据潮安县检察院的统计,2004年1~9月,批捕青少年63人,其中外来青少年41人,占65%,而且这41人都是辍学学生。(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他们因文化水平低而找不到工作,到处游荡,法律意识差,容易纠集闲散青少年或在校青少年学生形成团伙实施犯罪。

      目前,潮汕地区三市看守所在押的青少年学生团伙有13个,共76人,为了获得准确可信的原始材料,我们到各看守所,对学生团伙成员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共发放问卷76份,收回76份,对所收取的有关数据进行了全面整理,用SPSS/PC软件进行数据输入并统计分析,从而得出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的状况。

      二、学生团伙背景资料的统计和分析

      根据对76名学生团伙成员的调查,他们的情况大致有如下特点:

      (一)团伙成员构成情况

      1.年龄较小。68.42%的团伙成员年龄集中在12~17岁,学生占的比例高且集中,这与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相一致(见表1)。

      表1团伙成员年龄状况(N=76)

      年龄12~17

      18~2021~25

      人数 52

      204

      百分比

      68.4226.32 5.26

      2.文化程度低且较集中。他们中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分别是15.78%和84.22%,大部分集中在初中文化程度。这反映了学生团伙的文化素质不高,接受教育不多(见表2)。

      表2团伙成员学历状况(N=76)

      学历

      小学

      初中

      高中

      人数12 64 0

      百分比 15.78 84.22

      0

      3.团伙成员构成以辍学学生为主。其中,在校生20人,占26.32%,辍学学生56人,占73.68%,以辍学学生为主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的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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