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06)04—0011—05 所谓教化,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道德、礼教内容的教育手段或方式,使社会按照统治者的意图形成符合其治理目的的社会风尚和道德行为规范。中国古代的教化,通常是就整个社会教育而言的,教化的对象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它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远远超出一般学校教育的范围。道德教化是一种精神的约束力量,它是调节乃至解决社会成员之间诸种关系、维系社会存在的一种重要精神手段,如所谓“美教化,移风俗”,“教化成而习俗美”等等。中国古代的道德教化思想与历代所提倡的“德治”、“礼治”、“德政”等政治思想是统一的,“德治”等思想即体现于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之中。教化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特征。自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开始,儒家历来将道德教化的作用(德治)置于政令刑罚的法治之上,从而奠定了后代统治者以道德教化为治国之本的思想基础。儒家道德教化思想肇始于孔子,孟子作了进一步发挥。孔子、孟子在继承和发扬西周以来礼制原则和道德思想的基础上,积极倡导以“礼”“德”治国教民,强调“克己复礼”而达到“仁”的最高道德理想境界,强调通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 (《滕文公上》) 而达到“明人伦”的目的,从而创立了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2](《为政》) 的以“德”、“礼”为核心内容、以“明人伦”为基本出发点的教化思想。 一 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并重视对人们的道德教化。尽管他承认人们的智愚善恶是先天规定的,说“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2](《雍也》),但另一方面他又肯定道德受后天条件和个人努力的影响,强调“为仁由己”,“求仁得仁”,认为“我欲仁,斯仁至矣”[2](《述而》),所以,他要求人们“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述而》)。 “道”是孔子思想中最高理想,是一种最美好、最令人向往的幸福境界。《礼记·礼运》中所描绘的那种“天下为公”的“大同”盛世,即是其理想社会境界的体现。孔子把这种理想社会当作自己“道”的具体化,立志为其终生奋斗。“德”指道德品质修养,它体现在尊长、敬贤、重民、孝弟、立志、好学、笃行、明耻、正直、忠恕、信义、循礼、谦恭、俭约等诸多方面。这些品德既有作为自身修养的个人道德,也有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公德。它们对于个人的立身行事以及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价值。“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人的最高精神境界。它要求对上要忠、孝、恭、敬,对下要宽、厚、慈、惠,对同辈(级)要悌、恕、信、义。因此,从伦理意义上讲,“仁”也是人生的行为准则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最佳途径。一切按照“仁”的标准去修身养性,依托“仁”的精神去处理事情,便可以使矛盾调和,社会稳定,人人有德,和平安宁,逐步达到“仁人”的理想人格和大同盛世的理想社会境界。“艺”是指各种技艺技能,具体即“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道”、“德”、“仁”均属于道德品行、思想境界的道德教化的范畴,“艺”则属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的范围。孔子提出的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组成了这样的关系——“道”是目标方向,“德”是思想基础,“仁”是方法准则,“艺”是方式手段。四者有机结合方是德才兼备,为人之标准,而其中心却是围绕“道”、“德”、“仁”的道德教化内容。 这样,孔子把道德品行的教育培养放在了首位,确立了以德教为先的原则。在《论语》中有不少条目阐述了这一观点,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2](《学而》)。即是认为,青年人要首先把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言行有信、博爱大众、亲近仁德等做好后,再去学习文化知识。孔门四科中,也以德行为首[2](《先进》)。 在道德教化中,孔子强调发挥个人在道德修养中的自觉能动作用。他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2](《卫灵公》) 他提出了“自讼”等修养方法, 主张在博学多闻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反省,学思结合,言行一致,而达到道德修养的目的。孔子还提倡为道德追求而献身的精神。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2](《卫灵公》) 孔子有段话总结自己的修养历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2](《为政》) 这一论述包含了道德教化和道德修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由不自觉到自觉,由必然到自由发展过程的思想。 孔子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能实现仁德政治的优秀人才。“学而优则仕”,通过培养成才的优秀知识分子一旦有了从政的机会和治国的权力,那么孔子就要求他们本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2](《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颜渊》) 的推己及人的“仁”的忠恕之道,在政治上做到“为政以德”,以德化民,实行道德教化,从而把道德教化的范围逐步扩大。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2](《为政》)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颜渊》)。就是告诫统治者只要实行仁政德治,便会像北极星受到众星环绕和清风拂草那样,得到臣民的拥戴,使其保持一致。可见,孔子在治国为政上注重德教,主张以道德教化为先。 二 与“德”教密切相关的是孔子的“礼”教。孔子所讲的礼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长期形成的人们立身处事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如“博学于文,约之以礼”[2](《雍也》) 等。二是指夏商周三代以来形成的各种礼法制度,如“夏礼”“殷礼”、“周礼”等。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礼”与“仁”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礼”与“仁”的外在体现,是“仁”的载体;“仁”是“礼”的核心内容,是“礼”的灵魂。 孔子认为,只要实现了他所主张的“礼”,就可以增进人们的亲缘关系,改善社会的伦理关系,调整社会管理者与民众的政治关系,从而维系社会秩序的有效运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所以,孔子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分别提出了不同层次的“礼”教要求:对民众来说,要“约之以礼”、“齐之以礼”,把“礼”作为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对管理者来说,要“为国以礼”,把“礼”视为治国治民的方针、大计。孔子设计了一套关于“礼”的教化途径和原则。他首先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行事,“立于礼”、“约之以礼”。他说:“不学礼,无以立。”[2](《季氏》) 因为,“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2](《泰伯》)。立于礼要做到“克己”,即“克己复礼”,把“礼”的规范内化为思想和行为的自觉性。“克己”的具体原则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做到这些,就能“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2](《颜渊》),美好、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即会到来。孔子把礼教的作用从个人的立身修养提到了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高度。对于当政者孔子在提倡“为政以德”的同时,在政治上还特别重视“齐民以礼”、“为国以礼”,提醒他们注意发挥“礼”在安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