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主义之中国民族性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群忠(1960-),男,陕西彬县人,哲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和平主义的中国民族性,是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热爱和平、反对战争并在不得不战的情况下而坚持战争的正义性质的民族价值取向与价值观,在这种民族精神的涵育下,中国人性格中具有一种厌恶战争,而期求和平与安定的心理定势和行为选择取向。这种民族性自有其在传统中国社会形成的内在原因和机制:首先,地理上的相对独立性、封闭性、辽阔性、富庶性是和平主义产生的自然条件;其次,农业经济的稳定性、自足性也是和平主义之中国民族性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再次,长期的大一统帝国政治心态,是产生和平主义之中国民族性的政治原因;最后,中国文化重视和谐价值的特质直接培育了和平主义的民族性。当代和平主义的民族性,是传统和平主义民族性与近代中国人民爱国抗争精神的有机统一。在当代,弘扬和平主义的民族精神,要以维护祖国的独立自由、主权完整、富强尊严为前提。另外,科技先进、经济繁荣、国防强大与全民族的爱国主义是当代弘扬和平主义民族精神的重要保障。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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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06)08-0033-07

      和平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国人的国民性格,这似乎已成为共识。无论是当代的政治领袖如毛泽东、江泽民,都是把热爱和平当作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加以赞颂,在学术文化上,无论是中国人自己,还是外国人也都承认并描述了中国的这种民族性。在当代社会,中华民族面临着和平发展的大好时机,但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又面临着诸如“中国威胁论”的鼓噪,我们能否赢得一段时期的和平发展环境?我们在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和平主义这一中华民族特性?这都促使我们对和平主义的中国民族特性或民族精神从学术上认真做些思考分析。和平主义的内涵与成因,和平主义的历史境遇和当代价值,这是我们本文欲加以探讨的问题。

      一、和平主义之中国民族性的含义与表现

      什么是和平主义的中国民族性?我认为这主要包括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取向和中华民族主体的国民的性格两方面的内涵。作为价值原则和取向,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形成了热爱和平,反对战争并在不得不战的情况下而坚持战争的正义性质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在这种民族精神的涵育下,中国人性格中具有一种厌恶战争,而期求和平与安定的心理定势和行为选择取向。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构成的大家庭,这种和平主义的民族性,在近代我们受西方民族国家的侵略以前,是以处理民族大家庭内部的民族关系的形式存在的。这种爱好和平,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关系大家庭的各兄弟民族关系中,也体现在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中。强调民族团结必然带来民族之间的和平主义。中华民族历来十分珍视民族团结,相互尊重各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主张平等地对待其它民族,尤其是弱小民族,并与之和睦相处。早在先秦,思想家就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反映了中华先民希望天下太平、同其他民族友好相处的愿望,表现出天下一家、与人为善的博大情怀。这种追求和平的风范,表明了中华民族对民族、国家利益的独特态度,即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获得和维护只能建立在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携手共进和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础上,主张以道德为教化之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感化其它民族和国家,以达到“协和万邦”。这种态度使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各兄弟民族始终保持着持久的亲和力,形成了团结统一、友好相处的政治局面。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我们的人民酷爱和平而反对战争,这种民族精神长期得以流传,至今仍然成为我们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在我国前秦时期,各家学说基本上都是主张和平,反对战争的,对用兵作战之事都持反对或慎重态度。

      墨家就明确提出非战非攻的思想,墨家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他认为社会的罪恶均源于人们之间的不相爱,连战事也是因为诸侯之间不相爱而起。“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今若夫攻城野战,杀身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苟君说之,则士众能为之。况于兼相爱、交相利,则与此异!”(《墨子·兼爱》)基于此,他对当时诸侯攻战进行了批评,“今以攻战为利,则盖尝鉴之于智伯之事乎?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攻战使百姓民不聊生、“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墨子·耕柱》)攻战还使百姓丧失了很多无辜的生命,因此,“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今欲为仁义,求为上士,尚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非攻之为说,而将不可不察者此也。”(《墨子·非攻》)“义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各国之间和平相处,互不相攻,这是一种正义,也是一种天德(《墨子·天志》)。墨子虽然所讲的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家族内不同诸侯国之间的原则,但其思想至今读起来还令人感到亲切。要建立世界新秩序,实现国与国之间的平等与公正是人类不断追求的一个理想。而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永远是没有道义基础的。

      道家对兵事是持一种贬抑的态度,老子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老子认为用兵是不祥之事,只能是不得已用之之事,如果对用兵很感兴趣的人实际上是喜欢杀人,即使取得了胜利也没什么好赞美的,这是一种非常明确的和平主义的主张。连强秦门客吕不韦招集人编的《吕氏春秋》也认为:“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举凶器,行凶德,犹不得已也。”

      儒家主张以仁义道德的王道得天下,反对武力、奸诈、权谋得天下的霸道,因此,当有人向孔子请教用兵之事时,孔子说他不懂。孔子还认为在足食、足兵与信义之间,认为信义是最重要的。既是不得已用兵也要用仁义之兵,出仁义之师。用兵的目的也是要治乱除害,以行先王之教。“三王以上,固皆用兵也,乱则用,治则止。治而攻之,不祥莫大焉;乱而弗讨,害民莫长焉。”(《吕氏春秋·召类篇》)后儒吕坤在其《呻吟语·治道》中更是认为“兵革之用,德化之衰也。”可见,儒家也是坚持和平、反对战争的,认为兵革之用,是不得已之事,既是用兵,也要坚持兵事的正义性和道德性,起义兵,兴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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