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与“道德”概念的三重比较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尧新瑜(1960-),男,江西临川人,江南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副教授,教育学博士。无锡 214122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伦理”与“道德”是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中的两个核心概念,但二者长期处于概念模糊和逻辑混乱状态,导致伦理学和道德教育“名不正而言不顺”。通过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以词源学为基础的三重比较:汉语言文化中的比较、英语文化中的比较、中西文化中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当代“伦理”概念蕴含着西方文化的理性、科学、公共意志等属性,“道德”概念蕴含着更多的东方文化的情性、人文、个人修养等色彩。“西学东渐”以来,中西“伦理”与“道德”概念经过碰撞、竞争和融合的过程,目前二者划界与范畴日益清晰,即“伦理”是伦理学中的一级概念,而“道德”是“伦理”概念下的二级概念。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它们有着各自的概念范畴和使用区域。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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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06)04-0021-05

      研读西方伦理学或中国道德哲学,我们经常会为“伦理”与“概念”的语义混乱和划界模糊而困惑。的确,“伦理学概念的无公度性(conceptional imcommonalility)……伦理学概念之广泛的历史多样性(a wide variety of historical origins)”[1](译者序言P5)现象随处可见,例如,在许多学者的论文和著作中,“伦理”与“道德”概念不分,甚至将“伦理道德”或“道德伦理”混为一谈。对于伦理学概念的这种历史性混乱,20世纪初西方伦理学领域曾经兴起了一场致力于概念精确化和判断逻辑化的运动,先后对“正当”、“善”、“恶”、“良心”、“责任”、“义务”等概念进行了划界与定义,但是,迄今为止,“伦理”与“道德”两个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混乱问题,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学术话语中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①居于这种缘由,本文将从词源学的角度对“伦理”与“道德”概念进行梳理与比较,以期提升这两个伦理学核心概念的公度性。

      一、汉语中“伦理”与“道德”概念的语义及比较

      (一)“伦理”概念的语义

      考察汉语中“伦理”的原始语义,我们发现“伦理”一词是“伦”与“理”之义的组合。古代对“伦”诠释有三:(1)《说文》曰:“伦,辈也”。(2)《礼记·乐记》曰:“乐者,通伦理者也。”(3)郑玄注“伦理”曰:“伦,类也;理分也。”由此可知,“伦理”的本义为“人伦之理”,即血缘亲属之间的礼仪关系和行为规范。这种“人伦之理”在古代文献中表征为“五伦”之说: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种人际关系。其中的“夫妇”、“长幼”之“伦”被视为“天伦”,而破坏这种血亲之“伦”则为“乱伦”。②就“理”而言,“理”者,治理、规则之义。《说文》曰:“理,治玉也。”后来,“理”有了几种引申:(1)物质之“理”如“纹理”;(2)人文之“理”如“道理”、“事理”;(3)科学之“理”如“理科”、“物理”;(4)使某事有序或合理之动作,如“管理”、“整理”、“处理”等。[2](P329)现代学者整合汉语中的“伦”与“理”之义,将“伦理”定义为“处理人们相互关系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3](P578)汉语中的“伦理”意蕴仅限于人际规范,用现在观点来看,“伦理”概念中的规范意识,虽然包括着一些理性因素,但汉语言文化中的“伦理”概念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频率很低,使用范畴相当有限。

      (二)“道德”概念的语义

      “道德”也是由“道”和“德”两个单词组合而成。

      就“道”而言,《辞海》将其语义归纳为16种,其中主要者有3种:(1)道路。《说文》曰:“道,所行道也”。“道”在古汉语中与“行”相通,表示四通八达的道路;(2)法则。韩非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引申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最高法则”;(3)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这些意义上,“道”与“理”之间具有共通性,至少语义相近。也许正因为如此,后世学者经常地将“道”与“理”组合成一种复合词——“道理”。

      就“德”而言,“德”在古代汉语中有两种含义: (1)“德”字在《卜辞》中为“值”或“悳”,从直从心,心性正直即为“德”。郭沫若考证“德”具有“正心”意蕴;(2)“德”又与“得”相通,如“德者,得也”(《管子·心术上》)。指称个体对“最高法则”有所“心得”。朱子在四书集注中也承袭了这种诠释:“德者,得也,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四书集注·学而篇》)。又曰:“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己之所独得”(《四书集注·学而篇》)。

      “道”与“德”组合,始于春秋战国的《礼记》、《庄子》、《荀子》、《韩非子》诸书,并且生成了确定的意义。例如:(1)《礼记·曲礼》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2)庄子曰:“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庄子·刻意》);(3)荀子曰:“故学至乎礼而至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4)韩非子曰:“上古竞于道德,中世出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蠢》)。以上关于道德的诠释都包含了理性与情性两种因素,但偏重于情性之维,自然之“道”只是作为人类情性感悟的必要条件。其中,《礼记》中“道德”与人类善的最高范畴“仁义”等量齐观;庄子的“道德”旨在对自然之“道”的体悟;荀子“道德”之谓指称人类对于社会法则与秩序的“化性”过程;韩非子的“道德”则指称圣贤之人的高尚品质。简言之,在中国文化中,“道德”指“依靠社会舆论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和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4](P2775)它具有更多的主观性、情感性等特点。

      (三)“伦理”与“道德”概念比较

      进一步考察我们发现,在现代汉语中,“道德”中的“道”与“伦理”中的“理”可以组合成“道理”,意指人类的理性和逻辑思维。然而,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我们均未发现“伦德”或“德伦”的组合。其可能的原因有三:第一,“伦”与“德”在语义上较为疏远,如前所述,“伦”主要指称具有社会性质的人际关系,而“德”则主要指称对外在的“道”或“理”的个体内心感悟;第二,“伦”是一种描述公共或群体关系的规则,而“德”强调个体的亲历与情感;第三,在汉语言中“伦”虽然也包含些许“道”的意蕴,但其内涵与外延相当狭隘。因此,无论是“伦德”还是“德伦”的组合都显得方枘圆凿。在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下,由“伦”与“理”组合而成的“伦理”概念也仅仅表示在血亲家族内长幼、尊卑、男女、亲疏之间交往的礼节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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