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6)05-0005-05 一、“道德生活”之所指 “道德生活”是一个复合概念,它由“道德”与“生活”二词构成。要弄清楚“道德生活”的所指,首先应当弄清楚“道德”与“生活”的含义。 什么是道德?目前伦理学界依然存在着“数十种乃至上百种定义,至今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P14)。尽管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性的道德定义,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道德的一般理解。通常人们所说的道德,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乃至个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规范和规则,它用善良与丑恶、诚实与虚伪、高尚与卑鄙、光荣与耻辱等概念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道德关系。其二是指人的品德或德性,它是一个人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社会和人生的理解,对于道德问题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内在品质。道德的这两种意义从我国伦理学界目前较为流行的道德定义中也可以看出:“道德作为社会的一种特殊的调控力量和个人完善的重要方式,是有机统一的,这种统一也就是道德的主体性和规范性的统一。”[2](P58)其中的“主体性”方面强调的是人的品德或德性,而“规范性”强调的则是道德规范。“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其中“指导人格的完善”[3](P7)就是指通常道德意义上的后一种含义,而“规范体系”则指的是通常道德意义上的前一种道德含义。这一情况还可以从下面的定义中得到验证:“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价值形态,它是人们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进行社会调节的规范手段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实践精神。”[4](P276)其中的“规范”强调的是道德的道德规范方面,“人类的自我完善”强调的是个人品德方面。又如:“‘道德是人的应然存在方式’。对此命题又有作为集合体或类的,与作为单个人的两个基本维度。作为集合体的‘应然’存在方式,所指示的是社会应当具有何种伦理关系、伦理规范、伦理秩序,它所探究的是存在秩序、规范、关系及其合理性。作为单个人的‘应然’存在方式,所指示的是个人应当具有何种品质美德,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它所探究的是个人人生存在的意义、价值与生活方式。”[5]这一对道德的理解也主要集中在道德规范与道德品质或德性两个方面。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认为道德就是道德规范与德性构成的统一体。 什么是生活?《说文解字》认为,“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下象土,上象出”。“活:流声也。引申为不死之称。”从生活的这一辞源看,生活指的就是人出生后的不死状态。而人要在世界上维持自己的不死状态,就必须通过自身的本质力量与生命活动,形成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创造使自身得以生存的价值、形成社会关系和自身的内在精神。这决定了人的生活与动物的存活具有本质区别,人的生活中总是充满了人类活动的目的,这些目的不断实现所导致的结果使世界不断变化。这种世界的变化表现为:人类在改造周围世界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己的主体世界,人类在改变自己的主体世界的同时,也改变着周围世界。总之,人类生活的直接结果导致了人类世界的创生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类的生活就是改造世界的活动,就是超越自身的原有状态的活动,就是创造人类历史的活动。而这一活动的本质则在于人类行为的目的性。在人类一切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总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和死亡、喜悦和痛苦、罪孽和解脱、决断和命运。同样,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的生存和发展也通过它的一系列历史性活动的决断而必然地敞开为一种具有道德性的生活。这说明并不是先有人类的一般生活,后有人类的道德,或者相反。总而言之,道德与人类的生活一起敞开于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之中。 根据对“道德”与“生活”的上述理解,则“道德生活”可以相应地被理解为下述两种情形:一是人类合于德性的有目的性活动,二是人类合于道德规范的有目的性活动。这两类情形的道德生活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为德性在本质上就是人格化的道德规范,而道德规范在本质上则是非人格化的德性,二者之间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总之,这两类有目的性的人类活动构成了“道德生活”的完整含义。简而言之,道德生活就是一切合乎道德的有目的性活动。 对道德生活的这一理解与已知的中外学者对道德生活的理解并不矛盾,如英国学者奥克肖特认为:“道德生活是由人类情感和行为决定的,它受艺术而不是人本性的左右。它是一种可选择的行为活动。”[6]其中强调道德生活是由人类情感和行为决定的,而情感是人格的重要构成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道德生活是合乎德性的活动,而强调道德生活是一种可选择的行为活动,则意味着道德生活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综合考虑这两个强调,则道德生活实际上就意味着一种合乎德性的有目的活动。国内学者房登科认为:“道德生活是人们为了实现一定道德行为目的,践行道德行为规范的活动过程。它涵盖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内容。”[7]这一对道德生活的定义也与本文的定义相一致。曹劲松先生认为:“社会道德生活是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道德活动,主要体现在人与人的交往和利益关系上。”[8]这里所说的道德活动“主要体现在人与人的交往和利益关系上”,实际上强调了道德活动的目的性。这与本文对道德生活的理解大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