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06)04—0061—05 一、消费主义: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难以承受之重 问题是时代的口号,“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当今中国的现实口号。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则明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 之所以要把节约资源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到国策和战略的高度,是因为能源和资源问题已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具体地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提出,是我国“一大一小”(人口大国和人均资源小国)这一现实国情的要求,是我国“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的逻辑延伸,是国际资源竞争加剧以及国内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化和具体化。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无疑是洞察世情、立足国情而采取的一种现实决策。对于如何建设节约型社会,人们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措施,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等。然而,实施这一切需要人们的思想自觉和观念先行,需要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消费模式和消费哲学。 然而,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要求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在现实的社会生产生活中,消费主义似一匹脱缰的野马大行其道,并为“常人”无批判地加以膜拜和追捧,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消费社会”存在之真理,从而加剧了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挥霍与浪费,现实地构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强劲挑战。 所谓消费主义,简要描述就是,把超过基本需求的欲望满足作为消费动机,并视其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和体现人生价值的核心尺度,以消费更多的社会商品和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作为人生成功的标签和幸福的象征,进而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无所顾忌、毫无节制的消耗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并通过追求奇特和怪诞、奢侈和糜烂的消费方式来炫耀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持有生存即消费、消费即目的的人生哲学和生存方式。由此可见,消费主义是一种消费理念,也是一种消费方式,更是一种人生哲学和生存态度。就根本而言,资本原则的强劲支撑,辅之以商业文化的娇柔粉饰,致使消费主义泛滥并成为现代资本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由于消费主义以资本原则为逻辑,以追求贪欲为旨趣,以利己的个人主义哲学为方法论基础,从而造成不可弥补的灾难性后果:欲望是无底的,所谓欲壑难填,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消费主义遵循的乃是“生存即占有更多”的恶性逻辑,从而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对峙,危及人类的自然生态根基,此为其一;其二,消费主义自身所包含的充满利己主义的价值主张和“霍布斯丛林”的游戏规则,必然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和对抗,从而瓦解社会生活秩序的理性基础;其三,消费主义将人的生命存在之终极价值目标锁定在“占有更多”的贪欲追求上,诱人沉溺欲海,从而远离做人的真理,造成了人与自身生命灵性的疏离,侵蚀了人类的精神家园和意义世界。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消费主义并不具有哲学的现实性和合理性,它既缺乏生态的可持续性基础,也缺乏消费的社会道德之正当性根据,从而厚重地遮蔽了消费的合目的性之哲学维度。 首先,消费作为一种通过消耗物质产品来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是有条件和有限度的,因为消费得以可能存在的自然生态资源基础是脆弱而有限的。一旦人的物质资源消耗超过了自然生态的承受限度,自然界必然对人类施以报复,导致正常的消费资料获得变得不可能,甚至连基本生存都受到威胁。这是现实已经证明且必将继续证明的事实。而消费主义无视如此情势,以自然生态无限的虚妄前设出发,以肆无忌惮地耗费资源的方式来维持和扩展自己的地盘,因而是不可持续的。 其次,人的消费行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展开的,因而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这意味着消费并不是孤立个体的个人行为,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生产关系制约下,在人们相互的经济关系中展开的社会过程,是彼此紧密相关的社会行为。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是彼此参照的,因而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同时,消费过程中存在的负面“外部性效应”以及社会消费品的有限性、消费资料分配的不均衡性,更加凸显了消费问题上的冲突性。所以冯友兰先生说,假使人之欲望皆能满足且彼此欲望互不冲突,则美满人生,当下即是,“但实际上欲是互相冲突的。不但此人之欲与彼人之欲,常相互冲突,即一人自己之欲,亦常相互冲突,所以如要个人人格,不致分裂,社会统一,能以维持,则必须于相互冲突的欲之内,求一个‘和’”。[1](p.14) 而社会之“和”,需要道德、政治和人心的匡扶和担保。显然,消费的这种社会相关性,内在地要求人们的消费行为必须顾及社会的伦理道德维度,自觉抵制不良消费行为的泛滥。但是,消费主义以个人主义的哲学方法论为基础,以利己主义的价值原则为前提,无视消费的社会道德相关性,不顾个人低劣消费行为及其后果带给社会的诸多负面效应,污染了社会消费空气,从而缺乏社会道德之正当性基础,因而是违背人心的。 再次,消费主义将无度的欲望消费和贪婪的财富占有视为人生的终极目的和存在的意义标准,颠倒了消费与生存的根本关系。生存固然需要消费,并以消费为前提和基础,但人生在世,非以消费为目的、为根本,活着并不是为了消费和占有。从根本上来说,消费的意义和价值根据不是自足自恰的,而由其对人的生命的自由存在本质的展开所提供的手段合理性奠基。消费主义将消费的工具合理性和生存的合目的性关系截然颠倒,将消费上升为目的,而将生存降格为手段,从而遮蔽了人的存在的价值关照,造成了人自身存在的意义维度的缺失,这实在是可悲的。如马克斯·韦伯正确地指出,当财富诱使人无所事事,沉溺于罪恶的人生享乐之中,它在道德上是邪恶的;当人为了日后的穷奢极欲,高枕无忧的生活而追逐财富时,它是不正当的。[2](p.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