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生活研究

——伦理学研究范式的转换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清香,1974年生,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讲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现行的伦理学研究范式是一种带有抽象性、应然性(理想性)和追求普遍性的研究范式。这种伦理学的研究范式有其合理性,同时也有脱离现实和非实用性的短处。因此,伦理学的研究应该从现行的理论研究走向对伦理生活的研究。伦理生活研究以人类生活的日常伦理现象为研究对象,试图对伦理生活现象给予解释,并寻找伦理生活的当然之则。与道德生活相比较,伦理生活具有群体性和多样性;与生活伦理研究相比较,伦理生活将研究的领域推广到规范伦理学之外。在研究方法上,伦理生活研究借鉴了描述伦理学经验客观性的研究方法以及日常生活批判理论重理解和解释的方法,将历史诠释法和同情理解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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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句话对于伦理学来说似乎更为适用:伦理学是灰色的,而伦理生活之树常青。多年来,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英美等西方国家,伦理学研究都日益繁荣,越来越成为哲学学科中的“显学”。然而,伦理学似乎总是相对落后于现实,其对社会的实际影响力更是难以尽如人意。我认为,要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使伦理学研究更好地引领和影响现实生活,就要转换伦理学的研究范式,使伦理学根植于伦理生活的沃土。

      现行伦理学研究范式批判

      在中国,按照通行的解释,伦理学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问或科学。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伦理学词条对伦理学的定义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关于道德的科学。亦称道德学、道德哲学或道德科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一般解释为关于道德的本质、作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形成、发展及其作用的规律的科学。

      在西方,对于伦理学的解释与中国基本相同。例如,《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这样规定伦理学的内涵的:“ethics哲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什么是道德上的‘善’与‘恶’、‘是’与‘非’。伦理学的同义词是道德哲学。它的任务是分析、评价并发展规范的道德标准,以处理各种道德问题。”“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主要关心的常常是双重的任务:(1)元伦理学的任务——对人的行为、 思想和语言中规范的道德成分之意义和性质进行分析。(2)规范伦理学的任务——我们在判断道德上的好坏是非的时候提出并鉴定一种标准,以此标准来评价规范的道德成分。”

      与伦理学的定义相一致,伦理学一般被划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两部分。理论伦理学包括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包括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科技伦理学等等。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现行的伦理学研究,就会发现它的研究范式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抽象性。从具体到抽象是人类思维的特点,也是哲学研究的典型思维方式。抽象思维对人类认识世界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过于抽象,甚至脱离了具体的抽象,就会带来弊端。在现行伦理学研究中,元伦理就是典型的抽象式研究。20世纪上半叶,元伦理学家们用自己头脑制造出来的原理系统来论说问题,追求概念、词语、命题的精确化。然而科学化的结果是过分抽象而脱离了生活实际。现行规范伦理学的研究也在概念的圈子里打转,伦理学家在诸如正义、美德、仁爱以及原则、规范等问题上花费了很多的精力,结果我们却发现,伦理学家的研究无益也无损于生活的实际。抽象的理论在具体的生活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其二,普遍性。伦理问题带有很强的实践性,它总是与具体的情景相关,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习俗、个人成长背景等诸多因素影响。而现行的伦理学研究者有着普世情怀,总企求自己的研究成果能普世天下均能适用,总要把结论推广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具体的人,研究的对象也是具体的人和事,因此提出的问题、思考的结论没有民族、文化和发展时代的差别。更糟糕的是,追求普遍性的心态发展到极端甚至会带来自以为是的霸道,犯普遍主义的错误。

      其三,理想性。伦理学是研究应该的学问,伦理学不能放弃价值研究。但是,过分专注于应该,就会脱离实际,应该的理想就成了空中楼阁,没有实现的可能。伦理学研究应该理论联系实际,可是理论所联系的实际应该是当下的实际,并且理论的应该是在实际的基础上得出的。脱离现实的理想性研究只能是空想。《论语》为什么能对中国人的生活有如此大的影响,以至于乡野村夫都能说出一些孔老夫子的言论,这不能仅归结为统治者的宣传,而是因为孔子的话是切实明白了百姓日常人伦物用、生活百态有感而发。孔子所道出的应该,是人之生活的需要;他所建立的理想,是建立在对人之生活深刻理解基础之上的理想。现在我们伦理学家们所提出的解决伦理问题的设想、措施能否产生如此的影响力呢?

      其四,非实用性。现行伦理学研究偏向抽象性、普遍性和理想性,造成了实用性不强的弊端。其实,伦理学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种行为科学,被认为是哲学门类中与社会现实生活最贴近的学科,但现在伦理学要么被怀疑无所作为,要么被埋怨高深难懂。尽管伦理学研究者们也在反思伦理何为,可惜的是答案被公众漠视。现行伦理学研究脱离现实的弊端造成了伦理学解决现实问题的无能。现实伦理学的研究范式可以说是伦理学家们“做学问”的模式,而非出于真正用世的目的。伦理争论成了学者们的书斋游戏,在现实的伦理争论中学者们如何起到专家的作用?为什么学者们辛苦努力制定道德规范却起不到作用?是不是规范本身出了问题?不了解现实硬造规范,当然在现实中起不了作用。应用伦理学的研究亦不例外。如生态伦理问题,发达国家的学者指责发展中国家的做法,而他们自己却转嫁污染,发展自己,限制别人。出于这样的立场,甚至有的外国人提出,为了保护环境,中国人最好只骑自行车,不要发展什么汽车行业了。这种伦理学观点的实际用处何在?

      任何一种理论,特别是像伦理学这样具体的实践性理论,都不可能丝毫不变地古今通用、中外通用。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伦理生活中的意识层面的内容是要在社会存在中寻找根基的。唯有立足于历史的现实,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因此,伦理的研究一定要摆脱现有伦理学研究范式的桎梏,回归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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