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956(2006)03-0001-06 综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还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思想核心理念的代际伦理求证问题就是一例。本文拟对代际伦理的学理脉络与实现条件作一些求证和探索。 一、代际伦理的涵义 代,是自然属性和社会文化属性的辩证统一。从自然属性来看,代是指同一年龄层次的人们自然形成的人群,它构成代的形式方面;从社会文化属性来看,代是共同的或者相近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生活方式的人们所形成的群体,它构成代的实质或内容方面。人们常常把某一社会历史文化事件与某一社会群体联系起来,将处于这一社会历史文化事件中的这一群人称为“某一代人”。代是代际关系和代际伦理的逻辑起点。 代际关系是指不同“代”之间的人们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三种基本情况:“在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在场”的各代与已经“过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在场”的各代与“尚未到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还有已经“过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尚未到场”的各代之间的关系等等。如果把代际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政治、历史、文化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必定会构成一幅错综复杂、色彩斑斓的“立体网络关系”图景。倘若以“在场”的各代为视点,则主要包括前文所述的前三种基本情况。 代际伦理就是人类代与代之间伦理关系和伦理规范的总称,是社会伦理关系和伦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代际伦理的主要特征是:第一,作为一种反映代与代之间伦理关系的伦理形态,首先体现了社会伦理关系的纵向维度,这是代际伦理之成为自身的本质规定。第二,代际伦理常常被各种经济、政治、文化的社会关系所影响和制约,甚至被这些制约关系所遮蔽。实际上,代际伦理就隐藏于这些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第三,传统伦理往往过分注重代内伦理而忽视代际伦理[1] 44。就是说,代际伦理在传统伦理学思想和理论体系当中没有占有正当的一席之地,或者说,即便是有一些零碎的思想和观点,也被边缘化了。 可持续发展视阈中,代际伦理有其特殊的规定性:“在场”的当代人与“不在场”的未来的后代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实质是当代人对未来后代人所承担的单方面的义务。这里的“不在场”的后代人主要是指在时空上与我们相隔甚远的非嫡系子孙后代。 我们还可以反过来看可持续发展在代际伦理中的意义。可持续发展最鲜明地体现在人类代际关系中,它使在历史上长期没有成为问题的代际关系成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现代性问题;同时随着人们对后代人关怀意识的加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也越来越成为人类处理代际关系的重要伦理准则。 任何经济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人的发展,但人不是抽象的、孤立的、个体意义上的,而是处于特定与自然和他人的关系之中的人。所以应当把发展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中加以考量。在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代际关系又是无可回避的根本问题。一言以蔽之,可持续发展的伦理价值不同于以破坏环境和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的近代以来的传统发展模式,而是以环境保护和当代人与后代人利益共享为目标的伦理价值。 二、代际伦理求证的艰难过程 可持续发展视阈中的代际伦理是一种“历时性”伦理,在传统的“共时性”伦理的基础上加进了时间维度。时间维度的加入,带来的问题非同小可。对环境的破坏、对资源的无限制的开发给后代人造成的巨大损失发生在当代人身上,必然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但是仅仅是因为发生在后代人身上,现行的伦理和法律体系要么出现“空白”,要么“软弱无力”。因为代际伦理的提出,的确与当代人的某些利益会发生冲突,因而必然与当代人的某些价值观念相抵触。从常识的视角,有的人提出了“两个不确定”的理由来反对代际伦理。 首先是事实不确定。未来是不确定的,一万年以后世界是什么样子显然是不确定的,地球是什么样子我们也无从得知,可能会发生天灾导致人类灭绝,也可能随着科技进步人类发现了可替代的能源。主张为未来人类担忧无异于杞人忧天,我们根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从我们的现状出发去推知未来。未来不确定的事实却让当代人做出牺牲,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不可思议的。其次是价值观不确定。现代人需要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一个充满绿色、安宁的地球,这些需要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和共识。国际社会还为此通过了许多条约,来保护地球的河流、海洋、大气、森林、野生动植物等等。但是未来的人类是不是和我们拥有同样的价值观及共识,这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认为既然我们不一定和他们拥有同样的价值观,那么又何必把我们的价值观强加给他们并限制我们自己的自由和需求呢? “两个不确定”的说法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尽管我们不能确知未来,但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可以使我们对未来进行科学的预测,以未来具有不确定性来否定代际伦理,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未来的变化是相对和绝对的辩证统一,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片面强调变化的绝对性而看不到人类需求最基本方面的不变性,实际上是诡辩。至于价值观的不确定性,更不能成为我们对后代逃避伦理义务的遁词。以价值观的不同来推卸责任和义务,如同父母遗弃子女一样没有任何道理可言。运用日常生活的道理和逻辑,似乎就可以驳倒“两个不确定”对代际伦理的否定,但是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所作所为,似乎又在佐证着“两个不确定”理由的充分性。极其残酷的现实却是:可持续发展理论被提出以后,环境继续恶化,生态依然遭受破坏,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还在被无限制地、掠夺性地“开发”、“利用”和“消耗”。富国和富人们仍然在大肆挥霍资源,而穷国和穷人们为了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也不惜破坏生态环境以求得眼前利益。这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大悖论,也是人类伦理智慧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