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然之源

——论儒家传统生态伦理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从亚,李峰,中国石油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山东 东营 257061   夏从亚(1961—),男,江苏沭阳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原文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的生命之源,而且是人类的知识之源、审美之源、道德之源和价值之源,这些观点很早就被中国儒家学者意识到,并记载于各类儒家经典中,进而形成了中国儒家传统生态伦理观,这种生态伦理观的精髓就是“天人合一”。虽然儒家的这些观点中包含了一些糟粕,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只要我们对其进行合理的扬弃,儒家传统生态伦理观就能在解决当代全球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中大放异彩。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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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03(2006)02-0088-05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深深植根于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血脉中。虽然儒学宗师孔子“罕言天道”,而儒家学者对于自然科学也有漠视的传统,但儒家文化中依然包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学说,这些学说所探究的正是中国哲学的根本问题——究天人之际。也正是这些学说使人们意识到: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的生命之源,而且是人类的知识之源、审美之源、道德之源和价值之源。

      一、自然界是人类的生命之源

      儒家承认自然界具有生命意义,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生命和一切生命之源。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曾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这里所说的“天”指的就是自然界。四时运行、万物生长,这是天的基本功能,其中的“生”字,明确肯定了自然界的生命意义。孔子所说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既有美学上的情感体验,又有伦理学上的自然关怀。水的流荡自如被看成智者的象征,山的宁静自守被看成仁者的象征。水给人喜悦,山给人安慰。水让我们感知世界无常,山让我们领悟天地恒昌。水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的哲学是不知日月。因此,把自然界的山、水和仁、智这种德性联系起来,绝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比附,而是人生命存在的需要。人既然是自然界的产物,那就必然与自然界有不可分割的生命联系,而这种联系正是通过激发喜爱之情的“乐山,乐水”表现出来的。

      荀子是提倡“改造自然”的哲学家,他提出“天人相分”的理论。但荀子说的“相分”并不是机械论式的人与自然一刀两断,毫无瓜葛,而是在承认自然界是人类生命之源的基础上提出该观点的。对此我们可以从荀子的“礼有三本”的学说中找到答案。所谓“三本”,是指“生之本”、“类之本”、“治之本”,其中第一“本”即“生之本”,指的就是天地,即自然界。“天地者,生之本也。”(《荀子·礼论篇》)荀子认为,自然之天正是人类生命的真正根源,当然要受到尊重。在此基础上,他很强调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要适度,反对违背自然界的生命规律而乱砍伐、乱捕杀。他提出“以时顺修”(《荀子·王制篇》)、“节用裕民”、“节流开源”(《荀子·富国篇》)等主张,很有生态环保意义。

      二、自然界是人类的知识之源

      众所周知,孔子“罕言天道”,对自然知识比较漠视,在《论语》中也有“子不语怪、力、乱、神”和“畏天命”的记载。但儒家对自然科学的漠视并不是完全彻底的,而且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彻底。这是因为任何有影响的学说和教义都需要有自己的自然科学作基础,没有了这种自然科学的基础,一切学说都是空中楼阁,一切知识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比如:基督教需要用盖伦、托勒密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作为自己的自然基础,现今的梵蒂冈也有自己的科学院;伊斯兰教虽无明确的科学依托,但在其教义中有求取知识的明确规定。儒家学说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虽然儒家轻视自然科学,但在传统儒家生态伦理观中自然界依然被认为是知识之源。

      孔子在谈及学《诗》的重要性时曾经指出:“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虽然“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观点被置于最后一个层面,但毕竟表明了孔子对观察自然这个问题的注意。《孟子》一书中关于“苟求其故”的思想,也反映了儒家认识到掌握自然知识的重要性。孟子认为:“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则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在作为儒家文化主体和核心的十三经中就包含着极其丰富的自然知识,尤其是后世的儒家学者并没有一味地强调儒家文化中道德伦理方面的知识而彻底忽视自然方面的知识。相反,绝大部分儒家学者继承了自然知识这笔宝贵的遗产,比如张衡、郑玄、刘歆、贾逵等儒家知识分子不断吸收中国科技发展的认识成果,并且都在科学探索方面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使经文中自然知识的含量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自然界是人类的审美之源

      中国古代殷周时期就有“尚中”的观念,孔子将其融会贯通于自己的思想中,提出“中庸”理论。之后,子思在《中庸》中发挥运用孔子的思想,将“中”与“和”联系起来,使中庸观成为中和观,从此儒家的中庸观既具有本体论意义,又具有特殊的伦理、政治意义。同时,“中和”在中国古代也成为最高意义的审美标准。《中庸》中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中节”,就是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中和”也称“和”,“和”本指音乐的持中、和谐状态,意即美的音乐不应当单纯偏重愉悦,使人耽于享乐;也不应当单纯偏重悲伤,使人囿于绝望。从根源上说,“和”这种最高的审美标准源自于大自然本身。儒家认为:人性本于天地,天地之性本和,故以“和”为性为乐。这也就是说,人的性情是从天地中培育出来的,而天地自然的本性就是保持和谐,维护平衡。因此,人类的各种审美都是由“天地之和”这一万物得以生长发育的根本秩序和自然生态的根本规律孕育生化出来的,审美的本质就是这种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和谐相生相制的反映。所以,“中和之美”被尊奉为万物之美的极致。汉代董仲舒认为“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中”,这句话就阐明了美与“和”的关系:美存在于“和”之中,“和”是美的本质。孟子认为,“万物皆备于我”,“乐莫大焉”。他所讲的“万物皆备于我”,指的是个体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他认为这种境界是一种最理想、最美的境界。从生态伦理的角度看,也就是说只有自然界才是人类获得审美能力、享受美好的真正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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