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伦理奠基与信任拓展

——超越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曙光,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王曙光(1971— ),山东省莱州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章试图超越“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分析框架,研究中国转型时期的伦理困境和道德秩序建构。综合运用了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和宗教学的相关理论,系统阐述道德生成与演进的“多元自发秩序观”,同时,着眼于中国由传统的乡土社会向市场化的契约社会的演变过程,分析这个过程中市场半径和交易范围的扩展,并探讨这个过程中诚信作为价值观念的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的“道德失序”状态。最后分析了贫困化、社会分层和选择机会的严重不均衡对转型时期社会成员伦理行为的深刻影响。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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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19(2006)03-0139-08

      一、引子:新古典经济学传统对伦理视角的“善意忽略”

      对占据现代经济学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性反思似乎已经形成一种清晰可见的潮流。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生曾发表公开信,呼吁改革经济学教育和方法论:“我们相信经济理论的发展受到了非历史的方法和抽象的形式主义方法论的阻碍,它对理解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只提供了有限的理解。这种狭隘的经济学方法论阻碍了经济学产生真正注重实际和现实性的政策方案,阻碍了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进行富有成果的对话。所有经济学系都应对经济学教育进行改革,使之包括对支撑我们这一学科的方法论假设的反思。一种负责任的和有效的经济学,应该在更宽广的背景环境中考察经济行为,应该鼓励在哲学基础层面的挑战和争论。”[1] 而经济学与伦理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对话,是经济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

      不可否认,新古典经济学建立了完整系统的分析框架和精密严谨的程式化话语体系[3],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在人类行为假定方面存在致命的缺陷,这是导致新古典经济学贫困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主流经济学把理性的人类行为等同于选择的内部一致性,并进一步将其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这种过于简单和抽象的假定诚然有利于经济学模型的构建,但却为理解我们所面对的复杂的真实世界设置了巨大障碍。阿玛蒂亚·森在其名著《伦理学和经济学》中,从“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出发,揭示了现代经济学由于其狭隘单一的人类行为假定和不自然的“无伦理”特征而给经济学观察真实世界带来的消极影响。[4] 如果说古典经济学专注于研究人类之间的分工与交易、组织和制度的生成与演进、道德情操和价值观对经济体系的影响等重大主题、并进而关注人类自身的福利水平、关注人类在经济发展中的尊严和幸福的增进、从而对人类的全面发展给以终极的人文关怀的时候,现代经济学却以冷静的理性范例回避了丰富多彩的现实世界。伦理和道德视角应该重新进入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5]

      本文第一部分,试图采用当下“非主流”经济学的话语方式和视角,对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伦理问题进行跨学科研究,并以中国大规模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变迁为背景,探讨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秩序建构和人格奠基。第二部分,将详细探讨制度生成以及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或合约的道德的演进过程,阐发作者对于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的“多元自发秩序观”。第三部分,将着眼于中国由一个传统的乡土社会向一个市场化的契约社会演变的过程,分析这个过程中市场半径和交易范围的扩展,并探讨这个过程中诚信作为价值观念的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的“道德失序”状态。第四部分,试图指出在当下中国的道德现状中存在一个明显的悖论:即作为社群内部的行为主体,参与者一般体现出良好的道德水准和对游戏规则的尊重,但当这种交易扩展到市场交易的时候,跨社群的交易往往成为一种混乱的非道德的交易,这种在社群内部和跨社群交易之间的类似“精神分裂”的现象是长期困扰研究者的问题之一。本文分析了这种悖论的经济基础和伦理基础,并指出其中所包含的政策含义。第五部分,进一步探讨道德演进中影响公众行为的几个重要社会因素,即贫困化、社会分层中二元结构的大量存在以及整个社会在社会选择机会分配中的严重不均衡状况,对这些要素的深入分析表明,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前的诚信缺失和道德失序仅仅理解为社会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而是要将视角深入到影响人们交易行为和伦理表现的深层社会经济根源。第六部分总结全文。

      二、道德生成与演进的“多元自发秩序观”

      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既定的资源和技术约束以及既定的制度约束下的收益最大化问题,在新古典传统里面,制度是一个外生的既定变量,制度尤其是非正式制度(如道德伦理、社会习俗以及由社群的特定历史文化所形成的无形制度)的生成、演进和发生作用的路径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实际上,关于道德的起源的研究,尤其是道德的生成要素、维持要素和演进要素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非正式制度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方式,从而极大地拓宽传统主流经济学在经济运行方面的狭隘视角。但是道德的起源问题的复杂性与人类本身起源的复杂性几乎可以相提并论。用某种武断的简单化的理论模式来抽象出道德起源的一般理论,尽管在理论构建上似乎符合简洁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点,但是肯定会由于遗漏掉若干重要的变量而显得缺乏解释力。因此,在道德起源问题上,运用系统科学的多元思维方法,运用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综合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论。

      道德是人类社会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称,这些行为规范一方面具有时间上的嬗变和演化的特征,即道德的具体内涵总是随着时代风气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没有一种道德规范具有时间上的永恒性;另一方面,这些行为规范同样也不具有空间上的一致性,不同文化区域的人类在这些行为规范上所表现出的多样性,是区分这些文化单位的重要标志之一。时间上的嬗变性和空间上的多元性,导致我们在评判和考察任何一种具体的道德规范时,都不能拘泥于我们自身的独特经验,因为这种经验总是带有时间上的局限性和空间上的狭隘性。我们不能活得足够长,同时我们也不能有足够的精力去体会其他区域的道德传统,所以我们在谈到某一具体的道德传统时,务必保持一种虔敬而谦逊的态度。对自己所陌生的时代或者地域的道德传统保持敬畏,是研究者在道德问题上必须保持的正确姿态,而那些对自己所不熟悉的道德文化传统持排斥、嘲讽和蔑视态度的研究者,不可能在道德研究中取得任何有意义的成果。

      对于国内伦理学者所提出的“优良道德的制订”的命题,我是持怀疑态度的,还是坚持道德生成和演进中的“多元自发秩序观”,也就是说,在道德的生成和演进中,一方面,该过程包含着多样化的因素(包括经济、政治、宗教、文化以及环境等);另一方面,该过程并不是人类运用自己的理性而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一种自发秩序的生成过程。哈耶克在制度演进的研究中强调“自发秩序”的作用[6] [7]。道德生成的“多元自发秩序观”承认在道德起源和嬗变过程中自发秩序的作用,也就是承认,在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群体内部,不管这个群体是原始部落的共同体,还是在国家形成之后的国家共同体,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的生成与发展都主要是一种“自发秩序”的形成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同体中的个体活动总是受到共同体其他个体行为和共同体作为一个行为单位的目标的影响,个体需要在学习和模仿中体会什么是共同体内部的“合宜”的行为,什么行为最适宜于个体的生存概率的提高以及共同体作为一个行动单位的效率的提升。随着个体不断调节自己的行为,共同体就形成一种有利于个体和共同体的行为规范,这些行动规范既包含着功利的成分,也包含着对某些高尚行为的暗含的提倡与表彰,因为那些符合高尚规范的行为往往会给共同体和行动者本人带来更大的利益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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