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代表了应用伦理学的“本质”?

——对《究竟是“无本质”,还是“无根据”?》一文的答复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安庆,复旦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世界哲学

内容提要:

本文仅对甘绍平教授《究竟是“无本质”,还是“无根据”?》一文中值得讨论的几个观点作了回应。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2-02文献标识码:A

      甘绍平教授针对拙文《无本质的应用伦理学》(《哲学动态》2005年第7期)发表了一篇大作《究竟是“无本质”,还是“无根据”?》(《世界哲学》2006年第1期,以下简称“甘文”)。甘文没有讨论拙文的主要观点,而是就拙文中的第〔6〕个注释大做文章,说拙文“无根据地引用文献”,并对之进行了“完全随心所欲的”、“离谱”、“离奇的”解释;说拙文的这个注释拉出“这个1957年生人”作“靠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等等。因此笔者仅仅觉得有必要对这个注释所引发的值得讨论的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这个注释涉及瑞士年轻的伦理学家图恩赫尔(Urs Thurnherr,1956—)《应用伦理学导论》(Angewandte Ethik zur Einfuehrung,Hamburg 2000,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这本书。笔者首先要向甘教授表示感谢的是,他的确指出了这个注释的差错:注释是在“导论”中,但不在。而且这个注释提到三个概念中的第一个有拼写上的错误,将“外行”(Laien)拼写成了" Larme" ,估计是由电脑传输引起的。

      值得探讨的首先是注释提到的第二个概念,即所谓的“连接线-伦理学”。尽管图恩赫尔在拼写上确如甘文所说,没有在什么什么伦理学之间加一条连接线,如医学-伦理学(Medizin-Ethik),而是直接写成:Medizinethik,但这是不是就完全能得出甘文的结论呢?笔者认为,这只是写法上的不同,并不妨碍人们直观而形象地把图恩赫尔所理解的“部门伦理学”,称作是“连接线-伦理学”。为了强调这种“部门伦理学”是某个专门领域和伦理学的交叉学科,在中间加一个连接线,这在德文中简直是司空见惯的事。实际上,2000年10月7日《新苏黎世报》上登有一篇对图恩赫尔《应用伦理学导论》的推介短文,就把他的“部门伦理学”称作“连接线-伦理学”。“对于在医学、生物工程和媒体中的伦理学,为了方便,这里只列出几个领域,多年来许多人对之作了思考。在哲学中将这些‘连接线-伦理学’统括在‘应用伦理学’这个概念下。巴塞尔的哲学家乌尔斯·图恩赫尔重新揭示了隐藏在这个概念背后的东西……这位评论人对《应用伦理学导论》感到高兴,并表现出惊讶:图恩赫尔在讨论‘连接线-伦理学’时也阐述了一种‘无可奈何的伦理学’”。

      这就过渡到了注释所提及的第三个概念:Ethik der Resignation,就是这个概念,甘文断言笔者对之进行了“完全随心所欲的”、“离谱”、“离奇的”解释。这确实值得我们在此对之重点作些探究。

      确实,由于是第一次涉及这个概念,笔者把它试译成“无可奈何的伦理学”,可能并不理想,但翻译上的不理想是可以心平气和地来探讨的,哲学史上的许多概念的汉译,不都经历了长时间、有的甚至经历了几代人的不同尝试,但最终也没有一个定论吗?但遗憾的是,甘文却完全不想跟谁讨论,就作了这么一个铁定的结论:“什么是' Ethik der Resignation' ,除了译成‘舍弃之伦理’,难道还能译成什么‘无可奈何的伦理学’吗?”。

      为得出这么一个铁定的结论,甘文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呢?我们先来看看它得出这个结论前的论证过程:

      “图氏通过对理智与道德的关联的分析,抨击了‘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试图舍弃伦理学理论的基本立场:第一,‘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就是舍弃之伦理’(41页);第二,作为‘舍弃之伦理’的‘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不去回答伦理学上有着现实重要意义的问题,而是从整体上对哲学的伦理学进行诋毁,从而呈现出一种‘反智的’、‘对理论的敌意’(41页);第三,通过对‘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或称‘舍弃之伦理’的批判,图氏强调了哲学的伦理学、道德原则所拥有的不可取代的地位……”

      “由此可见,图氏的表达已经难以再清楚明白了。什么是' Ethik der Resignation' ,除了译成‘舍弃之伦理’,难道还能译成什么‘无可奈何的伦理学’吗?”

      遗憾的是,笔者在这里不仅完全没有看出什么“已经难以再清楚明白了”的证据,反倒看出甘文寻找证据时的几个基本失误:

      1.甘文说“' Ethik der Resignation' 一词最早出现在图著第四章第一节,即第41页,但图著早在第26页就开始讨论这个概念了。

      2.图氏在书中确实用了这个标题:医学伦理学与Ethik der Resignation,但甘文在指出这一点之后马上就断言:“但单单从图氏将‘医学伦理’与‘舍弃之伦理’(Ethik der Resignation)放在一起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舍弃之伦理’仅与‘医学伦理’相关”。如果甘文的这一断言是对的,那么图氏自己就错了,因为首先,他在第26页明确地把Ethik der Resignation“作为三种原则上不同的从事应用伦理学的方式之一”,其次,在第41页他把Ethik der Resignation直接等于“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如果甘文是对的,那么就只有“医学伦理”才是“与实践相涉的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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