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634(2006)02-0012-(08) 就人与自然关系伦理之维而言,追问其生成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人与自然关系伦理之维何以可能”是当代伦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这关系到一系列的问题式:“如何理解‘自然’与‘伦理’?”“人与自然关系是否具有伦理?”“如何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伦理之维?”等等。 一、“自然”概念的历史演变 关于“自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其认识具有不同的视角和层面。 首先,作为本体的自然——世界万事万物的共同本原、始基,以把握世界内在统一性,从终极意义上说明和解释世界。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从多方面进行了多层次的阐述,如在《易经》中就有“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1] 张载则进一步阐释说,“天性,乾坤,阴阳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所谓性即天道也。”[2] 在西方哲学史上作为本体的自然则经历了若干发展阶段:一是作为感性具体的本体的自然。西方哲学始祖泰勒斯及其开创的米利都学派都企图以实体的、感性的具体自然物——水、无定形、气等来说明世界的本原。二是作为形式本体的自然。这是由毕达哥拉斯最先提出。他认为事物的本性是它的结构,而结构又可以用数学术语来描述。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概括的那样:“他们认为数不脱离可感觉事物,而可感觉事物则为数所组成。他们用数构成了全宇宙,他们所应用的数并非抽象单位;他们假定数有空间量度。”[3] (P1081[a],P277)三是作为理念本体的自然。其一以巴门尼德为代表的爱利亚学派从逻辑上论证了存在唯一和不变性,开启了理念本体的自然的先河。其二柏拉图认为,可感知的世界(自然)是可理解世界的理念的摹本,理念既是内在的又是超越的。四是作为“本性”意义的自然。这是亚里士多德对实体本体和形式本体的自然综合。亚里士多德指出,自然所生的事物“或现已在,或即将出现,除了以获得有它们的通式或形状者之外,我们就说它们还欠本性。惟有两者都具备了的事物才算具有本性,譬如动物和它的各个部分;这么‘本性’就不仅是那原始物质,亦需是那‘通式’或‘怎是’,那是创生的终极目的。”[3] (P1015[a],P90)在此基础上,他把人们对自然的看法从果引向因,从外引入内。他进一步阐述道:“物质之被称为本性(自然)者就是因为动变凭之得以进行;生长过程之被称为本性,就是因为动变正由此发展。在这意义上,或则潜存于物内或则实现于物中,本性就是自然万物的动变渊源。”[3] (P1015[a],P91)这样,自然不仅可以理解为一个动的过程,而且具有“生”、“长”的活动性,这样他从根本上区别于前人从外面找寻事物存在、生成和运动根据的观点。在他看来,所谓生成或生长,是指一物成为或长成另一物。因此“自然乃自身内具有运动根源的事物的……形状和形式。”[4] (P193[b],P45)柯林伍德评述说:“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论不但其本身很重要,而且作为一种形式框架,它使得有关自然的希腊思想把其最丰富的遗产传给了中世纪。”[5] (P98)五是作为上帝论或神学本体论的自然。这一自然观是中世纪正统的经院哲学自然观,它继承了新柏拉图主义的上帝超越论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理论,把自然描述成一个等级体系,上帝作为最高级的纯形式,是世界的创造者。六是作为与上帝同一的自然。这是与前者直接对立的非正统的泛神哲学自然观。它主张上帝就存在于自然之中与自然同一。这种新的自然观对西方近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发展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其次,作为认识旨趣的自然。随着近代实验科学的兴起,人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得以空前地显现,自然被当作人之外的实体,是与人相对立的外在的异己力量。自然界只被当作人加以认识和征服的对象,自然科学的根本旨趣就是揭示自然的一切奥秘,表明人的主体力量。培根提出了量化自然的理念,他认为自然界所有质的区别就是结构差别,而任何结构都基本上表现为量的特征。伽利略则从方法论上使量化自然成为可能。他把实验方法与数学演绎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纯量的世界,这样,“从伽利略开始,自然便作为一个无色无声无嗅无味的寂静冷漠的世界,作为由上帝创造的按照数学规律而运行的世界出现,上帝和人都站在自然的对立面。”[6] 牛顿则以力学理论描绘了自然图景,在他的由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构成的力学体系中,自然物体以惯性(惰性)作为其根本属性,万物在绝对空间中按照力学定律运作。笛卡尔从哲学上高度明确提出物质和心灵的二元论,即人与自然的二分性。他认为,物质的属性是广延,心灵的属性是思维。因而他充分肯定了数学方法的价值,推崇伽利略主张的“数学证明所提供的真知,这是和神的智慧所认识到的真知是一样的”[7] (P134)。笛卡尔的二元论实际上是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把在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中抽象的自然,推到了极端机械的形式。在霍尔巴赫的哲学体系中,自然成了“物的总汇”,是一架有待人类去认识的机器。 复次,作为现代经济学视阈中的自然。这种自然是价值学意义上的自然。它导源于机械论自然观。福斯特(J.B.Foster)指出,主流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超越科学(即物理学和自然科学)成为机械论自然观在人类社会文化中的典型代表,甚至在自然科学已经历了20世纪的有机化发展后依然如故。[8] (P3)此时的自然只是寄居于工具价值、使用价值、资源价值、经济价值等之中的依附性存在,它自身并无价值。现代经济学维也纳学派理论的核心是主观价值论,也即边际效用价值论。该学派的创始人之一维塞尔鲜明地指出:“凡是世上过分多余、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取有的财物,谁也不愿意花代价来取得它们。在许多地方,水虽然是人所不可少的东西,却完全没有价值。”[9] (P51)推而广之,整个自然界都可以成为人类“随意取有”的没有价值的物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之处在于,不仅从经济生产与消费过程中看到了物与物的关系,而且还揭示了隐藏在物与物关系之后的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认识到自然是物质财富与文化的重要源泉。但是,马克思也明确指出,“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劳动物化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于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因为价值不过是物化劳动。”[9] (P337)显然,劳动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中唯一的价值创造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即以某种形式变化了的自然物,在经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只是原有价值的转移而不会有任何的增加,换句话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物不过是价值的载体和条件,自然没有价值,也无所谓增加价值。总之,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中,从价值学审视的自然环境资源必然被看作是无限的,它绵延不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可以以一切效用满足人类某种需求的商品种类与形式而存在,但唯独不具有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