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经济学的伦理维度

——对经济与伦理、经济学与伦理学关系的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建华,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浙江行政学院哲学部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经济与伦理都以利益为共同基础与最终指向,二者都有规则的含义,都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原则。但这并不否定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和冲突。经济与伦理的冲突是由社会分工为前提的实践方式的分化所引起的,是以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工为前提的。构建经济学的伦理维度,旨在用人类整体理性方式来反思经济活动及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伦理辩护,奠定经济发展的价值基础。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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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6)01-0037-08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现。与之相适应,经济生活中种种不公正、不道德现象也日渐受到普遍关注。随着现实生活中经济与伦理之间紧张关系的凸现,我国学术界曾展开一场关于“经济学家要不要讲道德”的大讨论。现代主流经济学家认为,虽然经济学与伦理学都隐含着人类共同的理性,但经济学的理性却有着自己的特殊性;经济学作为一种实证科学,是价值中性的,伦理价值判断会妨碍经济学的形式化和科学化;在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今天,有关伦理道德的问题应该交给伦理学家去处理和思考,如果经济学家来讲道德,就会妨碍社会分工,就是“不务正业”。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经济学家应当讲道德”,认为效率正是一切经济领域活动中首先要遵守的道德;他们拿亚当·斯密为例,说明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脱离道德和伦理的“正业”,在道德与伦理面前,任何人也不可能将自己置于“业余”的位置。[1]这场讨论实质上反映了人们对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的不同认识。

      一

      伦理学一般以理性为依据。它是一种实践理性,也是一种价值理性。经济学也是一种理性的科学。当代经济学最流行的经济概念是把“经济”理解为:“为满足需要而合理对待短缺的资源。”[2](P583)经济活动体现了人的理性原则。正是通过经济活动这种理性的行为方式,人们才在与自然和他人的交往中生存下来。作为一种理性的行为方式,经济与伦理总是相互关联的。无论从历史上讲,还是从经济活动本身而言,莫不如此。

      首先,从“经济”一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讲,“经济”一词是从伦理文化中发展而来的,与道德紧密相关。在古汉语中,“经济”一词就含有是经国济民、经世济民、合理理财、合理管理等道德意义。在西方文化中,“经济”一词源于古希腊文的oikonomia,原是家庭管理的意思,最早见于古希腊著名学者色诺芬(公元前430-355年)所著的《经济论》。后来,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也应用了“经济”一词,他赋予经济以谋生手段的含义,认为经济是一种谋生术,是取得生活所必需的并且对家庭和国家有用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3](P3)在古代思想家看来,“只有把经济行为理解为人在家庭共同体中道德生活的一个方面时,经济行为才是合乎理性的。‘经济’是正确理家的艺术:一方面,它包括履行有关婚姻、父母身份和奴役控制等共同体中的领导功能;另一方面,它也包括购置和管理财产(治产)。这里的领导功能不仅指组织生产过程,而且更重要的是指家庭共同体生活的广泛理想:家主应该把权利和义务告诉与家相关联的人们,并维护和执行这些权利和义务。而治产则应指出,为了满足自然的和日常的需要,必须如何创造和使用财产。”[2](P584)在此,“自然”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存必需,而是指这样一种需要:它的满足是实现生活目的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古代的观念,并不是任何欲求都会导致经济的行为,只有被证明为是需要的欲求,即被社会认可的欲求才会导致经济的行为。”[2](P584)在古代思想家那里,经济意味着“应该这样组织生产,以使需要能够得到满足,而自然资源则不被过度消耗”;同时,经济还意味着“交换应该是公正的。”[2](P584)“这种体现在传统和机制中关于经济的古代概念,直至近代前夜一直占统治地位。”[2](P584)通过考察“经济”的词源学意义,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行为的原初意义是一种道德行为,是满足人的正当的具有内在目的需要的道德行为,因而是与伦理相关联的。

      其次,从历史上看,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伦理文化范围中进行的,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有其特有的伦理观念、规则作为支撑,同样,任何一种伦理观也都有经济活动作为基础。在人类历史的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生产规模的狭小,“人与人的依赖”是人生存的自然需要,面对强大而神秘的自然,人们只能结成一个整体。整体性的实践方式决定了整体主义的伦理观。这个阶段的伦理学,在人与人关系上,强调整体的利益,强调个体对整体的绝对服从;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人对自然的敬重、顺应,自然对人的先在性。这是经济史与伦理史的整体主义为主阶段。近代工业文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催生、成长着新的伦理观。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商品交换渗透到社会的一切关系之中,使得个人从“人的依赖关系”里解脱出来,以独立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这个阶段的重要特点。[4](P104)与此相应,这一时期的伦理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人的中心地位,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掠夺,主张“人为自然立法”;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注重自我的中心地位,强调人与人的相互竞争。这是经济史与伦理史上的个体主义为主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物质财富的进一步增加,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日益拓展和深化,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伦理思想也日渐呈现新的趋势。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由对立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转换;人与人的关系,逐渐由不平等竞争向多极主体的平等权利、平等发展转换。经济史与伦理史将进入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有机结合的阶段。因而,任何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伦理文化范围内进行的,都有其特有的伦理观作为支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斯洛夫斯基认为经济史也就是文化伦理史。

      再次,从经济学史来看,大凡能称学派并对当时及以后的经济思想发生影响的经济学,都与同时代的政治伦理观念相结合。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关于交换价值、货币职能和经济过程的论述中,始终具有伦理的形态。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就开始探讨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学派代表了西方市场经济的传统,由于“他的经济理论在推动资产阶级秩序的形成上起了作用”,被称为“经济学之父,他是经济学领域的乔治·华盛顿,甚至还可以称为经济学界的托马斯·杰弗逊、本明杰·富兰克林及艾萨克·牛顿”。[5](P11)但斯密是以道德哲学家的身份登上学术舞台的,他曾师从伦理学家哈奇逊,同哲学家休谟是莫逆之交。在斯密那里,经济学、哲学、伦理学始终是统一的,经济学不只是研究经济运行这一纯经济领域问题,而时刻对哲学、伦理和价值给予关怀。由此,了解斯密及其学说,“我们不能忘记《国富论》的作者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如果我们不了解后者的一些哲学知识,就不可能理解前者的经济思想。”[6](P145)作为新古典主义边际效用论的代表,门格尔在解释经济现象时,不是从生产出发,而是从消费和欲望出发,认为“一切经济理论研究的出发点都是人类的欲望本性。没有欲望,就没有经济活动,就没有社会经济和以它为基础的科学。对欲望的研究(对它的承认和理解)是经济学的关键。”[7](P5)因此,他以个别消费者在其欲望满足中所得到的那种满意的感觉,作为考察经济过程的出发点,消费、需求和效用,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和重心。与古典学派一样,马克思也非常关注经济学的价值论前提,而且将其作为其经济学说的中心和归宿。马克思的经济学是紧紧围绕以“人”为中心展开的,在马克思那里,经济学所要探讨的不光是经济过程,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经济过程的探讨研究为了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和全面发展而应采取何种经济制度及运行机制。因此,马克思的经济学是“一种将经济分析、政治哲学和政策综合为一的体系”。[6](P281)总之,自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道德问题的研究,他们对伦理问题进行了或独立、或综合、或交叉、或渗透等各种形式的探索。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指出:“不仅被尊称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曾经是格拉斯哥(一个充满实用主义的城市)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学科曾经认为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8](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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