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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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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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本文就道德的根源问题,探讨了儒家伦理道德观的发展过程:从孔子的“孝悌——为仁之本”经孟子的“恻隐之心——仁之端”到宋明道学家的“万物一体”之“仁”,是一个逐步明确的以“万物一体”为道德的本体论根源的思想发展过程,也是一个逐步突破以血缘亲情为中心的伦理道德观转向博爱精神的过程。但宋明道学一直到王阳明,都没有达到近代的人人平等享有基本权利的思想水平,关键在于儒家的“存天理,去人欲”的旧观念。作者主张把宋明道学的“万物一体”观与叶适、李贽、戴震的重功利、重情欲的思想结合起来,并参考西方近代的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建立一种新型的“万物一体”的伦理道德观,这种道德观既主张在维护人的生存基本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又承认差等之爱存在一定的空间。作者最后希望人皆能扩大“一体同类感”的范围和广度,为整个人类世界走向“和而不同”的大同局面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奠定思想基础。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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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世界文明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不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思考和回答。不同的思考和回答直接地、深切地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方式,关系到它们的精神面貌、文化思想面貌。西方基督教文明在对“上帝”、“基督”的宗教信仰那里找道德的根源和基础,这里且撇开不谈。本文拟专就中国儒家在道德根源问题方面的思考与回答作些探讨。儒家以道德境界为人生的最高追求,是中华传统文化大厦的重要支柱之一,我以为,作这样的探讨,对于理解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如何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我们民族的精神境界和文化素质,会有所裨益。儒家传统,一般地说,主要是在“天”那里找道德的根源,但它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一、孔子的“孝悌——为仁之本”

      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① 又曰:“文王既没, 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② 道德文章皆天之所予我者,我受命于天,任何大难都无可奈何于我。孔子临大难而如此泰然自若,盖以其道德之根基在于“天”。“天”乃道德的权威性之所在,故任何外力丝毫不足以撼动孔子的道德信念。然则孔子之所谓“天”究系何义?

       孔子以前,殷周时期,有意志的人格神——“天”、“帝”主宰人间的祸福,是当时的道德观念的根源;至春秋时期,这种天神观已开始动摇,故孔子对鬼神的存在已持怀疑态度,其对“天”的理解亦多摇摆不定。他所谓“天”有时指先前宗教意义上有意志的人格神,即主宰之天,有时指自然之天,有时指一种支配万事万物而为人所无可奈何的异己力量,即“命”或“天命”。问题在于孔子所谓“天生德于予”之“天”究竟是何种意义之“天”?如果是主宰意义的人格神之“天”,那么,孔子显然是认为道德的根源在宗教。从孔子的一些感叹性语录或一些誓言来看,其所谓“天”似乎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主宰之天:除上引“天生德于予”和“天之将丧斯文也”两段语录外,其余如“知我者,其天乎!”③ “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④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⑤ “噫!天丧予!天丧予!”⑥ “吾谁欺,欺天乎!”⑦ 等,显然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人格神之天。然而孔子讲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仁”,而在讲“仁”的根源时,并未把“仁”与人格意义的“天”联系起来,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怀疑孔子是否真正把道德置于宗教基础之上。有一种看法,以孔子语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证,说明孔子把“仁”与“命”(“天命”)作了直接的联系,天命在人身上体现为人性,这人性就是“仁”。这样,“天命”就成了孔子所讲的道德之根源。这种解释的确替孔子找到了道德的核心“仁”的人性(天性)论上的根源,为以后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说开辟了先河,颇能自圆其说。但首先,历来对孔子这句话就有不同的解读:王若虚、史绳祖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少言利,却赞许(“与”)命、赞许仁;黄式三则解释为孔子明显地(“罕”,显也)讲到利、命和仁;近人杨伯峻则更解释为孔子少谈利,也少谈命与仁。各种解读都有各自的理由⑧,难下定论。其次,孔子这句话只是把“仁”与“命”两个概念并列在一起,而完全没有谈到“仁”与“命”两者间的联系,我们今天若仅仅根据这句语录就作上述的推断,未免有论证不足之嫌。更重要的是,孔子对“仁”另有具体的解释,这些解释既无“仁”源于宗教上的人格“神”的含义,也很难说明确有“仁”源于“命”或“天命”的含意。

      孔子对“仁”的含义虽有很多说法,但仍然可以找到一个比较清楚的脉络。孔子的学生有若深刻地体会到了孔子“仁”德之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⑨ 所以我们在讨论孔子“仁”德的根源和基础问题时,必须从孝悌谈起。 原来孔子认为孝悌乃人之最原初的、最真切的自然感情(血亲之情),孔子把这种真情实感叫做“直”,顺此真实的自然感情行事者,谓之“直者”,仁者必须首先是直者,不直而虚伪造作,则不仁。“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⑩ 一个无真实感情的不直之人,虽行礼乐,也只能算是不仁。《论语》中著名的“父子相隐”(11) 那段话,说的也是这个道理。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便为父亲隐瞒下来,孔子认为这中间包含有“直”的道理;相反,如果儿子出来作证,那反而不是真实的自然感情,按照孔子的逻辑,既不能算是直,也就不能算是仁。对于孔子这种观点究应如何评价,我在后面将有所论述,这里还是着重疏理一下孔子关于“仁”的根本含义。从“父子相隐”这个例子可以看到,孔子的“仁”德原来始于人之自然感情。人之自然感情必然讲孝悌,这就使得“仁”德有了一个始点。“仁”出自“直”,出自真情。“人之生也直”。(12) “直”,乃人生来如此,乃人生之必然,“仁”德似乎就建立在“直”(真实的自然感情)这个必然性的始点之上。孔子在这里没有用“天”或“性”这样的术语,但“人之生也”一语似已隐含人之生性、本性、天性的意思。这里的“天性”之“天”颇近乎孔子的自然之天,“直”是人的自然感情。关于孔子的“天”指自然之天,一般都引《论语》中这样一段话作证:“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3) 自然之天既可不言而四时仍自然而然地运行,百物仍自然而然地生长,则自当可以让人顺其自然的感情而“直”、而“孝悌”,并进而达到“仁”。“父子相隐”正是一种血亲之情的自然感情,把这种感情归之于自然之天,应无不妥。孔子的“仁”德也许就是以这样的“天”(“天道”)为其始点。也就因为仁之始点在于自然的血亲之情,所以孔子又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人至矣。”(14) 不过无论如何,关于“仁”德的根源基础问题,在孔子那里都还是很不明确的。关于“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语,后来在宋儒那里有不同的解释:一说孝悌只是“行仁之本”,而非“仁之本”;一说孝悌即是“仁之本”。在前者看来,孝悌只是实行“仁”德的起点,孝悌之“心”比仁“性”低一层次;在后者看来,孝悌即仁本身之根本。我这里采取第一种解释,即程颐的说法。(15) 说孝悌或血缘亲情还只是行仁的一个起点,这就意味着孔子尚未回答“仁”德本身的根源、基础问题。孔子认为要行仁,还需要把这种血缘亲情推而广之,以及于他人,这才算是实行了“仁”,故曰:仁者“爱人”(16)。显然,孔子讲行“仁”德,重在推己及人的一个“推”字。从积极方面说,就是因己之所欲,推以知他人之所欲,从而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7);从消极方面说,就是因己之所不欲,推以知人之所不欲,从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8) 前者叫做“忠”,后者叫做“恕”(19),皆“能近取譬”(20) 之意。“吾道一以贯之”,“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21)。可见这“一以贯之”之道既可以说是“忠恕”,也可以说就是“仁”。言“忠恕”,乃从“推”、“及”的角度而界定“仁”的意义。这里的问题在于,这“推己及人”之“推”、“及”之情有何必然的根据和基础?孝悌源于亲缘之情,有人生的自然感情为根据、为基础,但仅此还不足以保证必然将此情推及于他人。孟子说的“老吾老”、“幼吾幼”,固然可以说源于自然感情,但在孔子这里,还不足以保证必然“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孔子似乎并没有找到、至少没有明确找到这“推”、“及”的必然根据和基础。这样看,孔子可以说仍然没有彻底回答“仁”德的根源问题,没有彻底回答仁者为什么必然“爱人”问题。基督教以人皆“上帝”之子,故人人皆应博爱为怀。孔子没有这种宗教信仰上的根据,而专以推己及人来论证“爱人”,这里如果不进一步找到“推”、“及”的根据,则“爱人”之“仁”德也缺乏根据。也许孔子讲的“性相近,习相远”(22) 中的“性”是指:“仁”乃天性之本然。果如是,则推己及人的“仁”德倒可以说在孔子所少言的“天”那里找到了根据,但这样的解释似乎仍然掺杂了某种臆断。至少,在孔子那里,还没有像后来的孟子那样明确地把“天”作为“仁”德的根据。大概也就是因为孔子没有明确“推”、“及”的必然根据,所以在孔子那里,还没有后世儒家所谓“满街都是圣人”之意。孔子不轻许人以“仁”,是否也是由于孔子还没有找到“推”、“及”的必然性根据,“推”、“及”并非人人都能必然做到的易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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