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世界文明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不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思考和回答。不同的思考和回答直接地、深切地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方式,关系到它们的精神面貌、文化思想面貌。西方基督教文明在对“上帝”、“基督”的宗教信仰那里找道德的根源和基础,这里且撇开不谈。本文拟专就中国儒家在道德根源问题方面的思考与回答作些探讨。儒家以道德境界为人生的最高追求,是中华传统文化大厦的重要支柱之一,我以为,作这样的探讨,对于理解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如何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我们民族的精神境界和文化素质,会有所裨益。儒家传统,一般地说,主要是在“天”那里找道德的根源,但它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一、孔子的“孝悌——为仁之本” 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① 又曰:“文王既没, 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② 道德文章皆天之所予我者,我受命于天,任何大难都无可奈何于我。孔子临大难而如此泰然自若,盖以其道德之根基在于“天”。“天”乃道德的权威性之所在,故任何外力丝毫不足以撼动孔子的道德信念。然则孔子之所谓“天”究系何义? 孔子以前,殷周时期,有意志的人格神——“天”、“帝”主宰人间的祸福,是当时的道德观念的根源;至春秋时期,这种天神观已开始动摇,故孔子对鬼神的存在已持怀疑态度,其对“天”的理解亦多摇摆不定。他所谓“天”有时指先前宗教意义上有意志的人格神,即主宰之天,有时指自然之天,有时指一种支配万事万物而为人所无可奈何的异己力量,即“命”或“天命”。问题在于孔子所谓“天生德于予”之“天”究竟是何种意义之“天”?如果是主宰意义的人格神之“天”,那么,孔子显然是认为道德的根源在宗教。从孔子的一些感叹性语录或一些誓言来看,其所谓“天”似乎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主宰之天:除上引“天生德于予”和“天之将丧斯文也”两段语录外,其余如“知我者,其天乎!”③ “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④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⑤ “噫!天丧予!天丧予!”⑥ “吾谁欺,欺天乎!”⑦ 等,显然都是指宗教意义的人格神之天。然而孔子讲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仁”,而在讲“仁”的根源时,并未把“仁”与人格意义的“天”联系起来,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怀疑孔子是否真正把道德置于宗教基础之上。有一种看法,以孔子语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证,说明孔子把“仁”与“命”(“天命”)作了直接的联系,天命在人身上体现为人性,这人性就是“仁”。这样,“天命”就成了孔子所讲的道德之根源。这种解释的确替孔子找到了道德的核心“仁”的人性(天性)论上的根源,为以后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说开辟了先河,颇能自圆其说。但首先,历来对孔子这句话就有不同的解读:王若虚、史绳祖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少言利,却赞许(“与”)命、赞许仁;黄式三则解释为孔子明显地(“罕”,显也)讲到利、命和仁;近人杨伯峻则更解释为孔子少谈利,也少谈命与仁。各种解读都有各自的理由⑧,难下定论。其次,孔子这句话只是把“仁”与“命”两个概念并列在一起,而完全没有谈到“仁”与“命”两者间的联系,我们今天若仅仅根据这句语录就作上述的推断,未免有论证不足之嫌。更重要的是,孔子对“仁”另有具体的解释,这些解释既无“仁”源于宗教上的人格“神”的含义,也很难说明确有“仁”源于“命”或“天命”的含意。 孔子对“仁”的含义虽有很多说法,但仍然可以找到一个比较清楚的脉络。孔子的学生有若深刻地体会到了孔子“仁”德之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⑨ 所以我们在讨论孔子“仁”德的根源和基础问题时,必须从孝悌谈起。 原来孔子认为孝悌乃人之最原初的、最真切的自然感情(血亲之情),孔子把这种真情实感叫做“直”,顺此真实的自然感情行事者,谓之“直者”,仁者必须首先是直者,不直而虚伪造作,则不仁。“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⑩ 一个无真实感情的不直之人,虽行礼乐,也只能算是不仁。《论语》中著名的“父子相隐”(11) 那段话,说的也是这个道理。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便为父亲隐瞒下来,孔子认为这中间包含有“直”的道理;相反,如果儿子出来作证,那反而不是真实的自然感情,按照孔子的逻辑,既不能算是直,也就不能算是仁。对于孔子这种观点究应如何评价,我在后面将有所论述,这里还是着重疏理一下孔子关于“仁”的根本含义。从“父子相隐”这个例子可以看到,孔子的“仁”德原来始于人之自然感情。人之自然感情必然讲孝悌,这就使得“仁”德有了一个始点。“仁”出自“直”,出自真情。“人之生也直”。(12) “直”,乃人生来如此,乃人生之必然,“仁”德似乎就建立在“直”(真实的自然感情)这个必然性的始点之上。孔子在这里没有用“天”或“性”这样的术语,但“人之生也”一语似已隐含人之生性、本性、天性的意思。这里的“天性”之“天”颇近乎孔子的自然之天,“直”是人的自然感情。关于孔子的“天”指自然之天,一般都引《论语》中这样一段话作证:“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3) 自然之天既可不言而四时仍自然而然地运行,百物仍自然而然地生长,则自当可以让人顺其自然的感情而“直”、而“孝悌”,并进而达到“仁”。“父子相隐”正是一种血亲之情的自然感情,把这种感情归之于自然之天,应无不妥。孔子的“仁”德也许就是以这样的“天”(“天道”)为其始点。也就因为仁之始点在于自然的血亲之情,所以孔子又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人至矣。”(14) 不过无论如何,关于“仁”德的根源基础问题,在孔子那里都还是很不明确的。关于“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语,后来在宋儒那里有不同的解释:一说孝悌只是“行仁之本”,而非“仁之本”;一说孝悌即是“仁之本”。在前者看来,孝悌只是实行“仁”德的起点,孝悌之“心”比仁“性”低一层次;在后者看来,孝悌即仁本身之根本。我这里采取第一种解释,即程颐的说法。(15) 说孝悌或血缘亲情还只是行仁的一个起点,这就意味着孔子尚未回答“仁”德本身的根源、基础问题。孔子认为要行仁,还需要把这种血缘亲情推而广之,以及于他人,这才算是实行了“仁”,故曰:仁者“爱人”(16)。显然,孔子讲行“仁”德,重在推己及人的一个“推”字。从积极方面说,就是因己之所欲,推以知他人之所欲,从而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7);从消极方面说,就是因己之所不欲,推以知人之所不欲,从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8) 前者叫做“忠”,后者叫做“恕”(19),皆“能近取譬”(20) 之意。“吾道一以贯之”,“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21)。可见这“一以贯之”之道既可以说是“忠恕”,也可以说就是“仁”。言“忠恕”,乃从“推”、“及”的角度而界定“仁”的意义。这里的问题在于,这“推己及人”之“推”、“及”之情有何必然的根据和基础?孝悌源于亲缘之情,有人生的自然感情为根据、为基础,但仅此还不足以保证必然将此情推及于他人。孟子说的“老吾老”、“幼吾幼”,固然可以说源于自然感情,但在孔子这里,还不足以保证必然“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孔子似乎并没有找到、至少没有明确找到这“推”、“及”的必然根据和基础。这样看,孔子可以说仍然没有彻底回答“仁”德的根源问题,没有彻底回答仁者为什么必然“爱人”问题。基督教以人皆“上帝”之子,故人人皆应博爱为怀。孔子没有这种宗教信仰上的根据,而专以推己及人来论证“爱人”,这里如果不进一步找到“推”、“及”的根据,则“爱人”之“仁”德也缺乏根据。也许孔子讲的“性相近,习相远”(22) 中的“性”是指:“仁”乃天性之本然。果如是,则推己及人的“仁”德倒可以说在孔子所少言的“天”那里找到了根据,但这样的解释似乎仍然掺杂了某种臆断。至少,在孔子那里,还没有像后来的孟子那样明确地把“天”作为“仁”德的根据。大概也就是因为孔子没有明确“推”、“及”的必然根据,所以在孔子那里,还没有后世儒家所谓“满街都是圣人”之意。孔子不轻许人以“仁”,是否也是由于孔子还没有找到“推”、“及”的必然性根据,“推”、“及”并非人人都能必然做到的易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