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思想述评

作 者:
陈真 

作者简介:
陈真,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从当代的视野重新解读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仍然可以看出他的美德伦理学是较为完备和系统的。他关于至善是一切实践理性思考的最终目的的思想,他关于美德或出自美德的德行构成至善或幸福的思想,他的美德“中道说”,他关于实践智慧的作用的思想,他关于一个行动是合乎美德的,仅当它源自行动者出于美德自身理由而选择的理想的思想,以及他关于美德教育的思想,今天依然是我们研究和发展美德伦理学的重要平台。(注:本文关于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的介绍主要依据英文版的Aristotle,The Nicomachean Ethics,trans.W.D.Ross; revised by J.L.Ackrill and J.O.Urmson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The Nicomachean Ethics,trans.Terence Irwin,2nd edition,和苗力田的中译本《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单行本)。文中引用的页码对应于The Immanuel Bekker Berlin Academy edition of Aristotle's works (1831)中的标准页码。比如1095a 1代表希腊文原书中1095页左栏第一行。)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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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以类似生物学的形而上学的目的论为基础的。在他看来,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目的或最后的原因,这个目的或原因也解释了它实际的活动,并提供了评价它的活动和发展的标准。橡实的目的是要长成橡树,后者成为它自然的目的。这个目的也构成了评价它活动和发展的标准:即它应该长成橡树,如果不能长成橡树,它一定就是有缺陷的。

      人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物种,按其本性也有其目的或最后的原因,这个目的也提供了评价人的活动和发展的标准。这个最终目的就是至善。(注:参见The Nicomachean Ethics,1094a 20~25。“至善”的译文据Terence Irwin的英文译文“the best good”。W.D.Ross的英文译文为“the chief good”(“首要的善”)。) 人按其本性就是要实现和达到至善。一个人如果不能实现至善,那么他一定也是有缺陷的。至善这个目的决定人性中的哪些心理特征成为值得赞赏的美德,哪些成为值得鄙视的恶习。

      达沃尔(Stephen Darwall)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提出了一种解释。 按照这种解释,一个物种的“目的”包含两重含义:第一,对一个物种和它的目的的表述应该正确地描述了它在世界中的真正的位置和目的。对它和它的目的的表述应该符合世界的实际情况。第二,对它和它的目的的表征也规定了该物种应该怎样行动的标准。事实和价值同时体现在世界自身。(注:参见Stephen Darwall,Philosophical Ethics (Colorado:Westview Press,1998),pp.194~195,p.195。)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我们是什么和我们应该是什么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我们是什么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我们应该是什么,就像一个东西是橡实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它应该长成橡树,而不应该是别的什么东西。一个人是人类的一个成员的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他或她应该是什么,并且我们应该做的体现在我们的本质,我们作为人的目的当中。

      但“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并非是同一个问题。“是什么”未必就“应该是什么”。比如,据说有些强奸犯的基因或内分泌异于常人。但即使这个说法是真的,我们似乎也无法得出这些强奸犯就“应该”是强奸犯。当代美德伦理学强调研究我们“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这种研究预设了我们“是什么”并非是不可改变的。不管我们是什么,我们都应该思考我们究竟应该成为什么。中国古代的荀子认为,尽管人之初,性本恶,但这种“是”,并不能决定我们“应该”是什么。我们“应该是什么”不同于我们“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所代表的自然主义和上世纪初摩尔开始的反自然主义的思潮是相抵触的,和当代西方许多伦理学家坚持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区别的立场也是格格不入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行动目的根植于作为一个物种的人的本身,和人的主观愿望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人的愿望由人种的生物属性所决定。但现代西方伦理学家则认为“目的”是由人的欲望所决定的,而欲望是由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人的生物属性所决定。当我们考虑认识问题时,我们的认识和科学的假说应该尽可能地代表或符合世界自身的情况。但当我们考虑行动(包括欲望、意向、计划、规范性命题)问题时,这个关系就颠倒过来,让世界符合我们的欲求,而不是相反。如果世界不能符合我们的欲求,那么,从我们的观点看,根据我们的意向,世界就没有像它应该的那样存在。比如,我们希望减少贫穷,但如果这个世界的贫困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像它应该的那样存在。这种认识和行动的区别,本质上是事实和价值、实然和应然的区别。这种区别似乎是无法否认的。

      达沃尔认为,17世纪以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已经没有多少追随者了。(注:参见Stephen Darwall,Philosophical Ethics (Colorado:Westview Press,1998),pp.194~195,p.195。) 但也不能说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在今天就完全没有市场。有的学者试图将伦理学建立在进化论和自然选择的生物学理论的基础上。按照这种理论,自然选择和进化能够确定物种的自然功能和目的,自然物种似乎有某种目的,通过进化以适应环境。人作为自然物种也是一样。这种理论的问题是:第一,混淆了生物对环境的缺少自由意志的适应和人具有自由意志的适应。第二,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并非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第三,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生物有可能不能适应环境而遭到淘汰,进化未必是朝着对生物的生存有利的方向发展。

      至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目的不是知识,而是行动。而所有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某种善(1094a 1~3)。问题是,这些善是因为我们的追求而成为善,还是因为它们本身的善使我们去追求?亚里士多德显然认为是后者。我们对善的追求,对善的欲望是因为善的本身所引起的,我们的欲望反映了善,而不是制造了善。所有的事物都追求的那个最高的善就是至善(1094a 20~25)。所以,“至善”的第一个含义就是行动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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