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作为一种价值是由道德意识、道德活动和道德关系构成的认识和实践系统。道德意识主要由社会道德规则体系和个体的道德认识与情感构成,道德活动一般表现为群体(集体)和个体的道德行为,道德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范畴,通常以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理想的精神生活的形式存在,它是“实有”的道德价值事实,体现道德对人的终极关怀。在道德价值实现的过程中,相对于道德关系来说,一切道德意识和道德活动都只是“应有”的可能的价值形式,都具有假设的性质,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道德悖论。能否有效地克服道德悖论,将“应有”的可能价值尽可能地转变成“实有”的事实价值,取决于主体的道德智慧。 道德假设、道德悖论与道德智慧是道德价值实现过程中的三个基本要素,它们相互关系性状制约着道德价值实现的实际过程和程度。 一 人类至今一切形式的道德文本体系都是以人的“利己心”为对象的,轴心都是为有限遏制“利己心”而构筑的价值论,构筑的方法一般都是围绕实现道德价值而作的理性假设,由于对“利己心”的基本态度和假设理性的不同而形成了经验主义和德性主义两种基本对立的伦理思想派别。历史上有一些大师的伦理学说看起来似乎动摇在经验主义和德性主义之间或游离在两者之外,但基本倾向并没有超脱经验价值论或德性价值论的理论窠臼。康德的重大转折是从怀疑或反思休谟的怀疑开始的,此后创建了他的著名的“三大批判”体系,但其道德学说本质上还是德性主义的,并没有真正超越他所称之为的“理性的梦幻者”与“感性的梦幻者”的界限。 西方经验论萌发于古希腊人的世界观由“自然(physis)”向“人本(nomos)”转变而导致的人文思想兴起的过程中,其基本特征是从人的“利己心”出发,强调个体作为现实存在及生活经验的意义,鼓吹个人的绝对自由和“优秀性”,漠视社会理性即后来苏格拉底强调指出的“形相”。这种粗糙的个人主义到了“希腊化时期”,随着城邦的瓦解和“人是城邦的动物”。[1](1253a) 的关系的解体, 迅速地发展成为“个人伦理学”。[2](P221) 在整个中世纪,古希腊开创的个人主义传统虽然受到宗教神学的挤压和扼制,但其阐发和推崇“恶性张力”的思想并未因此而出现实质性的萎缩和枯槁。在资产阶级向封建专制统治发动冲击的过程中,传统的个人主义经验论在霍布斯提出的“人对人是狼”的极端利己主义命题之后曾一度被发挥到极致,但很快就经过历史性的洗礼相继为以密尔、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和以爱尔维修、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合理利己主义”所替代,它们强调“合成”大多数的利益、将个人目的和社会手段“结合”起来的重要性。 这种演变过程完成了经验论的历史性飞跃,使个人主义由纯粹的个体欲望上升到社会理性与经验,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可以被普遍理解、普遍接受因而可以被普遍推行的社会生活经验。而导演这种演变过程的正是它的假设理性:人在本质上都是“利己”或“趋利避害”的,但如果人人只为自己而不顾及他人和社会,那么最终势必也会殃及自己。这种假设理性使得个人主义经验论的理论归宿必然是要将人们引向尊重社会规则。现代西方经验论伦理学和价值论学者,除了个别人如萨特基本上都承继了这种假设的方法,所不同的是人们常用“社会惯例”来替代社会道德规则,使社会规则远离意识形态而更趋生活化和经验化。西方历史上,虽然一直存在德性价值论与经验价值论的对峙,但占主导地位、实际影响社会道德生活和人们道德价值实现过程的始终是经验价值论,这养成了西方人一方面崇尚个性自由、尊重个人权益,另一方面又尊重社会规则的传统,为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保持一种内在的活力,同时也为西方社会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可信的社会经验基础。 中国文本伦理思想史上也曾有过西方社会那样的对立,但始终没有形成真正的经验主义传统。在社会处于急剧变革的春秋战国时期,经验论者曾用“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杨朱)、“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仲)、“人生而有(私)欲”(荀子)之类未经理性梳理的经验论论调,挥舞了几下自己的战旗,掀起过一点点波澜,但最终都被儒学德性主义击溃。明清之际,也曾出现强调“私欲”无可争辩的经验论火花,然而也很快熄灭了,不过是昙花一现。其所以如此,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中国的经验论是滋生在小生产基础之上的,与西方经验论的生成基础不同。小生产的经验论本质上是一种自生自成、自保自立、自私自利的保守“意识”,以“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为基本特征,缺乏开放的风采和“恶的张力”,不会构成对专制社会的根本性威胁,因此也就失去了获得社会梳理以上升为经验理性的机会。同时,与中国封建统治者推行的基本国策也直接相关。中国封建社会自西汉初年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一切经验论的思想和见解都被统治者封杀或归入另册,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一直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学德性主义价值论。儒学德性主义阵营内部也曾发生过一些关于本体论乃至认识论意义上的争论,但都未曾伤及对方的筋骨,根本的原因在于多不能从人的现实存在和生活经验出发,多不能区分“利己心”的“正当”与“不正当”的界限,一味贬斥“利己心”,在这个基本点上各家各派固守的是“统一战线”。(注:这种伦理文化的历史面貌,也可以从流传至今的伦理文本的叙述方式看得很清楚。中国文字文化史上,“个人问题”一般都用一个“私”字来表示,今人知道那“私”字其实有“私人”、“私利”、“私欲”、“私心”、“私情”等不同涵义,并非都是道德范畴,而古之学者包括非儒学阵营内的大家却都视其为道德范畴,统统归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