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视域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价值观与民族精神创新基地,副教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价值观冲突是思想文化矛盾的集中表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包含着对当代社会价值观冲突及其影响的正视与认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中含有深刻的价值观意蕴,以及自己的主导价值观: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求以民主保证自由的实现,以法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是贯穿其中的核心价值原则。价值观对于个人、社会所具有的功能和意义,以及价值观与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使价值观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基本路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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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文化核心的价值观,是社会的精神自我,也是我们理解和认知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从这一视角出发,分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因素,对于我们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现实背景,理解其科学内涵、探讨其构建路径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价值观冲突与和谐社会的提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和任务的提出,有着现实的背景和具体的针对性: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既面临着“黄金发展期”,又面临着“矛盾凸显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矛盾也会更加集结和突出。离开了现实的与可能的矛盾和冲突,就无所谓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然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思想观念、文化意识形态的矛盾与冲突是社会矛盾与冲突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在当代社会愈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并为越来越多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所关注①。思想观念、文化意识形态的矛盾与冲突则集中表现为价值观的冲突。

      价值观是关于价值的一些基本观点、看法和态度,它表现为人们关于一系列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作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价值观受社会存在的制约,是处在一定经济关系之中的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反映。如恩格斯所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 (P434)现阶段,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生活方式、组织形式、就业结构日益多样化,从而使价值观也必然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不同的主体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同一主体在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价值取向、价值意识也往往呈现出多变性。同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历史的展开,原来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存在的价值观被挤压在同一个平面上,本国的、外国的;传统的、现代的、后现代的;计划的、市场的等文化价值观,混杂在一起,进一步强化了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

      价值观的多样化无疑表现为一种进步,它打破了原先价值观的单调、僵化状态,使价值观出现了色彩纷呈,生动活泼的局面。同时也引发出价值观的冲突。事实上,多样的价值观往往是以冲突的形式存在,并在冲突中表现自己的多样化。从价值观主体看,冲突表现为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价值观冲突,不同的价值观使不同主体面对同一事物和现象常常作出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评价和选择。同时价值观冲突还表现为同一个人和同一个群体内部的价值冲突。同一个主体在不同领域(如公域和私域),对不同的对象,在不同时间进行评价和选择时,往往依据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价值标准,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同一主体自身缺乏稳定、连贯的价值观,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价值观框架,从而不能用完整的、具有逻辑一致性的价值观框架去观照和理解生活。结果是信仰危机和认同危机自然出场,人被抛入生存的焦虑之中,意义感丧失,精神世界陷入极端不确定性的泥潭,人自身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为碎片和断裂所代替。

      从价值观内容上看,冲突表现在效率与公平、利益与道义、自由与平等、权利与责任、竞争与合作、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等多方面的矛盾。这些价值本身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依赖性,有时具有互补性,即一种价值的实现往往会促进另一种或者多种价值的实现,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之间也存有冲突,如效率的实现有时会导致公平的丧失,较大的个人自由往往会导致个人之间的实际不平等,过度的竞争带来合作意识的下降,对一些利益的追求导致对道义的背弃等。人们在实际的价值选择中或者表现出困惑,或者各执一端,从而使价值观冲突由可能变为现实。

      从价值观形态上看,冲突表现为主导价值观与非主导价值观、精英价值观与大众价值观、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本土价值观与外来价值观等一系列尖锐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国家利用其主导全球化进程的优势,力图在全球推行西方的价值观,实现西方主导的政治、经济一体化和文化的同质化。厄尔·弗赖伊说:“国家价值观……规定了国家的利益和国家安全。”[2] (P53)因此战略利益和文化价值观的高度结合一直是贯穿美国外交的主线,文化价值观是美国外交中的永恒主题及富有战略价值的核心变量之一,美国总是试图用自己的文化价值观重塑世界[3] (P51)。这就使得本土价值观与外来价值观的冲突包含着特别复杂的意义。从价值观的性质上看,冲突还表现为落后价值观与先进价值观、资本主义价值观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间的冲突等。

      价值观冲突可能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价值失序和社会秩序的紊乱。在价值观冲突中,社会主导价值观往往受到多方面的冲击,从而丧失应有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价值体系失去了应有的统一性,价值秩序处于混乱之中。价值的无序是社会混乱的思想表现,也是社会混乱的思想之源。这种无序和冲突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它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矛盾和利益的冲突,同时又弱化、消解了人们对社会制度的认同,对共同体的认同,引发人的思想混乱和行为冲突,进一步引起和激化人们的利益冲突,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无疑包含着对当代社会现实中价值观冲突与可能的影响的正视和认知。

      二、“和谐社会”的价值观意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显然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有着多方面的特征,而它的价值观意蕴、价值观内容则是理解其内涵不可或缺的方面,甚至是其要义。

      “和谐社会”首先就是一种价值观,是人们所追求的关于社会的一个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这一价值观始终存在着。从孔子的“和为贵”、“和而不同”,《礼运》中“天下为公”的“大同”,到张载的“民胞物与”,康有为的“大同社会”,乃至费孝通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从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到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制度,欧文的共产主义公社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价值理念就是和谐社会。马克思把这一价值理想奠基于客观历史规律基础之上,把它包含在对共产主义的说明之中,使之成为一个科学的价值理念。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价值观,是我们追求的价值目标。它是消除了阶级对立和脑体差别,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是人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一致。“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4] (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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