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6)02-0004-05 近十几年,我对当代价值哲学基本理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这些探讨起源于对价值本质问题的探索和思考。 思考之一:质疑和批评价值满足需要说 在1989年出版的拙作《价值哲学》一书中,我曾提出价值的本质在于能够使主体发展完善,使主体自我超越,使主体更加完美,从根本上说在于能够使人类社会发展完善,使人类社会更加美好。[1] 为什么这样理解价值的本质呢? 首先,从价值范畴在哲学理论中的地位来看。价值范畴是价值哲学的逻辑起点和基石,是全部价值活动的理论基础,价值范畴的内涵决定了价值活动的导向。价值作为人们选择和追求的目标,必须是善的。 其次,从价值与事实的区别来看。广义地说,事实是指客观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也是一种事实。狭义的事实是相对于价值而言的,指价值存在之外的客观存在,即未与主体发生作用的客观存在;而价值则是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效应。狭义的事实本身无所谓善恶。它作用于主体,可能产生善,也可能产生恶。价值是对事实的超越,价值必定是善的。 再次,从价值的特性来看。事实无善恶之分,无方向性;而价值则有利弊、善恶、美丑之分,具有方向性。广义地说,价值包括利害、善恶、美丑,从知识价值的意义上说还包括真假。但通常人们讲的价值,指的是正价值,指真善美利。所以价值必定是善的,必然是有利于主体生存、发展、完善,从根本上说,价值在于促进社会主体发展、完善,使人类社会更加美好。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出版的几本关于价值哲学的著作,都是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的。我在《价值哲学》一书中,也持这种观点。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的观点,与上述价值本质观显然存在着理论上的矛盾。因为需要并非天然合理。满足不健康的需要不利于个人主体的生存、发展、完善,更不利于社会主体的发展、完善,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所以,坚持上述价值本质观,必然会拒斥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的观点。但在当时我认为价值是什么(即价值的界定)和价值的本质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后者是更深刻、更重要的层次,因而对价值界定上存在的问题未引起注意。 随着研究的深入,我逐渐感到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一是与上述价值本质观的矛盾;二是满足需要论自身的矛盾。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是一个全称判断,即凡是能满足主体需要的都有价值。实际上,只有满足健康的合理的需要才有价值,满足不健康不合理的需要则无价值甚至是负价值。所以,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正确的说法是“满足健康的合理的需要是有价值的”,这是一个特称判断。把这种特称判断换成全称判断,就会出现“满足不健康、不合理的需要也是有价值的”这样的判断,这显然是荒谬的。可见,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的观点,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和理论上的混乱。很显然,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不是一种对哲学价值的科学的界定。要坚持逻辑一贯性,必须拒斥以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的观点。所以,我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这种观点产生质疑并提出批评,这种质疑和批评,对我来说,首先是一种自我批评、自我否定,即对我原来所持的满足需要说的自我否定;同时又是对我原来所持的价值本质观及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产生的效应的观点的肯定。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批评满足需要说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坚持逻辑一贯性和学术严谨性,为了追求真理和推进价值哲学研究。事实上满足需要说的观点源远流长。早在1897年美国哲学家詹姆士就提出了这个观点。他说:“善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满足需要。”[2] 1914年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也提出相同的观点。他说:“每种价值首先意味着满足某种需要或引起某种快感的东西。”[3] 这种观点在西方至今仍然很流行。在西方,这种观点被公认为是主观价值论。20世纪60年代以后前苏联、东欧等国也流行此观点。批评这种观点,是对一种国际上广为流行的价值哲学观点的批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满足需要说的质疑和批评,绝不仅仅是对国内存在的一种观点的质疑和批评,而是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思考之二:价值满足需要说居主导地位的原因 价值满足需要说的观点,在我国虽然受到质疑和批评,但近20多年来,这种观点在我国价值哲学中却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原因何在?我发现这种现象的产生,并不是由于人们对“主体需要并非天然合理”不了解或难于理解,更不是由于深思熟虑的逻辑思考和理论论证,而是由于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崇拜自发性,即人们总是自发地、不假思索地认为,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就是价值。 100多年来,西方价值哲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价值哲学形成时期。这个时期情感愉快说、欲望对象说、满足需要说、评价结果说等主观主义价值论居主导地位。第二阶段,20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主观主义价值论与客观主义价值论对峙并存。这个时期的主观主义价值论除上述观点外,又产生了兴趣对象说等;同时还产生了直觉主义价值论和现象学价值论两种客观主义价值论。第三阶段,从20世纪30年代到现在,主观主义价值论(包括满足需要说在内)特别是情感主义居于统治地位。在西方尽管早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主观主义价值论的混乱及其严重危害,但这些观点仍然在西方价值哲学中居于统治地位。原因何在?最根本的也是崇拜自发性,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人们总是自发地以是否使情感愉快,是否符合兴趣、满足欲望需要等去理解价值,忽视逻辑一贯性,因而导致理论混乱,并长期停滞不前。发现当代世界各国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哲学基本理论崇拜自发性,导致理论混乱并长期停滞不前,是我近十几年对价值哲学研究的第一个重要收获。 思考之三:理论的价值哲学和实践的价值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