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对话:问题与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泽厚,杨国荣,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062   李泽厚(1930—),男,湖南省长沙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美学及中国哲学研究;   杨国荣(1957—),男,浙江省诸暨市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本对话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第一是超越与超验。李泽厚认为:超越与超验相比,含义更广,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也更多。作为一个哲学术语,超越到底指什么,是不清楚的。他所讲的超验是超越经验,并认为这比较符合transcendent的原意。他强调,超验作为理性思辨的对象,是与经验无关的。杨国荣认为:人自身之“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验对人而言具有本源的意义;“超验”无论是理性的设定或情感的对象,其意义本来只有对人才呈现。如果将“超验”与人自身之“在”截然隔绝,则常常会陷于思辨的幻觉。事实上,我们无法完全避免“以人观之”,在超验的领域(包括宗教领域)也是如此。第二是道德问题。李泽厚认为:道德的实质在于情为理所支配,道德实践是包含有痛苦的。对自觉自愿需要界定,需要作各种区分。从行为来看,首先是个人的选择;从心理上说,即由意志决定。意志不是本能,它恰恰是人类理性的东西,动物就没有这种理性决定。在他看来,道德成为自然体现了审美的价值,他认为美是更高的价值。杨国荣则从道德实践的角度谈自觉、自愿与自然的统一,认为自觉、自愿,亚里士多德与冯契等都已讲过,他在此之上进而提出自然。在他看来,一个理想的道德行为应该表现为这三者的统一;唯有在这种形态之下,道德行为才是完满或完善的。尽管在现实中,未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达到这一境界,但它至少可以成为道德涵养、道德实践的范导性目标。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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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6)02-0025-07

      杨国荣(以下简称“杨”):最近读了你的一些论著,有一些哲学方面的问题,想提出来与你作进一步的讨论。

      李泽厚(以下简称“李”):相互交换意见。

      杨:一个是关于“超越”的问题。你曾提到,中国没有“超越”这一观念,西方有“超越”这一观念。是否可以认为,“超越”有不同的类型。

      李:我说的是“超验”,transcendent。

      杨:transcendent可以译为超验,也可译为超越,这涉及翻译的问题。

      李:我的意思是指中国没有“超验”的观念,有如章太炎所言:“国民常性……语绝于无验。”

      杨:这里涉及翻译的问题,我觉得但又不仅限于翻译的问题。一种外来思想被移入另一种文化背景中,总会有些变化,不可能是简单的复制。比如说ontology,我们现在翻译成“本体论”。而中文的“本体论”与ontology的含义却是不同的,但我们不能说中国没有本体论。“超验”或“超越”观念的翻译也有类似的问题。

      李:超越与超验相比,含义更广,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也更多。作为一个哲学术语,超越到底指什么是不清楚的。我所讲的超验这个词,在日常语言中较少使用。超验是指超越经验,比较符合transcendent的原意。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区分超越与超验的原因。

      杨:这样的界定是很有必要的。如ontology,其原始含义是什么,我们要界定清楚,然后才能进一步讨论中国哲学用“本体论”来翻译它是什么意思。

      李:中国本来就没有ontology,中国讲本体也不是康德所指的与现象截然不同的什么东西。中国人讲本体是指本根、根本、最后实在,等等。它不是现象背后的什么东西,所以中国的本体论与西方的ontology是不相干的,在使用的时候要说清楚。

      杨:我在《存在之维》一书的导论中对此也作了一些辨析,区分了本体论与ontology。就transcendent而言,如果不着眼于狭义的“超验”,而是在宽泛的“超越”意义上使用,那么它常常涉及宗教。广而言之,“超越”也不仅仅限于宗教领域,它同样可以在本体论、道德等意义上使用。

      李:那是日常用语上的超越,超出了我所说的范围。

      杨:当我们关注宗教意义上的超越时,如果把宗教情感也考虑进来,那么,这一领域的“超越”就并不完全是“超验”,因为这里至少还包含情感体验,后者不同于逻辑。

      李:那不是逻辑,恰恰是非逻辑。

      杨:是的。如果这样来看,那么即使被归入“超验”领域的宗教,也不可能把经验彻底剔除掉。人自身之“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验对人而言具有本源的意义;而“超验”无论是理性的设定或情感的对象,其意义本来只有对人才呈现,如果将“超验”与人自身之“在”截然隔绝,则常常会陷于思辨的幻觉。事实上,我们无法完全避免“以人观之”,即使在超验的领域(包括宗教领域)也是如此。这样,“超验”一词,也似乎只能在相对的意义上使用。

      李:但超验作为理性思辨的对象,是与经验无关的。

      杨:不过,如上面所提到的,即使这种超验的对象,也是对于人而言才有意义,离开了人的存在,超验对象本身将成为某种“自在之物”。进一步说,指向这一超验对象的过程,也离不开人自身之在“在”及内在于这一过程的经验。

      李:超验是就经验对象与超经验对象的划分来说的。

      杨:如果这样理解的话,中国哲学的道、命、天也有类似的问题。老子所说的“象帝之先”之道,孔子所说的“畏天命”中的天命,都非限于经验之域,而同时具有超然于经验的意义。

      李:许多东西是在人之外的,但又是经验所能感受到的,例如暴风。然而上帝是不可认识、不可感知的,它没有“规律”,是人的因果概念无法加于其上的。这就是我以前讲的,是西方哲学与神秘主义不同的地方。

      杨:从宗教层面的超越,回到道德领域,我们往往又面对康德的问题。在康德那里,当他讲绝对命令时,是站在一种理性的、逻辑的立场,将其视为理性的、逻辑的设定。

      李:是理性的,就是预设。

      杨:在逻辑的层面上确实可以预设这样一个东西。

      李:康德不仅就逻辑上讲。他读卢梭后,很尊重人的道德行为,并不觉得那是逻辑的虚构。对他来说,有一个东西在那里,你可以想象它,但不能认识它。

      杨:当然这与认识论的意义不一样,与知性的逻辑框架也不同。

      李:康德认为经验的东西是可以认识的,但必须加上知性的范畴与感性直观形式。对上帝,你可以思量,却不能认识。

      杨:它超越于经验及知性的范围之外。

      李:伦理确实是超乎个人利害、也超越外在的因果关系,但不超越人类总体,它并非来自上帝,我已讲过。

      杨:在表现形态上,中国的天、命等观念,与西方的上帝观念有相当的差异。

      李:不是一般的差异,是很重要的差异。

      杨:从另一个方面看,我们是否可以说这里也有一些相关或是相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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