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社会基本矛盾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懋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3   胡懋仁(1949—),安徽安庆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社会基本矛盾主要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虽然存在着矛盾,但不构成社会基本矛盾或基本矛盾的一部分。经济关系内的矛盾是基本的,是本质的,而上层建筑内的矛盾则是对经济基础内在矛盾的反映。经济结构内在的矛盾是本质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则类似于本质与现象的矛盾关系。因此,即使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关系,它们也不会成为社会基本矛盾。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B0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420(2006)01-0016-06

      多年来,在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在涉及社会基本矛盾的问题时,总要遇到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社会基本矛盾?第二,社会基本矛盾是如何推动社会发展的?

      1978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论述的:“社会的基本矛盾,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发展和变化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制约,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1]

      此后,在许多其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里,都有着类似的叙述。如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和天津人民出版社共同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一样,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这两对基本矛盾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更具有根本的性质,它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然而它的发展和解决又是受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制约的。”[2] (P258)这一论述与前面提到的版本中的论述没有大的出入和区别。

      上海高校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这是因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起作用的基本因素,由这三者构成的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之中,贯穿于每个社会的始终。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的转化,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3] 这部教材大概已经意识到,由两个矛盾组成的社会基本矛盾在逻辑上有点问题,于是,把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由三方组合,而其中每两方又形成一个对立的复合矛盾,这个复合矛盾就成了社会基本矛盾。

      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也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密切相关,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形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4]

      看来,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当作社会基本矛盾之一或社会基本矛盾的一部分,这一观点几乎已经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长期取得的共识,并似乎成为不证自明的原理。问题在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真的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一起构成了社会基本矛盾吗?既然是社会基本矛盾,理应只有一个,如果有两个,那怎么还能叫做基本矛盾呢?如果有两个基本矛盾,这两个矛盾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是并列的吗?看来不是。因为那样一来,就有二元论的嫌疑了,况且上述的叙述都不接受并列的说法。如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那么,后者还能叫做基本矛盾吗?按照这个逻辑,后者应该是被派生出来的矛盾才对。既然是派生出来的矛盾,就不能称为基本矛盾了。再者,即使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矛盾,那么,这个矛盾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吗?

      我们先来看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个问题上是如何论述的。

      184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它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曾多次发生过,然而并没有威胁交往形式的基础,——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如冲突的总和,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从狭隘的观点出发,可以从其中抽出一种附带形式,把它看作是这些革命的基础,而且因为革命所由出发的各个人都根据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历史发展的阶段对他们自己的活动本身产生了种种幻想,这样做就更容易了。因此,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5]“交往形式”这个概念,还是一种比较笼统的概念,它出现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早期。但至少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都不免爆发为革命,同时这个矛盾还附带有其他的对立或冲突的方式。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没有使用“社会基本矛盾”这个概念,但他们所持有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观点却十分明显。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6] (P32-33)

      马克思在这里讲得很清楚,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生矛盾时,生产关系就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至于经济基础的变更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那是随后的事情。上层建筑的变革同时也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产生的结果。上层建筑变更的最终原因不是经济基础,而是生产力。马克思指出,这里的两种变革,前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发生的变革,这一变革是物质的;后一种变革是意识形态的。马克思还特别强调,判断一个时代的变革不能以意识为根据,即不能以上层建筑的变革为根据,而只能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中去解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