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030(2005)06-0014-05 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解读”中,人们习惯于将马克思的辩证法看作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即认为马克思在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剥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外壳,留下了其辩证法的内核。而这一改造本身,就是将黑格尔“用头立地”的辩证法,倒过来“用脚立地”,变唯心主义的方法为唯物主义的方法。而这一见解最为有力的证据,就是马克思本人也说过这样的话:“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1] (p.218)。 然而,这一传统说法在唯科学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看来,无疑既是对马克思本人说法的误解,又是对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关系的误解,它根本不足以说明马克思的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从唯科学的和结构主义的观点出发,阿尔都塞得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结构性的“根本改造”的结果。 一、两种辩证法关系的症结:不是“颠倒”而是“根本改造” 同人道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一样,唯科学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也十分强调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以及辩证法本身在人类认识、改造世界中的作用。但是,与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侧重于强调唯物辩证法是一种认识、分析社会的工具不同,唯科学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阿尔都塞,则从唯理主义的立场出发,视辩证法这种理性认识之果是实践之果,更具有改造世界的作用,认为虽然“不管我们是要开创一种真正的实践,还是要在真正的实践领域中探索新问题,我们都需要真正的唯物辩证法”[2] (p.145),但是,这种“真正的辩证法”是“以实践状态出现的辩证法”而非脱离实践的公式化的理论,“马克思在他的理论实践和科学研究中用以把他的‘材料’加工成为认识的方法的,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2] (p.146)。认识这种“以实践状态出现的辩证法”在理论上的创新和独到之处,就必须认真分析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真实关系。因为正是在这种“以实践状态出现的辩证法”中,“包含着对马克思和黑尔格的关系问题的解答,包含着所谓‘颠倒’的真相”[2] (p.146)。 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到底怎样?阿尔都塞认为:不是“颠倒”而是“根本改造”。为此,他从下述七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一,“颠倒”一词不适于描述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的关系 因为“颠倒”的概念本身是含混的,不能从根本上区别不同哲学的性质,严格说来只适于同类哲学中相互继承关系的表述,而不适于不同性质的哲学之间的根本改造。例如,它适于费尔巴哈的哲学。在同属德国古典哲学的费尔巴哈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上,费尔巴哈倒是颠倒了黑格尔的哲学,“因为他的确重新使思辨哲学用脚站地”[2] (p.67)。而人们如果硬把“颠倒”一词用于马克思哲学,那它最多只适合于处于“人本学”阶段的马克思,而绝对不适合于已经脱离人本学阶段的马克思哲学。因为,不同阶段的马克思哲学,具有完全不同的哲学结构,而这决不是简单的“颠倒”之果。 第二,马克思本人的“颠倒”说只具有象征意义 虽然,马克思在其有名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说过类似的话,但是,“倒过来”在马克思那里“只有象征的意义,甚至只是一种比喻”[2] (p.67-68),并不能说明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因为,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整个方法来看,它主要是一种整体的结构方法,而不是类似于黑格尔的“历史主义的”或“还原主义的”方法。所以,不能以马克思的这一象征性的比喻,来作为肯定马克思与黑格尔在辩证法的关系上是一种“颠倒”的关系的依据。 第三,恩格斯关于“体系与方法”的传统区分无助于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 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体系与方法的区分,是一种传统的说法,它不适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描述,更不能真正揭示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相反,却可能造成对马克思哲学的误解。因为,当马克思说必须“在神秘外壳中发现合理内核”时,这里的“合理内核”与“神秘外壳”,并非就是简单地指辩证法与思辨哲学。而恩格斯则从“给内核剥去外壳和把辩证法颠倒过来是一回事”[2] (p.68)中得出关于“体系”和“方法”的结论,显然是对马克思的误解。因为,“剥去外壳”无疑不能等同于“颠倒”,而且,“在剥去外壳的过程中,究竟什么东西被‘颠倒’过来呢?”[2] (p.68)也是需要认真分析而不能简单地用等同法得出结论的。如果仅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颠倒”就是把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倒转过来置于唯物主义基础上,那就是对马克思改造黑格尔哲学的最大误解,谁要是这样做,也将不自觉地成为思辨哲学的俘虏,就像蒲鲁东最终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俘虏一样。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实际,人们可以看到,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发表以后,马克思再这样做就毫无意义了。因此,马克思这里的“倒过来”,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将黑格尔哲学的体系和方法“倒过来”,而是“关系到辩证法,而且仅仅关系到辩证法”[2] (p.68)本身的深层次的问题,即辩证法的整体结构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