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认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作 者:

作者简介:
桑业明,长安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桑业明(1972—),男,长安大学人文学院政教系讲师。

原文出处:
东岳论丛

内容提要:

虚拟现实是相对于物理现实而言的一种新型现实,它是人类运用技术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营造的,是意识能动性的高度体现。它和反映、建构一起,构成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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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6)01—0155—05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类科学技术的重大进展之一就是虚拟技术的出现及广泛应用。通过虚拟技术对认知对象和环境的虚拟建构,人类创建出一种新的现实——虚拟现实。虚拟现实向人类展示了一个新奇的可以真实体验、如同身临其境的感知世界,进而引起哲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虚拟现实是认识的第三种形式[1],也有人把虚拟现实视为一项变革认识方法的技术[2],这些观点都是从认识论角度理解和把握虚拟现实的。从认识论角度,我认为,虚拟现实是认识运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这需要从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符合论及其局限性说起。在开始这个问题以前,我们首先有必要对虚拟和虚拟现实的概念加以简单厘定。

      一、虚拟和虚拟现实的概念界定

      正与人们貌似熟悉却并不真知的其他许多现象一样,尽管“虚拟”一词虽常被人们提及,尽管许多人也体验过“虚拟”生活,但是,“虚拟”至今还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术语。有的人把“虚拟”等同于“虚构”、“虚假”、“虚幻”,甚或“模拟”;有的人认为虚拟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3];也有人认为虚拟即是符号化,而符号化则是人创造意义生存的活动[4];还有人认为虚拟作为哲学术语,意为“似是而非”[5]。等等。这些观点都有自己的理由,都试图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虚拟加以理解,这对于我们理解什么是虚拟虽有助益,但却没有深入到虚拟的实质和内核,有的甚至还起到误导作用。

      从词源上说,英文中,对应“虚拟”的词一般被认为是virtual,中文意指“事实上的,实际上的,实质上的(但未在名义上或正式获得承认)”。哲学上,Virtual一词较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逻辑学家和哲学家邓斯·司各脱(John Duns Scotus,1266?—1308)创造的拉丁语词virtualis,其意为“可产牛某种效果的内在力量或者能力”。但虚拟一词的当代用法,却来自于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正如美国学者迈克尔·海姆(Michael Helm)所指出:“虚拟一词的涵义后来变成了任何一种计算机现象,从计算机网络上的虚拟邮件到虚拟工作组,到虚拟图书馆甚至虚拟大学,可谓应有尽有。”海姆也进一步指出,虚拟是“在每种情况下,这个形容词所指是一种不是正式的、真正的实在。当我们把网络空间称为虚拟空间时,我们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一种十分真实的空间,而是某种与真实的硬件空间相对比而存在的东西,但其好像是真实空间似的。”[5]

      但我认为,从根本上说,虚拟是标志着人的超越性和自由度的哲学范畴,是意识能动性的高度体现。哲学上,虚拟是以代码的形式来表达和合成事物及其功能。在这种意义上,虚拟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虚拟是指规则文明,指各种规则的合成、选择及其演化。因而,凡是以语言、文字、符号、规则、数字等这些人化形式对事物的构建、表达、合成,都可以称为虚拟。不过,在严格意义上,我们所说的虚拟通常是指狭义意义上的虚拟。狭义的虚拟是指当代的数字化虚拟,是数字化的表达方式和构成方式。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狭义的虚拟是在广义的虚拟基础上的现代发展,是形成数字化平台后人类中介系统的突变。”[6] 狭义的虚拟的形成是以广义虚拟为基础的,是从广义的虚拟发展而来的。

      在狭义意义上,虚拟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从虚拟的东西所具有的真实性角度看,虚拟的根本特点在于是“真的假”与“假的真”,或者说“似是而非”与“似非而是”,是“真”与“假”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虚拟创造了真与假的统一体,发生了对传统框架的真与假的概念的超越,发生了对于传统思维方式和哲学观念的超越。就其所具有的存在形式、内容和意义来说,虚拟的东西是真的,是真实存在的,是人们能够感性地感受到的;而就其与被虚拟的对象有着本质区别来说,虚拟的东西又是假的,它只是一种符号化、数字化的存在形式。虚拟打破了传统对真与假、虚与实的泾渭分明的理解,创造出了甚至比真实更为“真实”的效果。诚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言:“虚拟现实能使人造事物像真实事物一样逼真,甚至比真实事物还要逼真。”[7] 其次,从虚拟的功能角度看,虚拟的最鲜明特色在于指向现实性中的不可能性。虚拟是标志人类文明和人类在宇宙中的自由度的哲学范畴。虚拟具有超越现实性限制的功能,它指向现实性中的各种可能性、不可能性和现实中的不存在性,通过对现实的各种可能性、不可能性和不存在性进行思维构成、规则合成和数字构成,从而使人走向一种更高级的创造形态。其三,从虚拟作为一种活动方式的角度看,虚拟的根本特点在于通过数字化的合成,达到“思维如何思维”的直观。从感性活动方式来说,虚拟是以数字化的方式并借助于计算机等媒体实现的一种感觉认识过程。虚拟现实是一个由计算机输入装置和输出装置形成的闭环感知觉系统,它通过感官沉浸的方式放大了人的智力,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主客观的界限,从而具备着创造和再现感觉经验世界的能力。创造感觉经验世界是指计算机静态和动态的三维图像能够更完美地刻画自然环境的物理特征和感觉特征,从而超越人的感性认识能力。在虚拟实在中,人与虚拟环境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感性知觉关系,它以数字化的方式实现人类经验和文化的感性再现。从理性认识活动看,虚拟同样借助语言、符号、规则数字等这些人化形式作为思维中介系统,达到对世界、对象、活动、意义等人化形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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