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认识论内容评价和改革趋势

作 者:

作者简介:
郝贵生,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天津 300384)

原文出处: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现有认识论内容存在较多的问题,形成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哲学认识论的内容必须改革。认识论的发展不只是认识的纯粹的发展,其实质是人的全面发展,是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体和社会的真正主人。认识论是唯物史观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学习问题作为哲学认识论的研究对象,要突出认识的主体性,要把认识论与人的发展、群众史观内在联系起来,要突出人的自我改造,使自身成为真正的主体。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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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以来,哲学领域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在笔者看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面的研究却相对薄弱,创新方面的成果微乎其微。笔者结合对现有教科书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认识论方面的内容评价,阐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面改革的走向和趋势。

      一

      现有认识论内容主要分为四大部分:一是认识的本质,主要划清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二是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的思想,主要阐述什么是实践、实践的形式、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等。三是讲认识的辩证法,主要讲认识的发展过程,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和回到实践中去,认识发展的反复性和复杂性。四是关于真理问题,真理的本质、真理的辩证法、真理与谬误、真理检验的标准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原有体系和内容方面也做了一些改动,主要是增加辩证逻辑思想和价值论,特别强调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两个原则既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个别教材增加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国内大部分教材把认识论放在辩证唯物主义部分,90年代以来编写的一部分教材开始把认识论放在唯物史观之后。

      现有认识论内容主要依据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费尔巴哈论》,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毛泽东的《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著作为理论依据编写的。它基本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其基本观点也是正确的。改革过程中补充的内容也是必要的。但是,认真和客观地分析认识论的基本内容和体系,其问题还是相当多的。笔者认为,其主要问题是:

      第一,认识论与唯物史观是割裂的。原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几大版块之间的内在联系不紧密,尤其表现在认识论和唯物史观方面。现有认识论在讲实践的特性时,提到实践的社会性;讲认识发展总规律时,与群众路线联系起来;讲认识的复杂性和真理问题时,与人的阶级性联系起来;讲价值论时,与人的需要联系起来。除此之外,就看不到认识论与唯物史观的内在联系。

      第二,没有注重研究和讲授认识的间接来源过程及其规律性。一般原理教材讲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时,又讲到,从书本和他人获取的知识和认识是流而不是源,是间接经验。但认识主体即是群体又是个体。作为一定具体历史时期的具体的认识群体和个人的大量知识认识既来源于直接实践,同时也大量来源于间接经验。后者也是认识的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它与从直接经验中获取知识是有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现实和今后的人类实践活动中,每个具体认识主体的绝大部分知识都要从间接经验中获得。但现有的认识论内容中,却对知识的间接来源过程一带而过,没有对其过程及规律作详细而深入的阐发。

      第三,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本条件不完全。现有原理教材中讲到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条件时,基本上是按照毛泽东《实践论》中的观点,一是感性认识十分丰富合乎实际,二是要有正确的思维方法。这两个条件是正确的,但并不完全。笔者认为,应该讲五个条件。除上述两个条件外,还应该讲认识主体头脑中已有的有关该认识对象的知识结构,认识主体的兴趣、情感、意志、灵感等非理性因素,人的利益观、价值观念等也直接影响着感性认识能否正确上升到理性认识,或者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程度。

      第四,理性认识回到感性认识的途径和条件过于简单。现有认识论中讲到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必要性较为充分,而在讲到如何回到实践中的途径和条件时,只是讲理论要正确,要从实际出发,要了解实践对象的客观特征,理论要为群众所掌握等。这样讲但过于简单。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的许多中间环节没有讲,如理性认识如何形成实践的具体目标、方案、手段,利益、价值观念在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的作用,理性认识怎样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手段、方法,认识怎样转化为实践主体的素质、能力等?需要在这里指出,素质和能力概念以往一直是教育学、心理学研究对象。笔者认为,哲学也应该研究素质、能力,应该从哲学角度揭示素质、能力的实质。认识的目的是实践,但认识要通过实践转化为外在的物质,首先要转化为内在的物质即实践主体的素质和能力。但理性认识如何转化为实践主体的素质和能力?现有的认识论体系中完全不讲。

      第五,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相互影响关系没有讲。现有认识论体系谈到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而且指出,间接经验归根结底也来自于直接经验。但作为一个具体的认识主体,这两种经验都不可缺少。怎样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怎样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人的认识的发展?我们现有的认识论内容却没有论及,更没有深入和展开。

      第六,没有对认识或知识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阐发。现有的认识论体系注重研究认识的本质、实践在认识形成和发展中的最终决定作用、认识的发展过程。但是从相对静态的意义上,把认识或知识单独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知识或认识的分类、知识的特征、知识的结构、知识的功能价值意义等却基本上没有阐述。如在知识的分类上,在讲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分,讲真理问题时,讲到真理与错误的区分。上述划分无疑是正确的。但能否在选取新的角度基础上对知识的类型进行划分,笔者认为是可行的。笔者从实践到认识再到实践的整个认识发展过程中,提出了五种类型知识,即:事实现象类知识、规律本质类知识、符号类知识、行为规范类知识、实用方法操作类知识。再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有它的基本构成,那么知识点或认识有没有构成?回答是肯定的。而这种基本构成又是什么?哲学认识论应该给予回答。揭示知识点的基本构成对于人们更好地理解、掌握和应用知识是非常有意义的。知识理论中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知识的价值、功能问题。培根讲过,知识就是力量,也就是说,知识具有价值、功能,所以才能成为力量。但知识究竟有那些普遍的功能、价值?不同类型的知识或者说不同的知识价值、功能是有区别的。但怎样发现、揭示知识的价值、功能?这也应该是认识论研究的问题。现有认识论在批判实用主义的真理观时讲,不能认为有用的就是真理。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真理确实有用,有价值,但真理有什么用?有什么价值?怎样发现和揭示真理的价值?却基本不讲。这样的认识论怎么能是完全的认识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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