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实践哲学的根本性问题,对这一关系问题关注到什么程度,表明着人们对于实践哲学理解的程度。如果我们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一种现代实践哲学的话,那么,对于这一关系问题的研究深入到什么程度,便可视为对于马克思哲学理解程度的一个测度计。尽管这一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一个耳熟能详的、似乎无须多加思虑的问题,但熟知并非真知。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便可知道,人们对这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应予以极端重视的奠基性问题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在教科书体系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被仅仅局限于认识论中,实践只是作为认识的基础、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而与理论发生关系。而在后来的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本体论那里,尽管实践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突出,实践概念被视为整个体系的奠基性范畴,取代物质成为了整个体系的出发点,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仍然付之阙如。(注:这种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根本性问题的无视,不仅导致了对于马克思本人的诸多误读,亦导致了对于像卢卡奇、葛兰西、科尔施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误读。以卢卡奇为例,人们对其《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理论与实践的一致这一根本性问题往往熟视无睹,在迄今为止所出版的有关研究中均未有人对其“物化与无产阶级意识”章中关于从物化现象引申出物化意识,以及进而从中引申出近代哲学的作为物化意识之集中体现的形式与内容的二律背反,进行过认真、透彻的分析,往往是一带而过,语焉不详。然而,正是在这一从物化到物化意识,到资产阶级思想试图对物化的把握,以及无产阶级意识的分析中,卢卡奇极其精彩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与实践的一致的深刻思想。) 而只有当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一种实践哲学(注: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这两种对立的哲学理路:“这两种可能的哲学理路是由理论与生活实践的关系所决定的。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思维为生活实践的一个构成部分,理论思维并不能从根本上超出生活,并不能在生活之外找到立足点,认为理论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它就是实践哲学的理路;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理性可以超越于生活,在生活之外找到自己的阿基米德点,认为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它就是理论哲学的理路。”参见王南湜:《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理路之检视》,《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之时,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才被当作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提了出来。当然,问题只是被提了出来,还远未获得广泛的关注和比较深入的考察,仍然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一 如果我们把全部哲学划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种哲学理路的话,那么,一般说来,在理论哲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会被忽视或被无视。这是因为,按照理论哲学的自我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不会成为一个问题的:既然理论哲学认为理论活动能够超越于生活实践,能够在理论理性自身中找到把握实在的立足点,能够独立于生活实践将世界在理论中建构起来,那么,从逻辑上说,理论对实践而言便具有绝对的优越性;而既然理论活动能独立达到实在与真理,那么,实践活动唯一可能的任务便是去实行,去按照真理性认识而行动。这样一来,实践活动事实上便不具有独立性,它依附于理论,只是理论的延伸,或只是理论的影子或投射,于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便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问题,至多也只是一个需要考虑到实践境况的技术性问题,根本不值得当作一个重大的根本性问题而给予太多关注。(注:当然,这只是就理论哲学的一般情况而言的,具体到特定的哲学家,问题则复杂得多。例如,亚里士多德与康德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便比较特殊。就亚里士多德而言,一方面,他开创了实践哲学这一研究领域,认为实践哲学具有独立的价值,但另方面,他认为与实践“以可变事物为对象”不同,理论的对象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即“永恒的东西”,因而,理论并不具有可实践性,从而理论与实践之间便不具有内在的关系,而只在同为人类活动方式这一点上具有一种等级关联,即理论由于以“永恒的东西”为对象,故较之以可变的东西为对象的实践更高贵一些。康德虽已开始对于理论哲学或旧形而上学的批判性反思,他把理性区分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并与亚里士多不同,视理性的实践运用为更为重要、更为根本,但无论如何,他亦像亚里士多德一样,把理论理性与实践里理性截然分割开了,从而也就谈不上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了。) 理论哲学又可划分为实体性哲学与主体性哲学两种类型或范式。(注:关于理论哲学之划分为实体性哲学与主体性哲学,可参见王南湜:《马克思哲学当代性的三重意蕴》,《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 传统教科书一般可归之为实体性哲学,(注:“教科书”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虽然某些新编的教科书的内容也有了相当的改变,但由于迄今为止都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前苏联教科书的斯大林模式的束缚,因而将之笼统地归属于实体性哲学还是大致不差的。) 但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又与一般的实体性哲学不同,较多地涉及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故需要作一点分析。我们看到,首先,在传统教科书中,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只是到了认识论中才提出来的,这表明它并未被作为一个基础性问题,也就是说它没有存在论基础。其次,其主要内容是实践对认识的作用,包含两点,一是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另一是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由于理论被认为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的成果,因而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便可大致上理解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里所说的所谓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一方面是说认识是出于实践的需要,以实践为目的,另方面是说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认识得以进行的感性材料。而所谓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说认识是否是对客观实在的正确反映,只能通过将认识付诸实施,看是否能达到预想的结果来检验之,若能获得成功,认识便是真理性的,若不能,便非真理。说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说实践提供了一个认识主体得以与客观实在直接接触的条件,使得认识主体由此能获得认识得以进行的感官材料。但这一点只是说实践为认识提供了一种外部实现条件,并无关于认识的本质,因而只是一种外在关系。而所谓认识的本质,在传统教科书中,写得很清楚,那就是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反映。而说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虽然蕴含了可能超出理论哲学之因素,但最终还是由于与所说的认识的反映本质严重矛盾,而不顾逻辑上的矛盾将之强行拉回到了“客观反映”说之中。(注:教科书一方面说真理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另方面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个方面的说法无论如何是无法统一起来的。如果我们没有独立于实践中获得成功的手段证明真理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的话,那么,实践中的成功便是所谓的正确反映的唯一依据。但教科书又是坚决反对这一说法的,因为承认这一点,便已走向了实用主义,而与教科书的实体性哲学立场相去甚远了。) 再次,关于理论对实践的作用,教科书一般并不涉及,但却在把实践规定为在理论指导下的物质性活动这一说法中,表明了其之以理论模式去理解实践,把实践看作是理论活动的一种延伸的根本立场。因此,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教科书归根到底还是属于实体性哲学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