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阎孟伟,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杨谦,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南开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来梳理、提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而有关“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的讨论,却使这项工作的“合法性”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怀疑。其中如何看待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如何看待西方学术规范对中国哲学的影响以及如何看待中国传统哲学的改造,显然是从理论上阐明上述工作是否具有合法性的关键。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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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笼统地说,自19世纪后半叶起,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处在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转型过渡时期。这个时期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碰撞、交流、吸收、融合的历史时期。就哲学文化而言,尽管在这个时期,来自西方国家的各种主要哲学思潮和学派都曾程度不同地、持续地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产生了影响,但是由于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地深入到中国社会革命或社会转型的整个过程之中,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才构成了中国现当代哲学的主要内容和主导发展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现当代哲学,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当代中国哲学就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不仅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研究中,而且也体现为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来梳理、提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这些工作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过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然而近些年来,我国学界围绕“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展开的讨论,却使上述工作的“合法性”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怀疑。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谈一些浅见,供学界同仁参考。

      一、如何看待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

      在有关“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的讨论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用西方哲学的学术范式、观念框架和问题域来拣选和梳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是否具有合法性?绝大多数学者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毋庸讳言,在这些回答中都暗含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责。因为,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就完全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念框架和逻辑架构之中进行的,例如用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来贯穿中国哲学历史发展脉络,用“本体论”(自然观)、“认识论”和“社会历史观”来划分哲学思想的理论内容等等。当然,首先应澄清的是,这里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念框架和逻辑架构未必真的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未必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精神,很有可能是出自后来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误读甚或曲解,这使我们在研究中国哲学的历史源流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如果从一般意义上否认了用西方哲学的学术规范和观念框架来研究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合法性,也就一般地否认了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和改造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因为从起源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西方哲学的一种。为此,本文不能苟同这种“否定”的态度。

      就哲学是对人生存的最根本问题的理论把握而言,在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中不仅有着十分丰富的哲学思想,而且这些哲学思想始终是这个传统的最核心部分,如黑格尔所言,“它是精神的整个形态的概念,它是整个客观环境的自觉和精神本质”[1] (p.56)。它以完全不同于西方的话语方式探询着、述说着、解答着人类生存所面临的那些最基本的问题,由此构成了华夏民族对人类生存方式的本体诠释和价值追寻。当然,中国哲学的发展没有经历西方近代社会自工业文明起步以后所发生的学科分化的过程,因而没有产生西方文化中那种学科意义上的“哲学”,哲学思想是同其他方面的文化思想胶着在一起,即所谓“文史哲不分家”。这种情况,既构成了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同时又是它的局限性之所在。

      就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而言,“文史哲不分家”意味着对世界、人生和社会的理性追索、艺术把握和历史探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思维模式和话语方式,这种思维模式和话语方式不仅是中国人理解生活世界的一般方式,而且也是中国人构造生活世界的一般方式或中国人的一般生存方式,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理解是属于被理解东西的存在。”[2] (p.4)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作为人所面临生存的最一般问题都是一样的,这些生存问题自然也就是哲学所要探讨的“本体论”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因素、文化因素和地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使中国人对这些本体问题形成了不同于西方人的诠释方式或解答方式。对于本体问题的不同诠释,构成了不同民族生存方式的根据。也就是说,人类生存的本体问题是一样的,但由于对本体的诠释是不同的,从而构成了不同民族的不同生存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把中国哲学思想从中国文化文史哲不分的思想体系中剥离出来,那就不仅是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而且也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国人一般的生存方式。当然,更为中国学人所难以容忍的是,近代以来,当人们试图把中国哲学思想从中国传统文化的母体中独立出来的时候,所使用的方法却是来自于西方人对哲学的理解,也就是依照西方哲学的“问题域”、理论范式、概念框架来检选中国哲学思想。这样一来,仿效西方而成的“中国哲学”架构和临摹式的思想表达方式,越来越严重地束缚着中国学者心灵的舒展,中国思想的独特性很难在西方式的叙事框架之中得到有效地表达。要改变以往简单地以西方哲学的概念范式来剪裁中国哲学思想材料的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摆脱因一味地照搬西方哲学的概念、方法和理论框架梳理中国哲学所导致的中国哲学特性丧失的困境,破除西方哲学话语霸权的钳制,中国学者就必须认真地思考和反省中国哲学的主体性、特殊性、个体性。事实上,这一点已成为近年来广大中国哲学研究者的共识[3]。

      从中国哲学的文化特质上看,我们固然有理由重新整理我国哲学文化的学术资源,但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哲学的这种文化特质也正是中国哲学自身的历史局限性。“文史哲不分家”,这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哲学作为“哲学”是不自觉的,或者说是对自身哲学思想的“非哲学意识”。事实上,在西方古代哲学如古希腊哲学中,文史哲之间也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哲学作为包罗万象的知识总汇,包容着经验技能以外的任何一种知识。只是到了近代,特别是欧洲工业革命以后,分门别类地划分学科才成为一种必要和事实。哲学的存在形态和意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从知识总汇逐渐转变为有着自身独特研究领域和方法的一种专门的学科。由此可以说,就学科意义的哲学而言,西方哲学似乎并不比中国哲学早很长的时间。但不管怎样说,西方文化所经历的学科分化过程是由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所引起,并由它们来推动的。这个学科分化的过程推进了各个学科理论思维的发展,并使哲学在这一发展过程中逐渐明晰了自身的性质和它在人类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中国文化没有经历这个学科分化的过程,这只能表明中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没有达到使学科分化成为必要和不可阻挡趋势的程度。此外,中国的传统文化虽然推崇哲人、哲思,但从来没有把我们的文化思想像西人那样笼而统之地称为哲学,因而也就没有人去追问“哲学是什么?”这个对于哲学学科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表明,至少在西方哲学观念传入中国之前,中国知识分子的头脑中根本没有关于哲学的话语意识,尽管他们苦心思索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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