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矛盾体系的发展和结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孟庆仁,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山东 济南 250002)

原文出处:
理论学刊

内容提要:

人类社会是一个矛盾系统。这个矛盾系统是一个有着复杂结构的、发展着的超巨型的矛盾体系。社会矛盾体系是一个在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人和自然界的矛盾的基础上,诸多社会矛盾生成和分化着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社会矛盾系统又是社会内部矛盾和社会外部矛盾的统一体。社会内部矛盾结构是在社会最基本的矛盾的基础上形成的、包括社会基本矛盾和非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着的有机系统,社会外部矛盾结构是社会形态的组织形式之间的矛盾关系;二者又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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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充满矛盾,都是矛盾体;人类社会是一个包括许多社会要素的、有着复杂结构的、特别巨大的有机的矛盾系统。在这个矛盾系统中,社会要素都是一些矛盾体,社会结构是复杂的矛盾体,即矛盾之间又构成矛盾。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矛盾的运动就是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总之,社会的一切都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社会。对社会矛盾系统进行全面周密的研究,是探索和掌握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前提。然而,到目前为止,仍然缺乏对社会矛盾的系统研究。唯物辩证法为我们提供了研究社会矛盾的科学方法论,唯物史观主要是说明了阶级社会的矛盾,也提出了一些关于其他社会的矛盾的重要思想,但是还没有系统地阐述整个人类社会矛盾的状况及其发展。完成这一历史赋予的理论任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一、社会矛盾体系及其发展

      社会矛盾系统是一个超巨型的复杂的有机矛盾体系。在这里,我们先概略地阐述一下社会矛盾体系及其发展,再较为详细地分析社会矛盾结构。

      为了能够较为明确地阐述社会矛盾体系及其发展,有必要先说明一下“社会”和“社会形态”这两个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全面把握这两个范畴,是研究社会矛盾系统的必要前提。可惜的是,多年来,人们对这两个范畴的了解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总的说来,人们的理解都太狭窄了一些。为了全面系统地研究社会矛盾系统,有必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对这两个范畴作一简略的阐述。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中,社会有从广到狭的、既相互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三个层次的含义。首先,其最广泛的含义,是表征人类社会或社会历史的范畴。“人类社会”是对“动物社会”而言的。恩格斯指出:“动物社会”所能做到的最多是收集生活资料,而“人类社会”则生产生活资料。[1] (P372)“社会历史”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唯物史观就是要全面地从总体上研究和把握人类社会有机整体的整个历史过程。这样看的社会,包括人和自然界的所有关系,人和人的所有关系,这两种关系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次,社会比较狭窄一点的含义,是表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这层含义的“社会”,实际上是人类社会的一定阶段。这个层次上的社会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整体,被称做“社会形态”。“社会形态”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人类社会的一定状态,只有在上层建筑产生以后才能形成。上层建筑最本质的东西就是国家政权,而国家政权是人类社会的阶级社会阶段的产物。所以,确切地说,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一体的社会形态,只是社会有机整体的阶级社会阶段的表征。可惜,大多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读物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再次,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社会还有更狭窄一些的含义,即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的这层含义只包括列宁所说的社会的骨骼。列宁曾经把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比喻为人的骨骼和血肉。他在谈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研究的时候指出:“虽然他完全用生产关系来说明该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但他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2] (P9)这时,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范畴,就只包括社会的骨骼,而不包括社会的血肉。

      全面考察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阐述,社会形态有两种含义。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社会形态是一个既表征社会结构,又表征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范畴。社会形态的两种含义,概括地说,就是大社会形态和小社会形态;大社会形态即社会发展的大阶段,小社会形态即社会发展的小阶段,就是大社会形态阶段的阶段。

      大社会形态所表征的是以公有制和私有制为特征的社会发展的大阶段,小社会形态所表征的是社会结构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和社会发展的小阶段。

      社会矛盾体系的复杂性表现在,不但社会形态是一个矛盾体,而且社会的所有要素、层次—子系统、系统都是矛盾体。首先,社会要素,包括社会基本要素都是矛盾。比如社会的人,就是一个多重的矛盾体,其中有物质和精神的矛盾,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矛盾,遗传和变异的矛盾,心理现象和生理现象的矛盾,等等。进入社会的自然界即自然环境也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其他社会要素比如社会生产力,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矛盾,生产关系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矛盾,等等。其次,社会有机体的子系统和系统不但是矛盾,而且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小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人类自身生产是人本身遗传和变异、存在和发展的矛盾,等等。而整个社会系统更是诸多矛盾的集合体。

      社会矛盾体系处于不断的发展和运动之中。发展和运动是一切矛盾的共性。社会矛盾体系的发展和运动又有自己的特点,其主要的方面可以概括为生成和分化。社会作为一个活的机体,它的矛盾不是各种社会要素机械地结合起来的,而是从社会内部自发地“生成”起来的,并且辩证地分化和发展着。恩格斯指出,有了人也就有了社会。古猿向人的转变,标志着自然界进化的最高形态——社会的产生。与人从正在生成的人到完全形成的人的发展过程相一致,社会也有一个从正在生成的社会到完全形成的社会的发展过程。在社会出现之前,自然界完全是自然之物,它内部的矛盾都是自然物之间的矛盾;在社会出现之后,自然界的一部分作为自然环境,和人一起成为社会的最基本的要素,人和自然界的矛盾也就生成了,并成为社会最基本的矛盾。

      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后,在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社会最基本的矛盾的基础上,社会矛盾开始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首先是一个物质生产过程。而物质生产在开始的时候就有两种,一种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即劳动生产,一种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两种生产是最基本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又构成了两种社会基本矛盾。就是说,从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中生成了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也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的。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人类社会整个发展过程中都是社会基本矛盾,是不科学的。大体说来,人类自身生产是遗传和变异、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矛盾;在这个矛盾中,也包含了人类个体的进化和社会影响的矛盾。在原始社会的绝大部分时间内,即在人从正在生成的人到完全形成的人的发展过程中,人类自身生产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之一。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人和自然界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和人的关系,这两方面的关系就是两种矛盾,它们又构成了另一个社会基本矛盾——生产方式的矛盾。在社会基本矛盾之外,还产生了一些非基本的矛盾,如氏族与氏族的矛盾,氏族与部落的矛盾,部落之间的矛盾,等等。就是说,在原始社会就开始了社会矛盾的分化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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