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份爱心协议,打造宁波第一阳光女孩

作 者:
珂影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陕西教育:家教版

内容提要:

2004年6月19日,是宁波效实中学高二学生费莹18岁生日。这天,费莹的父母专门为她举办了一个成长回顾展,并举行监护权交接仪式。在交接仪式上,父母和费莹定下第四份协议:“父母的监护权行使完毕,作为一名18岁的成人,今后她自食其力,父母不得要求她按父母的意图做事,只能提一些合理化建议,女儿以后要自己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期刊代号:V2
分类名称:家庭教育导读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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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能力,为自立打下基础

      1986年6月19日,费莹呱呱落地。费家三代同堂,小费莹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作为知识分子的父母,在培养女儿方面,有着充分的准备。

      女儿会走路了,爸爸、妈妈就让女儿自己去洗手绢、洗袜子,等到再大一些的时候,让她自己动手梳头,与妈妈一起做馒头,四五岁时学着与大人一起包饺子、包汤圆。

      当然,这些活儿小费莹刚开始干得不一定很好,爸爸妈妈不断地给她鼓励,给她加油。得到爸爸、妈妈的“夸奖”,小费莹干得十分卖力、欢快。在一家人共同“劳动”中,许多家务看来不该小费莹会的,她自己都学会了。

      在父母的“培养”下,小费莹才几岁时,就不但会做好多家务,还会做饭、煲汤。她六七岁时全家外出野炊,费莹像个司令官,开始宣布:“我来掌勺,妈妈烧火,爸爸捡柴”。1997年,11岁的费莹一举夺得宁波市首次青少年烹饪大赛二等奖。

      爸爸是工程师,家里东西坏了都是自己修,刚开始爸爸维修都让费莹当助手。后来发展到家里新买来的电器都由费莹看说明书学会,再教全家人使用。家里的橱门坏了,电器出现小故障了她就会主动去修理好。

      费莹10岁生日这天,爸爸妈妈给她送了一个大礼盒,费莹打开一看,立刻高兴地叫了起来。原来,爸爸、妈妈的礼物是一个工具箱,箱内大到剪子、钳子、榔头,小到一个针线包,可谓“应有尽有”。

      正是这种别具一格的“培养”,在动手能力上费莹使同龄孩子望尘莫及。

      费莹从小就开始学着管理自己和关心家人,爸爸、妈妈出差,生活方面的必备品,全权交给女儿负责。最初,由于经验不足,她可能会少备了生活用品,父母从不提醒她。每次出差回来后,他们就会告诉女儿这次忘记带的东西。

      10岁,费莹与许多大哥哥大姐姐一起代表宁波市青少年到天津交流访问,老师本以为年龄最小的她是别人照顾的对象,实际上她却成了老师最好的帮手,还解决于突发的问题,一下火车脚上的鞋子坏了,无法穿了,她就拿出了随身带的针线包,自己把鞋子补好,老师对费莹翘起了大拇指。

      费莹8岁,签下第一份协议

      1995年3月,8岁的费莹在《中国儿童报》上发表了处女作《我让妈妈露笑容》。1个月后,报社通过邮局汇来8元钱的稿费,费莹心里乐开了花。妈妈与费莹一起到邮局把稿费取出来后,妈妈与费莹达成第一个协议:费莹的奖学金和稿费由她自己支配,不再向妈妈要零花钱,但费莹每通过自己努力获得一笔钱时,妈妈要支付她相同金额作为奖金。妈妈进一步规定,逢年过节长辈给她压岁钱,费莹今后也不能要,即便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钱也尽量不要。如果要,这些压岁钱都要上交家庭财政。其理由是,这些都是家庭间的礼尚往来,费莹所得,正是家庭所失。

      妈妈并不是与女儿处处斤斤计较,她是在培养女儿独立自主、不依赖别人的一种理念。

      写文章尚能挣双倍的钱,凭自己的聪明才智还能挣不下小小的零花钱?费莹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

      为了多挣稿费,费莹更喜欢读书,写文章也更加勤奋。令她想不到的是挣钱这么难,她使出浑身解数,8岁那年才发表几篇文章,粗略算下来一年还没赚到100元。

      体会到赚钱的不易,小费莹花起来也格外仔细。校外有卖年糕、炸臭豆腐的,费莹天天从此路过,馋得直流口水。一次,她犹豫再三,花5毛钱买了一块年糕。恰巧这一幕被妈妈的一位朋友看到,告诉了妈妈。当妈妈问起此事,费莹告诉妈妈,她花了五毛钱买的年糕难吃死了,言语中,妈妈明显感到女儿为浪费五毛钱后悔不迭。

      双方严格遵守协议。1999年,13岁的费莹参加一个征文活动,获得奖金500元。妈妈十分爽快地按照协议约定,往费莹账户上再打进500元。

      费莹的钢琴弹得非常出色,11岁过钢琴十级,每年有多次钢琴演出。2002年,费莹考上了面向全市招生的宁波十分有名的公办民助全日制寄宿中学。这所学校离家很远,如果到这所名校读书,会影响到她的钢琴专长。而费莹还可以参加离家很近的省重点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的考试。这个学校学习的自主性和宽松的氛围更适合费莹的全面发展,但是,费莹所在的母校仅有一个名额,也就是说她在母校同学中,这次必须考第一名,才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如果放弃原来那所名校的录取,这次再名落孙山,费莹只能上普通中学,父母把决定权交给女儿。费莹考虑三天,最终做出考宁波外国语学校的决定,万幸的是,费莹成功考取这所名校。

      费莹靠自己的努力不但照顾了自己的专业,而且为家庭省去1.5万元钱。妈妈决定把这1.5万元划给费莹,作为她教育基金。亲戚朋友甚至爸爸都认为钱太多,妈妈认为这钱该给女儿,她相信女儿不会乱花。

      从妈妈的手中接过1.5万元的支票。费莹叫了起“哇,我一下子进账一万五千块!”

      妈妈与费莹的第二、第三份协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万个人。”费莹从儿时开始,爸爸、妈妈就想方设法让女儿走出宁波,到外边见“世面”。

      刚开始,他们约定:让几岁的女儿自我管理,表现好就在小本本上贴个熊猫,凑够100个,女儿就可以要求爸爸妈妈带她到外地玩,用这种办法,她玩遍杭州、苏州、北京等大城市。小学二年级父母给女儿订下第二个协议每年到外地旅游一次。费莹成人前由爸爸妈妈负担费用,长大有能力后,可考虑带爸爸、妈妈出境游,费用由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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