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问题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资源的数量短缺和资源开发利用及其过程效应问题。资源数量短缺的早期表现形式是因缺乏资源开发利用的工具、手段、技术而致使资源需求得不到满足,这类问题在工业化之前的社会比较明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愈来愈高,但资源在时间尺度和区域尺度上满足人类需求的程度逐渐降低,这类问题在工业化之后的社会更为明显。同时,许多重大的现代生态环境问题都可以追溯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之中。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部世界的不断开放,资源及其产品在经济社会系统中的流动日益凸显。与这一流动过程相伴,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社会、环境与生态效应也日益显著。因此,加强对资源的评价、开发、利用、消费过程及其效应这一新的学科领域[1、2]的综合研究,不仅是资源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大课题。 资源科学的起步较晚。她是在各门学科综合与交叉的潮流推动下发展起来的一个横向科学领域[3]。传统的资源科学侧重研究资源(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因此,资源(自然资源)的形成、演化、质量特征、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利用等占据了资源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4~6]。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态学理念的渗透,现代资源科学的研究特点和方向也在发生变化。本文试图在简要回顾我国资源科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的基础上,从生态学思想对资源科学研究的影响出发,初步提出资源流动的概念,并阐述资源流动的内涵与研究方法。同时以森林资源、玉米(作为资源产品)为例进行了说明,目的在于从系统、动态的角度,丰富和完善我国资源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论体系。 1 我国资源研究的发展及特点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资源科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着重于两个主要研究内容:一是围绕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的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其目的是认识资源属性及分布规律;二是围绕资源利用的环境问题而开展的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资源综合研究,其目的是更科学地进行资源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1.1 资源考察和评价研究 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90年代末,我国资源科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资源开发利用为目的的资源认识和资源评价阶段。这些研究工作绝大部分是在我国边远地区及开发程度较低的地区(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进行的。除了部分矿产资源或不可更新资源的开发是与资源勘探和科学研究同时进行的以外,绝大部分可更新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与研究是作为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前期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是系统地、全面地认识了全国的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的基本状况,初步掌握了它们的数量、质量与分布规律,为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地区开发方案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7]。到90年代资源科学研究领域完成了3项标志性的成果:一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原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共同主持完成的42部《中国自然资源丛书》;二是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的成立;三是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与中国科学院原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等共同主持完成的《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自然资源对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的实现取决于社会历史因素,决定于一定社会形态下的生产技术发展水平。因此,为了科学、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不仅需要对资源本身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还需要对与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各个方面诸如资源分布、开发条件、经济价值、环境影响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评价[9]。资源评价的中心任务就是根据社会生产和生活对资源的需求,从自然、经济和技术诸方面去综合分析自然资源,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做出正确评价,以便能够采取最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5]。 1.2 人口—资源—环境综合研究 资源开发、利用和消费过程中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使得传统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发展模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人类社会对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日益觉醒,逐渐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面对的也是“共同的未来”[10];经济增长的效益指标(例如GDP)已不再是度量发展的惟一标准,人—地(资源)关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1987年第3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WCED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其核心思想就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由于资源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两个决定因素,也是可持续发展思想所关注的两个根本问题,而其中资源管理问题又以其可控性强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实施的重点。 我国科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已经认识到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问题的重要性,1963年曾联名向中央提出“关于自然资源破坏情况及今后加强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意见”[8]。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有识之士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通过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观点如资源系统论、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两种资源和两种市场等,受到学术界与决策界甚至全社会的高度认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相继制定了几部重要的资源法,如《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实际上是在协调已失衡的人—地(资源)关系[12],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模式重新受到关注。1994年,我国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成为我国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在这一阶段,以人口—资源—环境为核心的综合研究,不仅成为资源科学研究的重点,也成为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