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利亚的“百日新政”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百年潮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953年3月斯大林逝世后,贝利亚虽在新组建的中央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二,但因他控制着魔力无边的内务部,还是把作为“一把手”的马林科夫置于了附庸地位,而把自己当成了新领导集体中的核心人物。从这时起到同年6月份被捕止, 在短短三个半月的时间内,这位“核心人物”向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调整措施(其中部分得到了贯彻实施)。本文在参阅了国内外有关论著的基础上,主要依据近年来新解密的苏联历史档案资料,将贝利亚所提出的这些改革、调整措施分六个方面叙述如下:

      平反冤假错案

      1953年3月13日,贝利亚发布命令,要求内务部对斯大林逝世前几年中制造的几个案件——克里姆林宫医生间谍案、被指控建立犹太复国主义反革命组织的安全部工作人员案、苏联国防部炮兵总局被捕工作人员案以及格鲁吉亚“米格列尔人案”等四个重大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五天后,他又要求内务部重审控告苏联空军和航空工业部前领导人案。不久,他将内务部对这些案件的重审结果一一向中央作了汇报,并敦请中央对其平反。

      4月3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决定, 批准内务部关于克里姆林宫医生间谍案的建议:“1.释放因所谓的‘医生——破坏分子案’而被捕的医生及其家庭成员共37人并为其彻底平反;2.对那些想方设法捏造这一挑拨性案件并粗暴违反苏联法律的前安全部的工作人员追究刑事责任;3.建议苏联前国家安全部长伊格纳季耶夫就国家安全部极端粗暴地违反苏联法律并伪造调查材料一事向苏共中央主席团作出解释。”第二天,内务部向全国发布了为该案平反的通告。

      4月10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开会研究了格鲁吉亚“米格列尔人案”,并作出了《关于苏联和格鲁吉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原国家安全部破坏苏维埃法律的决议》,宣布为这一案件平反昭雪。贝利亚随后亲赴格鲁吉亚首府第比利斯,对因该案而上任的格鲁吉亚新领导人悉数调离,而将因该案被调离的原领导人官复原职。恰尔克维尼亚重新当上格鲁吉亚党中央第一书记,格鲁吉亚共和国安全部长鲁哈泽因涉嫌制造该案而被逮捕。

      5月29日,苏联最高法院军事法庭根据贝利亚报告的内务部对苏联空军和航空工业部前领导人案的复查结果,对该案作出如下判决:认为“对此案所有被判刑人员的指控材料均系原反间谍总局(锄奸部)工作人员对被告们采用非法侦讯手段捏造而成”;完全撤销苏联最高法院军事法庭1946年5月对此案的判决,“并因无罪终止这个刑事案件”。6月12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作出为该案的受害者原航空工业人民委员沙胡林、原苏联空军司令诺维科夫等人恢复名誉的决定。

      在此期间,上述其他几个贝利亚要求重审的案件也都获得了平反。

      改革保安机关

      贝利亚提出的对保安机关的改革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将内务部各种“生产、经营和建筑单位”转交给各经济部委; 将古拉格(劳改营劳改队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移交给司法部。

      3月17日,贝利亚向马林科夫提交了“关于移交苏联内务部一些单位的报告”,第二天又提交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移交内务部一些单位的决议草案》。他在这两个文件中提出,鉴于内务部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决定将内务部的各生产经营总局、建筑局、工业企业连同其下属的全部分厂、建筑分队、办公用房、辅助部门、科研机构、设计机构以及物资、生产规划和建筑规划、全部材料和设备、1953年度的拨款,分别移交给各相关的政府经济部门。

      3月28日,贝利亚又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移交劳动改造营的报告”和《关于将劳改营和劳改队由苏联内务部移交苏联司法部的决议草案》两个文件。《草案》规定,将苏联劳改营劳改队管理总局、少年劳教队管理处,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劳改营劳改队管理局、少年劳改队管理处,劳改营(特别劳改营除外)、劳改队,管理未成年犯人的少年劳动队、少年劳动教养队、少年收容遣送站,劳改检查机构,以及它们下属的所有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工厂、建筑单位、辅助部门和为劳改营劳改队总局系统培养干部的学校,由苏联内务部移交给苏联司法部。

      第二,停建或取消内务部的某些基建项目。3月21日,贝利亚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重新审议1953年一些基建项目的报告》,4 天后又提交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修改1953年建设计划的决议草案》。指出,鉴于内务部各单位施工的某些基建项目的建设最近几年对国民经济来说并非刻不容缓,而且其中的一些项目需要消耗相当大量的金属、建筑材料和其他技术材料、设备以及劳动力,停建或取消这些建设项目是适宜的。这些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技术设施、铁路和公路、工厂三个方面共计20项,总预算额为492亿卢布。

      第三,严令办案人员依法办案。4月4日, 贝利亚发布了《关于禁止对被捕人员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的命令》。《命令》指出,经调查,在原国家安全部机构的侦查工作中存在着粗暴歪曲苏联法律、逮捕无辜公民、肆意伪造侦讯材料、大量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刑讯手段等情况。“这种残暴的‘审讯方法’造成的结果是,许多无辜被捕者被侦讯人员搞得体力衰竭,心力憔悴,其中有些人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作伪的侦查员利用被捕者的这种状态,把事先炮制好的所谓反苏、间谍、恐怖活动的‘供词’偷偷塞给他们。这种恶劣的侦查方法把办案人员的工作引上了歧途,国家安全机构也转移了与苏维埃国家的真正敌人作斗争的注意力。”有鉴于此,命令在内务部机构中对被捕人员不得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在侦查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准则。办案人员“今后若违反苏联法律将最严厉地追究责任,直至不仅将直接责任人而且将其领导者送上法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