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廷森的人类社会演化图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易建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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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进化理论,尤其是塞维斯的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和弗里德的平等社会—阶等社 会—分层社会—国家这两种人类社会演进图式,受到了许多批评与挑战;当然,这并不 妨碍新进化理论,尤其是塞维斯的酋邦学说和弗里德的分层社会学说,仍然是在相关学 科尤其是在考古学中影响最为广泛也最有用处的学说(注:克里斯廷森:《酋邦、国家 与社会演化》(Kristian Kristiansen,“Chiefdoms,States,and Systems of Social Evolution”),厄尔主编:《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Timothy K.Earle,ed.,Chiefdoms:Power,Economy,and Ideology),剑桥市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 7页;克里斯廷森:《欧洲史前史》(Kristian Kristiansen,Europe before History) ,剑桥市剑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45页。)。在那些批评的声音中间,更多的 学者仍旧对塞维斯和弗里德的基本理论抱有着持久的热情,正如我们曾经提到过的卡内 罗、约翰逊和厄尔一样(注:关于卡内罗、约翰逊和厄尔的理论,参见卡内罗:《国家 起源理论》(Robert L.Carneiro,“A Theory of the Origin of the State”),《科 学》(Science)第169卷(1970),第733—738页;卡内罗:《政治扩张:表达竞争性排斥 原则的一种方式》(Robert L.Carneiro,“Political Expansion as an Expression of

      the Principle of Competitive Exclusion”),科恩与塞维斯主编:《国家起源:政 治演进人类学》(Ronald Cohen and Elman R.Service,ede.,Origins of the State:The Anthropology of Political Evolution),费城人类问题研究所1978年版,第205 —224页;卡内罗:《酋邦:国家之前身》(Robert L.Carneiro,“The Chiefdom:Precursor of the State”),琼斯与考兹主编:《新大陆向国家转变的社会研究》(Grant D.Jones and Robert R.Kautz,eds.,The Transition to Statehood in the New World),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97页;卡内罗:《酋邦发展水平社 会战争研究:弗吉与高卡案例》(Robert L.Carneiro,“Chiefdom-level Warfare as Exemplified in Fuji and the Cauca Valley”),哈斯主编:《战争人类学》(Jonathan Haas,ed.,The Anthropology of War),剑桥市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第90—211页;卡内罗:《哥伦比亚高卡谷地证据所揭示的酋邦性质》(Robert L.Carneiro,“The Nature of the Chiefdom as Revealed by Evidence from the Cauca

      Valley of Colombia”),兰博与吉洛格利主编:《文化演进研究:塞维斯学术研究庆 贺文集》(A.Terry Rambo and Kathleen Gillogly,eds.,Profiles in Cultural Evolution:Papers from a Conference in Honor of Elman R.Service),安·阿博密 歇根大学人类学博物馆1991年版,第167—190页;卡内罗:《在酋邦形成的关键点上发 生了什么?》(Robert L.Carneiro,“What Happened at the Flashpoint?Conjectures

      on Chiefdom Formation at the Very Moment of Conception”),雷德蒙德主编:《 美洲的酋邦与酋长》(Elsa M.Redmond,ed.,Chiefdoms and Chieftaincy in the Americas),盖恩斯城佛罗里达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2页;厄尔:《一个复杂 酋邦的经济与社会组织》(Timothy K.Earle,Economic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of a

      Complex Chiefdom:The Halelea District,Kaua'i,Hawaii),安·阿博密歇根大学人 类学博物馆1978年版;约翰逊与厄尔:《人类社会的演进:从游团到农业国家》(Allen

      W.Johnson and Timothy K.Earle,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ies:From Foraging Group to Agrarian State),斯坦福市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厄尔: 《所有权与酋邦演进》(Timothy K.Earle,“Property Rights and the Evolution of

      Chiefdoms”),厄尔主编:《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第71—99页;厄尔:《 政治控制与社会演进》(Timothy K.Earle,“Political Domination and Social Evolution”),英戈尔德主编:《人类学常用百科全书:人、文化与社会生活》(Tim,Ingold,ed.,Companion Encyclopedia of Anthropology:Humanity,Culture and Social Life),伦敦与纽约劳特利奇1994年版,第940—961页;厄尔:《酋长掌权之路 :史前的政治经济》(Timothy K.Earle,How Chiefs Come to Power:The Political Economy in Prehistory),斯坦福市斯坦福大学1997年版。关于他们理论的中文述评, 参见易建平:《战争与文化演进:卡内罗的限制理论》,《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4 期;易建平:《约翰逊和厄尔的人类社会演进学说》,《世界历史》2003年第2期。), 虽然他们也从各个方面对塞维斯和弗里德的学说进行了各种修订与补充,其中我们比较 感兴趣的还有,克里斯廷森的酋邦变体论(注:克里斯廷森:《酋邦、国家与社会演化 》,厄尔主编:《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第16—43页;克里斯廷森:《欧洲 史前史》,第44—54页。)。

      克里斯廷森认为,人类社会组织最为基本的区别在于部落社会与国家社会,酋邦只是 部落社会的一种变体,或者说,酋邦是社会组织的一种部落形式。在她看来,处于酋邦 与充分发展的国家之间的,是弗里德的分层社会,分层社会是国家组织的一种原始形式 或者早期形式。分层社会具有国家组织的基本特征,比如说,显著的社会分化与经济分 化,强调领土重于强调血缘关系,但是它缺乏发达的官僚制度(注:克里斯廷森:《酋 邦、国家与社会演化》,厄尔主编:《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第17—18页; 克里斯廷森:《欧洲史前史》,第45—46、48页。)。克里斯廷森还把分层社会划分为 基本的两个大类:权力分散的分层社会或者权力分散的原始国家和权力集中的原始国家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用这两种术语来代替过去所用的欧洲中心论的术语,比如“军 事民主制”或者说“日耳曼生产方式”和“亚细亚国家”(注:克里斯廷森:《酋邦、 国家与社会演化》,厄尔主编:《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第18—21页;克里 斯廷森:《欧洲史前史》,第46—48页。)。

      权力分散的分层社会或者权力分散的原始国家

      克里斯廷森认为,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在“军事民 主制”或者说“日耳曼生产方式”的名下,研究了权力结构分散的分层社会或者说权力 分散的原始国家的例子(注:克里斯廷森:《酋邦、国家与社会演化》,厄尔主编:《 酋邦: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第19页;克里斯廷森:《欧洲史前史》,第46页。) 。在这里,克里斯廷森恐怕是过于简单地认为了,恩格斯把军事民主制仅仅当作了野蛮 社会最高的发展阶段。这正与绝大多数中国学者所持有的观点相同。这种观点是否一定 正确,看来还大有需要讨论之处,笔者曾经指出过这一点(注:易建平:《部落联盟模 式与希腊罗马早期社会权力结构》,《世界历史》2000年第6期;易建平:《部落联盟 还是民族》,《历史研究》2003年第5期。)。在这里还有必要简单地说一句,恩格斯所 使用的“军事民主制”概念基本上来自于摩尔根,涵盖面比克里斯廷森和绝大多数中国 学者所指要广泛得多,它不仅可以用来表示国家产生之前原始社会晚期阶段社会组织形 式(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部落联盟和在这个阶段晚期产生的初始形式的或者说早期形式 的民族)的属性,而且可以用来表示处于塞维斯所谓的部落时期的某些部落之间组织形 式——摩尔根的野蛮时代低级和中级阶段的部落联盟——的属性。也就是说,摩尔根和 恩格斯的军事民主制在时间上覆盖了摩尔根的整个野蛮时代,即一直从野蛮时代低级阶 段到高级阶段,它既用来描述产生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延续至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与高级 阶段的部落联盟这一组织的属性,也用来描述产生于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晚期的初始形式 的或者说早期形式的民族这一组织的属性(注:关于恩格斯和摩尔根的“军事民主制” 概念,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179页;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 第101—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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