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观念与欧洲一体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慧莉,女,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浙江湖州 313000)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文章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近代欧洲观念与当代欧洲一体化的联系,认为正是源远流长的 欧洲观念的不断发展,才使现代欧洲人认同和接受了它,最后水到渠成,由理想变为现 实,将理念物化为实体。近代欧洲观念成为当代欧洲一体化的思想渊源。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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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5月1日欧盟实现历史性东扩,欧洲一体化不断向前发展,世人为之瞩目。学术 界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它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然而,关于近代欧洲观念对欧洲一体化 的影响,学术界尚缺少系统归纳。笔者认为没有历史便没有现实,正是源远流长的欧洲 观念的深入人心,才有了今天的欧洲一体化。本文试从四个方面阐述近代欧洲观念与当 代欧洲一体化的联系,以期找到欧洲一体化的思想渊源。

      一、以联邦求和平

      “欧洲观念”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后期。但是,给“欧洲观念”赋予政治 内涵却是进入近代以后的事。伊曼努尔·康德是近代欧洲政治思想家当中较系统地探讨 以联邦求和平的典型代表。他在《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和《永久和平论 》等著作中,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用社会契约论观点论证了建立一个“自由国家的联 邦”是实现欧洲永久和平的必由之路。在他看来,人类具有一种非社会的本性。这种非 社会的本性决定各人都要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摆布一切。这样人们就处处遇到阻力 ,而自己也成为对别人的阻力。于是便纷争不和,由此产生出许多灾难。因此,人类不 能长期地在野蛮的自由状态下彼此共处。应该按照社会契约的原则,“组成一个政治共 同体,大家共同服从由公共强制性法律所规定的外部限制”。(注:[德]伊曼努尔·康 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8页。)这个政治共同体就是国 家。只有在这个民族国家中,每个人才能根据法律规定,拥有那些被承认为他自己的东 西,并通过一个强大的外部力量来保证他的占有物。

      但是,国家建立之后,单个的国家正如个人一样,在自然状态中也是由于彼此相处而 互相侵犯的,于是各国便“通过战争,通过极度紧张而永远不松驰的备战活动”来对付 这种征服和侵犯。这样,世界便永无宁日,没有和平可言。那么,如何共同保卫他们自 己来反对一切外来的甚至内部的袭击呢?如何消除战争,实现永久和平呢?康德认为唯一 可行的就是走和平联合的道路,建立一个“自由国家的联邦”。

      康德的“以联邦求和平”思想成为现代联邦主义最早的起源。它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一些人的主张,促成了二战后人们建立某种欧洲联邦以消除战争的想法。最早主张以联 邦化解决战后和平问题的是邱吉尔。早在1942年,他就在给外交大臣的信中谈了战后建 立一个“欧洲合众国”的想法,认为“欧洲的经济应该结成一个整体”。1946年9月, 他又在苏黎世大学发表了著名的《欧洲的悲剧》演说,向欧洲发出了“联合起来”的号 召,呼吁“所有欧洲国家能联合起来,……建立起某种类似于欧洲合众国的东西。”( 注:[法]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第49、98、14页。)然而,丘吉尔倡导的欧洲联合仅仅是欧洲大陆的联合,并不把英 国包括在内,他认为英国应当充当联合起来的“新欧洲”的保护人。相比之下,法国让 ·莫内的眼光要高远得多,他认为“欧洲的繁荣与必不可少的社会发展意味着欧洲各国 应该组成一个联邦,或是一个‘欧洲实体’,使欧洲成为一个共同的经济单位”。(注 :[法]让·莫内:《欧洲之父—莫内回忆录》,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第10页。 )他的欧洲联邦向所有的西欧国家开放,并且其成员国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主张首先建 立一个煤钢联营,在“伙伴之间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同体”,然后将其逐渐扩大到工业、 商业和农业领域,再扩大到政治领域。这样,“一个负责管理煤钢共同市场的超国家机 构的建立已经勾画出一个联邦政府的轮廓”。(注:[法]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 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49、98、14页。)最后导致一个欧 洲合众国的建立。莫内的设想得到了时任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的极力赞同。1950年5 月9日,他向一百多名记者宣读了“舒曼声明”:一个有组织和有活力的欧洲为文明所 作的贡献,对于维持和平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二十多年来,法兰西一直是欧洲统一思想 的捍卫者,它总是以为和平效劳为主要目标。当欧洲没有得到统一时,我们便遭战争之 苦”。(注:刘同舜、高文凡:《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六),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第201页。)在德国,身为总理的康拉德·阿登纳也以积极倡导欧洲联合而著称。他深 信欧洲要实现和平必须建立欧洲联邦。他说“我们过去和现在都认为,建立欧洲联邦是 拯救欧洲生存、传统和影响的唯一途径。”(注:[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 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33、375页。)“建立一个联邦性质的欧洲, 它将成为世界上卓越的和平因素”。(注:[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一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33、375页。)

      正是近代以康德为代表的以联邦求和平思想的发展促成了战后多数政治家建立欧洲联 邦以消除战争的想法。由于这些政治家曾多次在各自政府或国际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 因此他们的许多主张直接影响了战后的欧洲一体化。

      二、既对各国主权加以必要限制又充分尊重各国主权

      如果说康德注重对欧洲联合的必然性进行论证的话,那么圣彼埃尔、圣西门等人则更 倾向于对欧洲联合具体方案的设计。圣彼埃尔在他的《永恒和平方案》中提出建立一个 “牢固的和持久的邦联”,令加入邦联的所有国家“相互依存”,谁也不能单独地同其 他成员国的全体作对。他认为,建立“欧洲联邦”应该有5条通则。其中第1条规定,“ 各国由君主缔约结成永久性的和不允许废弃的联盟,委派特命全权大臣建立议会或常设 代表会议;结盟国家的一切纠纷均在这里通过仲裁或评判加以解决”。(注:陈乐民: 《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55、55、56页。)很明显,这个议 会具有超国家性质。但通则的第3条、第5条又规定,“邦联应保证每个成员国按现状治 理自己的国家,其王位继承方式,或选侯制、或世袭制,均依各国惯例”。(注:陈乐 民:《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55、55、56页。)“特命全权 大臣有权根据各自宫廷的皇谕在议会中制定他们认为对于各成员国有利的条款”。(注 :陈乐民:《欧洲观念的历史哲学》,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55、55、56页。)这里 又含有尊重各国主权的意思。因为邦联内成员国可以选择自己的统治方式,有权根据各 国的皇谕在议会中制定有利于本国的条款。圣西门则在《论欧洲社会的改组》中主张建 立一个全欧议会。它是欧洲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在行政管理、科学和经济方面具有杰出 才能的,并具有真正的“爱欧洲主义”精神的人组成。欧洲所有国家的议会都要承认这 个总议会的最高权力,它置于一切民族政府之上,拥有裁决他们之间产生的纠纷和所有 涉及总体利益的问题的权力。(注:[法]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49、98、14页。)但在这个联合组织中,每个民族 的独立主权都应受到尊重而不得有任何侵害。

      无论是圣彼埃尔的欧洲邦联还是圣西门的全欧议会,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 中包含的既对各国的主权加以必要限制又充分尊重这些主权的思想却具有基本的合理性 和现代性。只要我们考察一下当代欧洲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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