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中国最早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随着外国租界的设立和外来交往的日益增多,西方的法律制度也随之而来。早在1845年签订的《上海土地章程》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嗣后英国领事官发现违犯上述章程……领事官将视同违犯和约章程,一律审判。”(注:王铁崖编《中国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65页。)这已经涉及到了领事馆的司法权,是上海地区涉及领事裁判权最早的相关规定。1853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英法美等国随之相继在中国获得领事裁判权,其具体的内容包括: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在中国的侨民,无论居住在租界之内还是之外,如果成为民事或刑事的被告,都不受中国司法机构的管辖,中国的司法机关无权对其进行审判,而由各所属国在租界内的法律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进行审判。正是在此之后,各国领事馆纷纷设立了领事法庭,按照他们自己的法律制度来处理法律事务,而其中也包括了律师制度。 从现有材料来看,外籍律师至少在19世纪60年代的前期就开始在租界里活动了。笔者所见《北华捷报》(The North-China Herald)最早记载外国律师在租界出庭辩护是在1862年2月,(注:C.W.Gribble of Shanghai v.D.Sassoon,Sons & Co.of Shanghai,(H.M.Consular Court)Feb.10[th] Mr.Lawrence appeared for Plaintiff,Mr.Sassoon for Defendant.Feb.15,1862,The North-China Herald.)外来律师的具体活动肯定开始于此之前。(注:在1859年10月审理的Slater v.Platt & Co案中,原被双方都有辩护人(事务律师)(attorney),Oct.9,1859,The North China Herald.)另据《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记载:1863年6月,工部局聘用律师,律师每年的费用为100两银子。从这个数字来看,当时工部局的法律事务并不多。至70年代,工部局聘用法律顾问的聘银已升至1500两(办理工部局的法律事务只是一种兼职)。到1899年,工部局法律顾问的年薪再增至2500两,另外还发给出庭酬金。(注:《工部局董事会记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册第681页、第6册第617页、第14册第465页。)这些数据表明,工部局的法律事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繁重。19世纪50—60年代先后开始发行的《北华捷报》和《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中有许多法庭辩论的报道,其中述及了外籍律师出庭辩护的不少案例。本文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试图去展现当时洋律师在上海租界从事法律业务的实际状况,以及这种在华界中还未实行的制度的作用和影响。 一 在沪外籍律师的规模 自19世纪的50年代末至60年代起,律师就在上海租界活动了,最初人数肯定很少,除了当时的《北华捷报》和《字林西报》在其刊载的司法报告中记述了这些洋律师的出庭活动之外,我们并没有其它材料来确定早期的律师人数。而从报刊的资料去考察又难以全面,因此学术界对于19世纪后40年以及20世纪最初10多年时间里在沪外籍律师数的变化情况基本是语焉不详的。好在笔者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看到了《字林西报行名簿》(The North China Desk Hong List),在各年的行名簿中都有律师事务所的记录,这为观察洋律师人数的变化提供了一个比较可信的依据。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名簿也并不是没有疏漏的,譬如于19世纪60年代就开始在上海租界从事律师业务的埃姆斯(I.B.Eames),直到70年代仍在上海当律师,但是在所见的行名簿中却无记载。因此下面以这一行名簿为依据所作的律师人数分析,应该说也只能是一个近似值。 在所见最早的1872年行名簿中只有7名律师,而其中1名当时还不在上海。在整个70年代其它年份中,行名簿记录的律师人数从未超过10名。这种状况在整个80年代也未见有什么大的变化。进入90年代,律师人数稍有增长。1894年的律师人数为12名,由于未见到1897年至1899年的行名簿,我们无法断定这是否就是90年代最多的律师人数,但根据20世纪初所显现的律师人数增长趋势看,90年代最高的年律师数不会与1894年的12名相差太远。 在20世纪最初的10多年时间里,外籍律师的人数开始有了明显增长,增长的具体情况可见下表: 表一:20世纪初年在沪外籍律师人数增长状况 年份 1900 1903 1904 1906 1908 1910 1912 人数 15 19 25 28 36 44 45 资料来源:《字林西报行名簿》。 在这12年中,律师人数净增了30人,远远大于此前40年的增长率。而且律师的国籍也由前期的单一英国籍转变为多样化的态势。在1900年的15名律师中,除了1人外,其它14人都是英国律师。随后这种状况开始变化,到1909年,在37名律师中,除了2名无法确定国籍外,其国籍分布的大致情况为:(表二) 表二:1909年在沪外籍律师国籍情况 国籍 英国 美国 法国 日本 德国 俄国 不明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