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冲突与民初政治民主化的限度(之二)

——以民初女子参政权案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细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民初女子参政权案是男性权势对女性政治诉求的整体压抑与排斥,体现了鲜明的性别歧视面相。女子参政权运动的失败,不能简单地仅仅归咎于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势力的阻碍与破坏,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思想认识上也有非常明显的局限性,他们也不能超越自己所处的时代。女性从整体上被排除在政权体制之外,这无疑是民初政治民主化的严重制限。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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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看似高潮迭起,但相对于波谲云诡的党派政争而言,实只不过是一小小的波澜。民初政坛完全由男性所控制,女性及其争取女权的声音是极其微弱的。据有人对民初政党研究的统计分析,在民初312个政治性的党会中,专为争取女权者仅15个,而在35个具有政纲的重要政党中,只有统一国民党、中华民国竞进会和中国同盟会3个政党主张“男女平权”。(注:参见张玉法:《民国初年的政党》,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49),1985年,第36—38页。)同盟会后来改组为国民党时,竟然取消了“男女平权”的政纲条款。事实上,民初各种政治势力(主要是男性党派组织)对于女权的基本态度大体一致,表明了一般男性对于女权之态度普遍不以为然,甚至压制和打击。在对女子参政权案的态度上,革命党人、一般社会舆论与袁世凯势力似乎并无二致。

      在既往研究中,袁世凯势力压制和破坏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是不证自明的事实;至于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对运动的消极乃至抵制态度,则较少受到关注,这显然不利于客观了解近代妇女运动以及民初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全貌。从诸多材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其实,孙中山与革命党人的态度是颇为微妙的。

      有人认为孙中山对民初妇女要求参政的态度大致上是原则同意,但不能立即实施,认为必须重视女子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为男女平权、妇女参政创造条件。(注:参见邵雍:《孙中山与近代妇女问题》,《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第126—130页。)这个论断大致不错,但支撑这个论断的基本精神理念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武昌起义以后,尚在美国的孙中山四处游说,曾公开表示;“中国宣告民主后,中国妇女将得完全选举及被选举权,不特寻常议会可举妇女为议员,即上议院议员及总统等职,妇女均得有被选举权。”(注:《孙逸仙行踪》,《申报》1911年12月9日,第1张第5版。)如前所述,民国成立之初,林宗素面见孙中山,孙氏许诺“国会成立,女子有完全参政权”。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上书孙中山要求女子参政权,孙中山复书称:“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自共和民国成立,将合全国以一致进行。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不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女子将来之有参政权,盖事所必至。贵会员等才学优美,并不遽求参政,而谋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以协助国家进步,愿力宏大,志虑高远,深堪嘉尚。”(注:《孙总统答书》,《时报》1912年3月4日,第5版。)孙中山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的次日,特地到女子同盟会话别,“屡嘱该会极力振兴女学,以期与男子并驾争雄,共维持中国前途”。(注:《女同盟会饯总统》,《民立报》1912年4月5日,第8页。)国民党成立时取消了同盟会关于“男女平权”的政纲,孙中山在演说中解释道:“男女平权,本同盟会之党纲。此次欲组织坚强之大政党,既据五大党之政见,以此条可置为缓图,则吾人以国家为前提,自不得不暂从多数取决。然苟能将共和巩固完全,男女自有平权之一日。否则,国基不固,男子且将为人奴隶,况女子乎?”(注:孙中山:《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09页。)当唐群英与沈佩贞谒见孙中山“力争男女平权”,孙中山只能以“事实上之困难”而婉言相劝。(注:《唐沈两女士之墨泪·哭诉孙中山》,《申报》1912年9月3日,第3版。)随后,孙中山又在给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复函中进一步说明:“男女平权一事,文极力鼓吹,而且率先实行。试观文到京以来,总统府公宴,皆女客列上位可证也。至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人可能挽回,君等专以一、二理事人为难无益也。文之意,今日女界宜专由女子发起女子之团体,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识普及,力量乃宏,然后始可与男子争权,则必能得胜也。未知诸君以为然否?更有一言奉献:切勿倚赖男子代为出力,方不为男子所利用也。”(注:孙中山:《复南京参政同盟会女同志函》,《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38页。)

      上述孙中山关于女子参政权问题的主要言论,大体是在公开演讲、接见女子谈话及与女子通信中表述的,可谓公开表态。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孙中山的态度有一个从大言炎炎的宣言到谨慎的许诺以至表示爱莫能助的转变过程,这与他的政治地位和处境的变化有着微妙的关系。二是孙中山虽然公开表示支持与同情的态度,但他也非常清楚地表示了女子程度不够而只可“置为缓图”的思想认识,这与一般反对女子参政的理由是一样的。

      至于孙中山的内心思想究竟如何,这方面的材料不多,但有一个事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信息。当林宗素登报公布与孙中山的谈话时,以章太炎为首的中华民国联合会致函孙中山,对孙关于女子参政问题因“某女子以一语要求”便“片言许可”的做法颇不以为然,不意孙中山竟回函表示:“前日某女子来见,不过个人闲谈,而即据以登报,谓如何赞成,此等处亦难于一一纠正。”(注:《本会复临时大总统书》,《临时大总统再复本会书》,统一党本部编:《统一党第一次报告》,京华印书局,1913年,第7页。)对此,林宗素特发表谈话,对于孙以“毅然许可并允登报宣布当时问答之语”为“个人闲谈”,表示“不禁骇诧”,责问“该会指宗素为一女子谒见,孙总统亦谓为他人闲谈,将置全体会员公举代表名义于何地乎?”(注:《女子参政同志会会员林宗素宣言》,《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第560—561页。)显然,身为政治家的孙中山,其两方面的表态给人以雾里看花的感觉。

      另一位革命领袖黄兴,在两次女界欢迎会上演讲的公开表态与孙中山相似。他认为,女子在这次共和革命中尽心尽力,“与男子一德一心,演出此一段光荣历史”,迎来了男女平等的绝好机会,“中国人数四百兆,女子占二百兆,先要达到教育平等目的,然后可达政治平等目的。即女子参政,兄弟以为不久就要成了。现在欧洲女子,不仅为本党运动,并为世界女子运动。中国不能不应世界潮流,予女子以参政之权。故女子参政,兄弟以为不成问题。”“女子有了学问,就可以参政。现在美国各州,女子为律师者、为行政官者已居多数,我中国正宜以美国为法。人类进化,男女平等,故参预政治为人类之天赋人权,不能有轩轾于其间。”(注:黄兴:《在北京女界欢迎会上的演讲》、《在北京湖南女界欢迎会上的演讲》,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62—263、267页。)

      事实上,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家当时并不认为女子有参政的知识与能力,因而关于参政权问题只能是高悬理想而已。正如蒋作宾给《神州女报》写祝词所称:“天赋人权,男女所共;女子参政,人道当然。然主张参政,为学理上所期许;是否有参政能力,则系事实上之判断。观今女界,较其大凡审识名物者,千取一焉,备取常识者,万取一焉;若夫法理精深、政论渊博者,虽千万一之比例犹不逮也……故平情而论,女子享有参政权,为世界将来必经之阶级;若言吾国今日之女子参政权,则应在预备之时期、进行之初步,断断然矣。”(注:蒋作宾:《谨祝神州女报》,《神州女报》(旬刊)第2期,1912年12月,祝辞栏,第2页。)所谓“预备”之说,与其说是原则同意但不能立即实施,不如说是理论上赞许但事实上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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