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使领人员薪俸待遇之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岳谦厚,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原文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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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学报》2005.4(原文约9400字)

      近代使节制度形成之后,按照世界各国普遍的共识,外交官、领事官应该在驻在国保持上流社会的生活标准,以树立尊荣的国体形象并保证完成本国政府的使命。但中国近代遣使设领以来,外交官、领事官薪俸待遇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存在明显落差,甚至常常受到欠薪或经费不足之困扰。从俸薪数字上来说,出使大臣薪俸待遇总体上要比国内同级行政官吏优越,但考虑到国外高昂的生活指数与国内相对低水准的生活指数相抵,使臣生活水平尚不能说是优裕。中国驻外大使月薪(含勤俸津贴)最高额2400元,亦不过与英国一等秘书大抵相当;自一等秘书、总领事以下,其在国外的生活标准在理论上低于20年代美国普通工人。若以国民党执政时期美国物价变动的指数核算,中国使领人员生活状况应该更糟。使领人员待遇菲薄,不免助长某些人特别是各馆馆长寻求其他的尤其是不正当的收入来源,诸如公费私用或侵吞公款等。总的来说,中国使领人员薪俸待遇从清代至整个民国变化细微,而外交事务却日趋繁多,所以当时有所谓“先成百万富豪再做外交官”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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