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以来的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综述(之二)

作 者:

作者简介:
易棉阳,姚会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史研究所博士生、教授。(武汉 430060)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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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概观1980年以来的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我们总结出三个突出特点:

      第一,银行史研究呈现向纵深发展的总体趋势。1980年代的银行史研究,就研究对象而言,主要集中于个别银行,也就是以银行的个案研究为主,就深度而言,研究成果大多是陈述性的,主要是介绍近代银行的发展概况。到1990年代,银行史研究领域有很大拓展,不再拘泥于银行的个案研究,学者们已经注意到探寻近代银行业的内外关系、发展规律等问题。值得强调的是,研究中重视运用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从而深化了银行史研究。产生这个转变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研究队伍的多元化。1980年代,银行史主要属于史学范畴,研究者也以史学工作者为主,1990年代以后,许多经济学者加入了银行史研究队伍,出身于史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也自觉地加强了经济学训练。可以说,研究者自身理论修养的加强是银行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的首要原因。二是金融改革现实的需要。国家深化银行体制改革需要历史经验作指导,客观上要求银行史研究深入总结近代银行发展的规律。

      第二,现有银行史研究成果中,既有描述性成果又有分析性成果,但以前者为主。如果从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来区分经济史著作的话,经济史著作可以分为两类:描述性经济史和分析性经济史。描述性经济史着重对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客观描述,所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其学术价值也主要体现在其对经济发展历史进程描述的客观性与全面性;分析性经济史主要依据某种经济学理论对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探求经济规律。就两者的关系而言,描述性经济史是任何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也是任何严肃认真的经济分析的出发点,不进行扎实的描述性经济史研究,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分析性经济史。不过,以叙述经济历史为己任的描述性经济史著作,只能看作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而非研究成果的最终形态,最终形态应该是分析性经济史成果。综观1980年以来的银行史研究成果,描述性的占绝大多数,分析性的只是少部分。

      第三,在研究视角上,微观与宏观并重,但宏观研究已经成为银行史研究的主要趋势。受传统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影响,1980年代的银行史研究,绝大部分是探讨某一家银行或某一个具体事件,这个时期的银行史研究以微观为主。至1990年代,由于新的研究方法与理论的引进,从宏观上研究银行史已成为趋势。这个时期,国内著名学者姚会元、杜恂诚、李一翔等都成功地申报了有关银行史的国家课题并出版了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专著,如姚会元的《中国货币银行(1942—1952年)》、《江浙金融财团研究》,杜恂诚等的《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年)》、李一翔的《近代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5—1945)》都是从长时段、宽领域来考察中国近代银行史的。

      1980年以来的近代银行史研究虽然取得了许多值得称道的成果,但勿须讳言,还存在若干不足之处,应该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研究中加以克服。

      一是专题性的银行史资料较为缺乏,特别是银行档案史料的整理和出版明显滞后。史料拓展是银行史研究创新的物资基础,20多年来,尽管已经出版诸如《交通银行史料》、《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金城银行史料》、《四联总处史料》等弥足珍贵的档案史料,这些资料有利于深化银行的个案研究,但难以从宏观上透视近代银行的发展变迁,而《银行周报》、《银行月刊》、《银行杂志》、《中央银行月刊》等旧报刊、旧资料有助于探讨近代银行史的发展规律,但散存于各地、各馆,查阅不便,难于被系统利用,还有许多资料至今仍然尘封在档案馆内,亟待整理、出版。

      二是不注意了解学术动态,造成某些研究的低水平重复。笔者在统计1980年以来的银行史研究成果时,经常发现阐述同一问题(这些问题只是一个具体的历史事实,不须争辩)的雷同论文,连正本清源都做不到。如叙述1916年上海中国银行反对停兑事件的论文就有4篇,总结陈光甫经营管理经验的论文达十多篇,而内容却大同小异。

      三是理论、方法创新不够。研究经济史既要有经济学的功底又要有历史学的基础。这就要求在经济史研究中综合运用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目前,有一部分出身于史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不注意运用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使得其研究成果缺乏理论深度,给人以堆砌史料、简单问题复杂化的感觉;而出身于经济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则不进行艰辛的史料搜集与考证,不重视近代中国的历史事实,生硬地用经济学、金融学理论来进行研究,这样就使得他们的研究结论可能符合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但却与中国的历史事实相悖,这样的研究成果难免有牵强之嫌。打破学科壁垒,综合运用经济学、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才有望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近代银行史的许多方面还缺乏专题式的研究,很多方面还存在研究的空白。具体说来,我们认为如下领域有待突破:(1)撰写重要银行通史。目前,问世的只有《中国银行行史》、《中国的中央银行(1928—1949年)》、《聚兴诚银行》等三本银行通史著作,交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等著名银行还没有撰写通史;四联总处是战时的最高金融机构,在抗战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四联总处史料》和《四联总处会议录》已相继出版,全面研究四联总处的条件应该已成熟。(2)革命政权银行。目前有关革命政权银行的论著大部分是介绍性的,零碎且缺乏深度,深入研究革命政权银行是深化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已成为目前学术界的呼声。(3)伪政权银行。已有的研究成果中,伪政权银行的研究成果非常有限,而伪政权银行是日本侵华的经济工具,研究它们,毫无疑问有助于深化日本侵华史和抗战史的研究。(4)近代中外银行之间的关系。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曾经主宰中国金融界的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再度进入中国金融界,研究近代中外银行之间的关系,可以为今天的中资银行更好地处理与外资银行关系提供历史借鉴。(5)近代银行制度建设。这方面的论文很少且比较肤浅,全面研究近代中国的银行制度建设,可以为今天的银行体制改革提供历史经验。(6)近代中国的银行立法。清政府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是中国第一部银行法,此后,清政府、北洋政府又相继颁布了一些银行法规,至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一系列银行法规以规范银行业,实现金融统制,可以说,中国第一次银行立法高潮是在国民政府时期,而目前研究中国近代银行法规的只有一篇未刊博士论文(注:马志刚:《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法律问题研究》,见中国期刊网硕博论文。),深入研究近代中国的银行立法具有较大的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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