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在屈辱与阵痛的催生下展开之后,政治文化领域的近代化转变也相应发端。“民权”、“议院”等新鲜名词开始强烈冲击着中国传统士大夫们的神经,西方的宪政文化开始了一个缓慢的西学东渐历程。作为先驱者之一的梁启超对宪政民主思想的终生探索更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梁的宪政思想上承19世纪70至80年代王韬、郑观应等早期维新人士的西学观念,下启20世纪上半叶爱国知识分子们的政治思考;可以说,他的思索与近代中国命运多舛的宪政之路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议会——西方宪政理论的核心之一,在郑观应的这一代人中就已引起了足够的关注,虽然其时国人对它的了解尚嫌肤浅,但先进的中国人已将其与国家的振兴富强联系了起来,大力鼓吹在中国开议院,实现“君民共主”,这为梁启超的议会思想产生准备了一个政治文化上的“场”。梁的议会思想产生于戊戌维新以前,历经十数载的发展演变,于辛亥革命前夕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国会理论,但在民国时其内容仍随着现实政治的演变而演变,充分体现了梁启超“流质多变”,与时俱进的特点。国会的组织是国会得以成立并发挥功用的物质基础,亦是梁重点探讨的一个部分。后世史家、学者关于梁氏宪政思想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关于梁氏国会思想的阐释亦是比比皆是,但有关梁氏国会组织思想的专文论著则较为少见,绝大多数著作及论文均是在论述他的宪政思想时对其有粗略的涉及而已。(注:目前作者所见相关著作有:李喜所、元青合著的《梁启超传》,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65-266页;张朋园著《梁启超与民国政治》,(台北)食货出版社,1978年,第19-20页;耿云志、崔志海著《梁启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3页;王人博著《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67页,等等;相关学术论文则有:董守义,《辛亥革命后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光明日报》1983年2月9日;李宜霞,《论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谢俊美《略论梁启超对中国近代政治制度的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4期等。论者们的着眼点或是对梁启超的宪政思想作宏观的概括介绍,或是作细致入微概念上的辨析清理,对于梁氏国会组织思想的变迁,要么未提及,要么有所触及,提出了疑问却未进行进一步的探索梳理。)国会思想是梁启超宪政思想的灵魂,而国会组织思想虽看似属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但其却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结构的组成,是国会运作的物质基础,不能不予以重视。梁氏的国会组织思想大体上说来历经两变,较鲜明的分为三个时期,即辛亥革命前的正式提出国会两院制,反袁战争结束后一变为拥护一院制,欧游中又在发展的基础上回归两院制。本文拟分别对梁氏一生中国会组织思想明显变化的三个时段进行客观理性的梳理,并尝试探讨其变化之根源。 一、两院制——理想的制度设计 梁启超的议会思想产生于戊戌变法以前,他最早鲜明地树起议会政治旗帜的文章便是他那篇模仿乃师托古改制思想于1896年发表的《古议院考》。此文中,梁利用古代的各种零星史料论证了议院的实质在中国古已有之,为在中国开设议院寻找历史上的依据。梁启超虽热情追求议会政治,但他认为议院的开设尚需一定的物质基础,需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方可,超越时代便是“取乱之道”,(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89年,第95页。)所以此时他未提出落实议院的方法,也更没有提出国会如何组织的设想,只是在此后的其它文章中有一些零碎而缺乏概括性的描述。正如前人所论:“戊戌时期的梁启超的议院思想还谈不上什么特殊的建树,仅是对鸦片战争之后半个世纪以来先进中国人探索西方议会的一种概括和总结”。(注:李喜所、元青:《梁启超传》,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0页。) 此后十数年中,梁氏的国会思想不断充实发展,在其所撰政论文中亦不断就国会的性质、功能、职权等进行论述,其多结合于当时政治现实予以置评。最终构成梁启超国会思想完整体系的一系列文章均发表于1910年前后国会请愿运动高潮时期,对当时的全国宪政运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与前此数年梁在与革命派论战期间尚宣称的中国国民没有行使议院政治的能力,应以开明专制为过渡,然后再进于宪政的主张大异其趣,但这也是梁启超的个人性格、履历与历史发展相结合所造就的一种必然。从内心上来说,梁启超当然也希望在中国早日实现议会政治,并且他也不想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宪政运动中失去以他为首的立宪派的主导权。在此期间梁氏论及国会较重要的文章有《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论请愿国会当与请愿政府并行》,《为国会问题敬告国人》等文,(注:耿云志、崔志海;《梁启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5页。)其中最能体现梁对未来国会具体构想的当推其于1908年发表于政闻社喉舌《政论》第五号,后来又稍加修改在1910年发表于立宪刊物《国风》上的《中国国会制度私议》一文了。在这篇洋洋数万言集梁氏国会思想之大成的文章中,梁比较中西,从学理方面对国会的性质、组织、选举、职能等进行详细的论述,充分展示了梁启超宪政思想的核心——国会的全貌。 梁启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的国会组织思想是两院制的。他首先就现代议会制度产生以来泰西各国所采择的国会组织制度进行了一番比较,得出结论:“今世各国国会,大率以二院组织而成”,(注:《合集·文集》之二十四,第10页。)探寻其原因,他首先从国会制度的理论根据上寻找,当日之世界,由于历史的发展,独裁政体与贵族政体均已不适宜于其时之社会了,“然则欲建设理想的善良政治,势不可不以国民全体之意思,为国家意思,而合国民全体以聚议于一堂,在今日之国家,势所不逮,故不得不以代议制度而自即安”。(注:《合集·文集》之二十四,第11-13页。)而代议制度所体现的精神,“其一则在以国民全体之意思,为国家意思也。其二则在使之能以适当之方法,发表其意思也,”“而二院制者,实应于此二目的之必要而起者也”。(注:《合集·文集》之二十四,第11-13页。)调和国内不同阶层的特殊利益并减少社会冲突,使群体的利益各有所依归,是采取二院制的现实需要,“故于一方面,使之各代表其利益,同时于他方面,为设一范围,以范围内之压制为调和,此二院所由建也”。(注:《合集·文集》之二十四,第11-13页。)梁启超认为在西方国家之中,经常存在着互相矛盾的两大主义,如英日的贵族主义与平民主义的冲突,如美德的联邦主义与国民主义的冲突,为了调和这两大矛盾则需采取二院制。这是西方的特殊情况,那么在梁看来没有这些特殊情况的中国,是否应采二院制呢?梁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总结出二院制于世界各国所共有的益处有四点,其大致如下。